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幾乎位於紐約地理中心點的地方,不過離我家一分鍾路程遠的地方就是片森林。春天,黑草莓叢裏開出一片白花,鬆鼠在樹林中築巢育子,草長的比馬頭還高。這是一塊沒有被破壞的林地叫森林公園——它的確是一片森林,也許和當年哥倫布發現美洲時看到的一模一樣。我常常帶我的小波士頓鬥牛犬雷斯去公園散步,雷斯很友善,不會傷害傷人。並且這個公園裏很少有人,所以我經常不給它係狗鏈或戴口罩。
有一天,我們在公園遇見一位騎馬的警察,他好象急於要表現自己的權威。
“你為什麼不給你的狗係上鏈子或戴上口罩,而讓它跑來跑去”他責問我。“你難道不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是,我知道,”我輕柔地回答,“但是我認為它不會在這兒咬人。”
“你認為!你認為!法律可不管你認為。這隻狗在這裏可能咬死鬆鼠,咬傷小孩;這次就算了,但下回再讓我看到你沒有給它係上鏈子或套上口罩的話,你就必須和法官解釋啦。”
我客氣地答應一定照辦。
我的確照辦了好幾次。但雷斯不喜歡戴口罩,我也不喜歡那樣;因此我決定碰碰運氣。起初還很順利,但不久我們就遇上了麻煩。一天下午,我和雷斯在一座小山坡上賽跑,很不幸的,我突然看到了那位執法人人,他依舊騎在馬上。雷斯在前麵,一直衝向那位警察。
我知道這下栽了。所以我決定在警察開口前先發製人。我說:“警官先生,我被你當場逮到。我有罪。我沒有任何托辭和借口了。上星期你就警告我,如果我再不給小狗戴口罩就讓它出來你就會罰我。”
“好說,好說,”警察聲調柔和的說,“我知道在沒人時,誰都可能忍不住想帶這麼一條小狗出來溜達。”
“的確忍不住,”我回答,“不過這違法了。”
“象這樣的小狗應該不會咬人吧。”警察居然為我開脫。
“不,它也許會咬死鬆鼠,”我說。
“哦,也許是你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他告訴我,“不如這樣吧。隻要你讓它跑過小山,跑到我看不到的地方,就沒事了。”
警察和平常人一樣,需要的是一種重要人物的感覺,因此當我自責的時候,唯一能增強他自尊心的方法,就是對我的過失表現的寬容慈悲。
但假如我一意為自己辯護的話——嗯,跟警察爭論的結果很明顯。
我不和他正麵交鋒,我承認他絕對正確,也爽快、坦白、熱誠承認我錯了。因為我站在他的立場說話,他就會反過來考慮我的立場,替我說話,結果這件事就在和諧的氣氛下解決了。我想就算是查士德-菲爾德爵士,也不會比這位警察更寬容了,一個星期前,他還打算用法律來嚇唬我呢。
如果我們知道責備是避免不了的,何不搶先一步,自己先認錯呢?自責總比被人批評好受得多,不是嗎?
要是你知道別人正想指責你,那就幹脆自己把對方要責備的話先說出來,看他會怎麼樣。很有可能他會以寬大、諒解的態度對待你,原諒你的錯誤——就像原諒我和雷斯的那位警察一樣。
費迪南-華倫是一位商業藝術家,他就用這個方法,贏得了一位暴躁易怒的藝術品顧客的好感。
“繪製商業廣告和出版品的最重要原則就是精確和一絲不苟,”說起這件事時,華倫先生這樣說。
“有些藝術編輯要求立刻實現他們所交代的工作;這就難免會發生一些小錯誤。我知道,有一位藝術組長總是喜歡從雞蛋裏挑骨頭。每次我離開他的辦公室,就會覺得很難受,這並不是因為他的批評,而是因為他指責的方法。最近我交給他一份很著急的稿子,他給我打電話讓我立刻去他的辦公室,說出了問題。當我到他辦公室之後,麻煩如我所預料地找來了。他很高興有了可以挑剔我的機會。他給我準備了一大堆惡意的責罵,不過這正好可以讓我運用自我批評的機會。因此我說:‘先生,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我一定是犯了大錯。我為你做了這麼多年稿子,本該知道怎麼畫才對。我自己也很慚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