正文 第十五章 病態機體並發骨科疾病(一)(3 / 3)

第二節 血液病患者的創傷處理

骨髓為重要的造血組織。在嬰兒時造血分為髓內造血和髓外造血,後者為肝髒、脾髒、淋巴結造血。小兒期髓外造血停止,20歲左右造血功能主要限於軀幹骨(脊椎、肋骨、骨盆)顱骨板障、股骨近端、肱骨近端等處的骨髓組織。而一些血液疾患並存著相應的骨骼病理改變。

血液病種類繁多,包括各種血液有形成分(紅細胞係統、白細胞係統、血小板係統)及血漿(凝血及抗凝血因子)異常所致的疾患。因篇幅所限,僅就常見的血液病患者遭受創傷後的處理原則作一介紹。

血液病病程中如遇到骨、關節、軟組織創傷或複合傷,一般說來,須根據血液病的性質、嚴重程度和創傷的性質有無手術指征及手術範圍的大小來權衡處理方法。倘若所患的血液病係非出血性疾病(如單純貧血),則手術指征從寬。如係出血性疾病則手術指征從嚴掌握,且必須於術前、術中、術後作好充分準備,防止出血不止,以至死亡。

非出血性血液病貧血

有貧血的患者發生創傷後,首先要注意全身狀況如神態、血壓、心率、尿量等。因開放性或閉合性創傷後,均伴隨著不同程度的出血,使貧血加重。嚴重地開放性骨折如股骨幹或骨盆骨折等,造成失血性或創傷性休克。所以迅速地估計血容量比測定血紅蛋白及紅細胞壓積更有意義,因患者急需大量輸全血或濃縮紅細胞懸液及補液,補足血容量。要多次複查血紅蛋白和紅細胞壓積。

慢性貧血患者,如機體重要髒器(心、肺、腦等)代償功能較好,即使血紅蛋白708/1也能耐受一般清創術。

再生障礙性貧血臨床表現為麵色蒼白、疲乏無力、心悸等貧血症狀,皮膚和粘膜易出血,易合並感染。血象為全血細胞減少。骨髓塗片有核細胞明顯減少,非造血細胞增多。創傷後因大出血和嚴重感染,雖經各方搶救,預後不良。

白血病

急性期發熱,麵色蒼白,易出血,肝、脾無腫大。慢性期貧血,衰弱,肝、脾、淋巴結腫大。可有四肢痛和背痛。血象:血小板、血紅蛋白均降低,白細胞計數不定,有幼稚白細胞出現。骨髓象:有大量白血病細胞存在。X線片:長骨廣泛骨質疏鬆,幹骶端有橫形透光帶,椎體呈魚椎骨狀,可發生病理性骨折。創傷後結合臨床症狀可考慮此病之可能。對於急性白

血病創傷的處理視白血病的病情而定。若處於病盛期,有出血,嚴重貧血,有感染存在,宜保守治療。若開放性損傷,急性大出血,需緊急手術治療時,則宜輸新鮮全血及濃縮血小板,同時應用廣譜抗生素,直至傷口愈合後再行白血病治療。

出血性疾病血小板減少及血小板功能異常

血小板減少症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瘢是由於患者血液中存在有抗血小板抗體,致使血小板破壞增多的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繼發性的是由於脾髒功能亢進使血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臨床上皮膚紫癜,粘膜或內髒出卑,創傷後出血不止。化驗檢查,血小板減少,出血時間延長,血塊收縮不良,凝血時間正。若為原發性,可有抗血小板抗體出現;繼發性者有時脾髒可被觸及。

第三節 病理性骨折

在處理急症骨折的臨床工作中,常需要鑒別是創傷性骨折還是病理性骨折,這樣才能根據骨折的不同病因,有針對性地進行診療、估計預後和及時發現能累及骨骼的各種全身性疾患,避免誤診,使患者得到及時和正確的治療,以期獲得良好療效。

病理性骨折有其不同於創傷性骨折的特殊之處,這就決定了它有自身特定的病因、臨床表現、診斷和治療方法。病理性骨折區別於創傷性骨折的特點在於骨折發生之前骨骼本身即已存在著影響骨結構堅固性的各種全身或骨局部的疾患。這些骨折的內在因素持續存在,就逐步破壞了骨的完整結構,骨的堅固性受到影響,骨結構變得薄弱,以致在不足以引起正常骨骼發生骨折的輕微外力作用下,甚至由於骨結構完整性的進行性破壞而在無明顯外力的作用下即可發生骨折。所以造成骨結構破壞的各種最初的全身或骨的局部疾患是發生病理性骨折的主要內在發病基礎。明確這一發生機製後我們在處理骨折時就需注意骨折發生的特點,有無病理性的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