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四、尾聲(2 / 2)

再以後,我仔細地檢查了屋子,結果肯定了凶手是個高個子,同時還發現了一些其他線索:比如印度雪茄煙,凶手的長指甲等。由於室內毫無打鬥痕跡,死者也沒有外傷,那麼地上的血隻能是凶手因激動而流的鼻血,而且,我發現有血跡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跡。要不是氣血旺盛的人,很少有人在激動的時候大流鼻血的,所以我進行了大膽的猜測,凶手很可能是個健壯的紅臉大漢,後來的事實表明我的推斷千真萬確。

後來,我便做了葛萊森沒做好的事。我發了一份電報給科裏夫蘭警察局長,詢問垂伯的婚姻。返回的電報說垂伯指控過一個舊日情敵,名字叫傑菲遜·侯伯,當時他請求保護。被指控的人眼下正在歐洲。我的推斷完全得到了證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緝拿凶手了。我當時早已斷定:和垂伯一同走進那個屋中去的就是那個車夫。

這是因為我查看街道痕跡時發現拉車的馬曾隨便走動過,如果車夫在上麵的話是不會有這種情況的。車夫如果沒有進屋,那他又會去哪兒呢?還有,如果凶手在第三者麵前公然施行他蓄謀已久的謀殺,那他是否神經錯亂了呢?這簡直是荒謬至極。最後,在倫敦想跟蹤一個人,有比做馬夫更方便更有效的途徑嗎?於是我便推出了這樣的結論:要想找到傑菲遜·侯伯,隻能去倫敦租車市場。

如果是個車夫,他不會就此不幹,這樣突然不幹會引起別人的注意,所以此人將在一段時間內仍舊幹他的老本行。如果以為他使用的是假名,也毫無道理,在沒有一個人認識的國家裏,他有必要更名改姓嗎?我於是組織了一支街頭流浪兒偵查隊,分頭到倫敦的各家馬車廠去打聽,直到他們找到了那個人。對於他們出色地完成了這項任務,你我有目共睹。但對於斯坦傑森的謀殺,卻是我不曾料到的,可意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避免。你並且知道,在這個意外事件中我得到了兩顆藥丸,這是我一直推想存在的東西,你瞧,這個案件本身就是一個邏輯連貫的鏈條。”

“真是不可思議!”我驚歎道,“你應該把這些都公之於眾,讓大家了解你在這個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你若是不願意,我替你發表。”“隨你便吧,醫生,”他說,“不過你還是先看看這個!”他說著遞給我一份報紙,“看看吧!”是一份當天的《回響報》,他指給我看的,正是報道這個案子的。

報載:由於侯伯的猝死,世人因而失去了一件聳人聽聞的談資。侯伯殺了伊瑙克·垂伯和約瑟夫·斯坦傑森。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案子牽涉到一件年深日久的情案,與愛情和摩門教大有關涉。但是此案的真實內幕將永遠是個秘密了。據悉,兩個被害者年輕時曾經都是摩門教徒。嫌疑犯侯伯,也是鹽湖城人。此案到此告一段落,它充分表明了我警探破案精幹神速,辦事得力,並使外國人引以為戒,他們的個人糾紛最好在本國解決,不要轉嫁到不列顛國土上來。當然,這件奇案的破獲完全仰仗蘇格蘭場著名偵探雷斯德和葛萊森兩位先生,這已是公開的秘密。據悉,凶手是在一位名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私人偵探家中抓獲的,此人在探案方麵也表現出了一定的才能,相信他在兩位名偵探的指導下,會獲得一定成就。按照慣例,兩位偵探將受嘉獎,作為對他們非凡才能的鼓勵等等。

歇洛克·福爾摩斯大笑著說:“我早就跟你說過,咱們費盡心神研究血字,其結果是為這兩個笨蛋爭得榮譽!”我回答說:“沒關係,我的筆記本裏有事實的原始記錄,外界會弄清真實情況的。既已破案,你也該輕鬆了,就如同羅馬吝嗇鬼所說的:‘笑罵由你,我自獨行;家藏萬貫,我獨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