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不攆走他呢?’我說,‘他住的可是你的房子呀。’”
“這女人被我突然的發問弄得不好意思。她說:‘他來的當天我拒絕他好了。可他出的房租太誘人了,每人每天一鎊,一星期十四鎊;而且當時又是租房淡季。我沒有別的來源,兒子在軍隊服役,開銷很大。於是為這筆租金便忍受下來。前些天他鬧得簡直無法容忍,我這才攆走他。’”
“‘後來呢?’”
“‘後來我看到他坐車走了,懸著的心才放下來。我的兒子現在正在休假。可是,此事我一直瞞著他,因為他脾氣暴躁,又非常疼愛他的妹妹。房客們搬走後,我關上了門,才算去了一塊心病。天哪,還不到一個小時,又響起了敲門聲,是垂伯去而複返。他的樣子亢奮,顯然又喝多了。他闖進門來,當時我正和女兒坐在屋裏,他就前言不搭後語地說他錯過了火車。後來,他就無視我的存在和艾莉絲說起話來,建議她與他私奔。他對我女兒說:‘你已經是成人了,任何法律都無法限製你。我有許多錢,別管這個老婆子了,趕快跟我走吧,你可以幸福得像個公主。’可憐的艾莉絲嚇得縮在一旁。可是他卻抓住她,向門口拉去,我嚇得驚叫起來。正在這時,我兒子阿瑟回來了,以後的事,我就不太清楚了。隻聽打罵聲混成一片,嚇得我不敢抬頭瞧。後來抬頭一看,隻見阿瑟手裏拿著一根木棍站在門口大笑著。他說:‘我看這個惡棍再也不敢來惹事了。我跟他走走,看看他究竟做些什麼勾當。’說完,他就拿著帽子跑了出去。次日清晨,我們就得知垂伯先生遭人殺害的消息。’”
“這就是我得到的直接證詞。她的講述時常因呼吸不暢被打斷,有時她的話音很低,我甚至聽不清楚。但她說的話我是用速記的方法記的,出入不大。”
福爾摩斯伸了個懶腰,說道:“這故事很動聽,那麼後來呢?”葛萊森接著說:“這女人說話的間歇,我認為案子的關鍵點是她兒子回家的時間,於是我用一種令女人無法抗拒的眼神緊盯著她,不斷追問。”
“‘我不知道。’”她回答說。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他有鑰匙,自己會進來的。’”
“‘他是在你入睡後回來的嗎?’”
“‘是的。’”
“‘你幾點睡的?’”
“‘大概十一點。’”
“‘這樣說來,你兒子出去最少有兩個小時。’”
“‘是的。’”
“‘有可能出去四五個小時嗎?’”
“‘也有可能。’”
“‘在這段時間他都幹了些什麼?’”
“‘我不知道。’”她回答時嘴唇嚇得發白。
“當然,到這個地步,就什麼也不用問了。我帶著兩個警官,逮捕了夏朋傑中尉。當我拍拍他的肩頭,要他乖乖地跟我們走時,他竟有恃無恐地說:‘你們認為我與那個惡棍垂伯被殺有關吧。’我沒向他詢問此事,他倒直入主題了,這就更蹊蹺了。”
“十分蹊蹺。”福爾摩斯說。“當時他拿著一根大棍子,那是一根很結實的橡木棍子,是追垂伯時拿的那根。”“那麼你有何高見?”“我認為,他一直將垂伯追到布瑞克斯頓路。二人發生爭吵,發展為打鬥,或許一棍打在胸口,致使垂伯一命嗚呼,但卻沒有外傷。當時天下著雨,所以路上沒人,夏朋傑便把死屍送到了那間房子裏。其他的什麼蠟燭、血跡和牆上的字以及戒指等等,不過是凶犯製造的假象,借以造成混亂。”
福爾摩斯用讚歎的口吻說:“幹得好!葛萊森,你實在大有長進,看來出人頭地是遲早的事。”這位偵探自豪地答道:“我自認為,這案子辦得很利索。可夏朋傑卻矢口否認他是凶犯,他說當時他並沒追上垂伯,垂伯是乘一輛馬車逃掉的。在返回的路上,他遇上了從前的同事,所以誤了回去的時間。可我認為這案子的發生與夏朋傑的行止很吻合。而可憐的雷斯德誤入歧途,自己卻不知道。嗬!說曹操,曹操到。”
來人果然是雷斯德。我們談話的時候,他已經上了樓,跟著就走進屋來。若在平時,無論在服飾還是行動上,都能看出他的得意非凡和信心十足的氣派,現在都消失殆盡了。隻見他衣衫不整,神情沮喪。他到這兒來,顯然有事相求,所以一看到他的同事便有些張皇失措起來。他笨拙地站在屋子中央,兩手不停地擺弄帽子。最後,他說:“這真是個令人頭疼的案子,稀奇古怪,不可思議。”
葛萊森更加得意,說:“啊,雷斯德先生,我知道你會這樣想。你找到垂伯的秘書了嗎?”雷斯德萬分沉重地說:“那個倒黴的家夥今晨六點被人殺死在旅館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