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你站在了門口,很快又回到小花園的門口,”福爾摩斯突然說,“可你為什麼這樣呢?”倫斯一驚跳將起來,一臉疑惑,一雙大眼直愣愣地看著福爾摩斯。“天哪,確實如此,先生,”他說,“可您怎麼知道?天知道!你瞧,我走到門口,感覺很孤單,我想最好還是找個伴兒。我倒不怕人世間的東西,我忽然記起,也許就是那個死去的傷寒病人正在檢查要了他的命的陰溝吧。一想到這兒,嚇得我掉頭便走,到門口看看是否瞧得見摩奇的提燈,可連他的人影也沒瞧見,更沒別的人。”“街上連個人影也沒有嗎?”“沒有,先生,連條野狗都看不見。沒辦法,我重新給自己打了氣,走了回去。屋裏死一般寂靜,我順著光亮進了那間屋子。見到壁爐上放著正在燃燒的紅色蠟燭,搖曳的燭光下,但見……”“好了,以下的我都知道了。你在室內轉了轉,然後在死者身旁跪下來,又站起身去推了廚房的門,之後……”
聽到這些,倫斯驚異地站了起來,疑懼萬分地說:“當時你一定在場,是躲在暗處。你不該知道得這樣清楚。”福爾摩斯掏出一張名片,微笑著遞給了桌子對麵的倫斯:“別把我當真凶,我是一位私家偵探,葛萊斯和雷斯德知道的。請講下去。後來怎樣了?”
那警察心懷疑慮地坐了下去。“我匆忙來到大門口,吹響警笛。摩奇和另外兩人很快到來。”“當時街上沒人嗎?”“嗨,這麼晚,正經人哪有出來的。”“這話怎麼講?”倫斯笑著說:“醉鬼我見得多了,可從未見到像那家夥那樣的。當時我見他靠著欄杆站在門口,不成調地唱著克魯姆班唱的小調。他東倒西歪地站立不穩。”“他什麼樣兒?”打斷他的話,倫斯有點兒不高興,他說:“真是個從未見過的醉鬼,當時如果不是忙著,我一定把他送到局裏去。”“你注意他的相貌和衣著了嗎?”福爾摩斯又打斷他的話。“注意了,當時我和摩奇扶著他。這人是個高個子,紅臉,下巴上長了一圈……”“這足夠了。”福爾摩斯大聲說道,“後來呢?”“我們當時太忙,沒有精力管他。”倫斯說,接著他又不高興地說:“我敢打賭,他完全可以自己回家的。”“他穿的什麼衣服?”“棕色外衣。”“有沒有拿著馬鞭子?”“沒有。”“一定是扔掉了,”我的夥伴嘟囔著說,“後來你有沒有看見車或聽見馬車的聲音?”“沒有。”“這個半鎊金幣給你,”福爾摩斯站起身來,戴上帽子,“倫斯,我想你在警察大隊裏永遠不會高升了。你的腦袋不該隻是個擺設,總該有點兒用,昨晚的機會可以給你弄個警長的頭銜。在你手裏溜掉的那個醉鬼就是這件疑案的線索人物,我們正在全力找他,現在說這些已經無濟於事了。我們走吧,醫生。”
說著我們就出來找我們的馬車,留下那個警察還在發呆,但是已經有些坐立不安了。在回去的路上,福爾摩斯氣憤地說:“這頭豬!這個絕好的機會就這樣從他眼前溜掉了。”“我真是完全陷入迷霧了。毫無疑問,倫斯所描述的那個人和你所猜測的人的情況不謀而合,但他為何去而複返呢?這不像凶手應有的舉動吧。”“還記得那個戒指嗎?他是來尋戒指的。要是沒有別的辦法的話,就可以用這個戒指。他會上鉤的,會成功的,一定能抓住他,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賭注,我一定能抓住他。我得謝謝你。沒有你,我就不去了,那麼我就錯過了一個難得的研究機會了。不妨把它叫做‘血字的研究’吧,有點文采又何妨呢?在索然無味的生活中,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貫穿始終。咱們的任務就是挖掘它,把它從生活中清查出來,徹底曝光。咱們先去吃飯,然後再去聽音樂會,諾爾曼·聶魯達的指法和弓法妙不可言,她演奏肖邦的那麼不知名的小曲子太美妙了:得拉-拉-拉-拉-裏拉-裏拉-來。”
私人偵探福爾摩斯像隻雲雀,不停地唱著。我則對此發出深深的感慨:人腦的潛力真是無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