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一上午,我感到疲勞不堪。福爾摩斯聽音樂會去了,我想休息兩小時,可躺在沙發裏卻睡不著。所發生的一切使我過於興奮,許多古怪的想法和各種猜測塞滿腦子。一閉眼,腦子裏就出現死者像猴子似的扭曲的身體。死者的相貌如此醜陋,以至於我倒有些感激除掉他的人了。說不定相貌真能彰顯一個人的罪惡呢,像這位來自科裏夫蘭城的垂伯先生。反過來又想,這樣有失公平,不管被害人的罪惡有多大,凶手都應該受到法律的製裁。福爾摩斯認為那人是被毒死的,這種推測值得研究。當時福爾摩斯聞了死者的嘴,他一定是獲得有關信息,才得出如此結論。屍體沒有任何受外傷的痕跡,而從另一角度看,地上的血跡是哪兒來的,既難覓廝打的跡象,又找不到凶器。看來若找不到答案,我和福爾摩斯誰也別想睡安穩,他的表現,令我相信他對案件了然於胸,早有高見;但其高見具體是什麼,我不得而知。福爾摩斯回來得非常晚。我相信,他的遲歸決不隻因為聽音樂會。他回來時,已到用晚餐的時候。
“今天的樂曲太棒了。”福爾摩斯說著就坐了下來,“你知道達爾文對音樂的見解吧,他認為,早在人類有語言能力之前,就有了創造和欣賞音樂的能力了。也許這就是咱們所以不可逃避地受到音樂感染的緣故。在人類的原始記憶中,仍然殘留著宇宙洪蒙狀態的初始記憶。”“這種提法未免不夠深入。”我說。福爾摩斯回答說:“如果有人想注釋大自然,他必須具備大自然一般廣闊的思維空間。你今天好像與以往有很大不同,布瑞克斯頓路的案子把你搞得寢食難安了吧。”我說:“說實話,你說得很對。經曆了阿富汗戰爭,我本應變成個堅強的人。在戰場上,我親眼目睹了戰友們慘烈的死亡,那時並沒有恐懼感。”福爾摩斯說:“我理解你。這個案子太不平常,這樣才引起你的聯想,於是產生恐懼,這十分正常。對了,你讀過今天的晚報嗎?”“沒有。”“晚報把這個案子寫得很詳細。但卻遺漏了一點:抬屍體時,有一個女人的婚戒掉在地板上。如此,反而對我們更加有利。”“為什麼?”“你看看這是什麼?”福爾摩斯說,“案子發生後,我在幾家報紙刊載了這則廣告。”
我接過他遞過來的報紙,看了他指的“失物招領欄”的廣告:“今天早晨在布瑞克斯頓路、渥特第爾酒店和荷蘭森林之間的地方拾到婚戒一枚,有丟失者請於今晚八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醫生處認領。”“你別生氣,”福爾摩斯說,“我用你的名字打廣告。這也是沒有辦法,如果用我的名字,蘇格蘭場那些愚蠢的偵探會按圖索驥,這樣他們又要插手此事了。”
“沒什麼,”我回答說,“不過,如果真的有人前來領取,我可拿不出戒指呀。”“哦,當然有,”說著把一枚戒指交給我,“這一個肯定能應付過去。以假亂真,幾乎同原物完全相同,一絲不差。”
“你認為什麼人能來領這東西呢?”“就是那位紅臉、身穿棕色外衣、腳著方頭靴子的男人。如果他不親自前來,也一定會派一個人來的。”“難道他不認為這樣一來太冒險了嗎?”“肯定不會。如果我沒有判斷錯的話——我認為沒錯,此人甘冒風險,也要重新拿回這枚戒指。我想,在他彎腰看垂伯屍體時掉下了那枚戒指,而且當時不知道。他匆忙離開後,突然發覺遺失了戒指,這才回去尋找。回去後發現沒有熄掉蠟燭,並因此招來了警察。在這夜深人靜時,他的出現必然會引起他人的懷疑,於是他不得不裝出爛醉如泥的樣子。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把整個過程想一遍,他會主動認為,可能他在匆忙逃離間把戒指遺失在路上了。然後呢?他很自然地想到了晚報的招領欄,希望在那裏會有驚喜的發現。看到這個廣告後,他一定會欣喜若狂,怎麼會擔心這是個圈套呢?在他看來,尋找戒指怎麼就會與凶殺案聯係在一起呢?這是毫無道理的。他會來的,我敢打賭,一小時之內你就能見到他了。”“他來了我們又怎麼辦呢?”我問道。“我有辦法對付他。你有什麼武器嗎?”“有一支舊的左輪槍和一些子彈。”“現在就檢查一下,裝彈上膛,這家夥生死不懼,盡管我勝算在胸,但還是有備無患的好。”
我回到臥室去做了準備。當我拿著手槍出來的時候,餐桌已經收拾幹淨,福爾摩斯正在信手撫弄著他心愛的提琴。福爾摩斯說:“案子更加清晰了,美國方麵對我的電報做了答複,證明我的判斷是正確的。”我急忙問道:“是那樣嗎?”“這把提琴換上新弦效果會更好了,”福爾摩斯說,“你把手槍放在口袋裏,從容與他周旋,其他的交給我,不要驚慌,否則那家夥會警覺的。”我看了一下表說:“現在八點了。”“他很快就來了,把門虛掩上。對,鑰匙也要插在鎖眼裏,多謝。你看,這是昨天我在書攤上買的書,是用拉丁文寫作的,書名是《論各民族法律》,一六四二年版,比利耐出版的。那時候,查理國王的腦袋還長得好好的。”“誰印刷的?”“是菲利浦·德克羅伊,不知何許人也。扉頁上寫著‘古列米·懷特藏書’,年深日久,墨水已褪色,藏書者也無可考證了,我想,他可能是當時的一位實證派法學家,你瞧,他的字都有法學家的痕跡。噢,那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