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輪船招商局創辦於1872年,是中國近代第一家輪船航運公司,主要業務是承運漕糧兼攬商貨。它名義上為商辦,實則官商合辦,大權歸官方掌握。第一期資本一百萬兩。為擴大經營業務,1877年,該局以高價購進美商旗昌輪船公司一批舊輪和設備,增加大小輪船18艘。“李文忠(李鴻章)於光緒三年二月,奏明沿江沿海各省,遇有海運官物,統歸兩船經理,賴此扶助,局基益堅定矣。”1885年,該局由“官商合辦”改為“官督商辦”。
至1890年,全國所建立的軍工企業達17家,民用企業總數已達40家以上,修建鐵路425公裏。除近代銀行之外,其他各類近代企業大體上都已具備。
(三)譯書與留學
翻譯西方著作是中國人認識世界的主要途徑之一。明末清初,中國曾興起翻譯西方著作的熱潮。鴉片戰爭後,由於國家處於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人們急於了解外麵變化萬千的世界,編譯過一些書籍,如《海國圖誌》、《瀛環誌略》、《朔方備乘》等。到19世紀中葉,隨著一些專門翻譯機構的建立,中國再次興起譯書的熱潮。1862年,總理衙門設同文館,又名京師同文館,這是清末最早的“洋務學堂”。該館不僅培養翻譯人才,而且還設有印書處,用以印製數、理、化、曆史、語文等各科翻譯書籍。1863年,上海仿北京同文館例設立“廣方言館”。該館後移入江南製造總局,名為翻譯館。清人王韜記載:“廣方言館,後為翻譯館,人各一室,日事撰述。……口譯之西士則有傅蘭雅、林樂知、金楷理諸人,筆受者則為華若汀、徐雪村諸人。自象緯、輿圖、格致、器藝、兵法、醫術,罔不搜羅畢備,誠為集西學之大觀。”至1880年,該館已譯書98部235冊。此外,還有不少公私翻譯機構也在翻譯西方學術著作。據《東西學書錄》記載,當時翻譯出版的自然科學著作達1000餘冊。
中國學生遠涉重洋留學,成了近代西方文化輸入中國的又一重要途徑。最早出洋的留學生是1847年到達美國的容閎、黃勝、黃寬三人。盡管他們不屬官派,但他們在事實上開始了中國人出國學習近代西方先進文化的曆程。也正是畢業於美國耶魯大學的容閎,在回國後不遺餘力地為遴選更多的中國青年出國學習而奔走。1868年,容閎通過江蘇巡撫丁日昌向清王朝提出了選派留美學生的具體建議:“政府宜選派穎秀青年,送之出洋留學,以為國家儲蓄人才。派遣之法,初次可以選定一百二十名學額以試行之。此百二十人中,又分為四批,按年遞派,每年派送三十人。留學期限定為十五年,學生年齡須以十二歲至十四歲為度。視第一、第二批學生出洋留學,卓有成效,則以後即永定為例,每年派出此數。……此項留學經費,可於上海總稅項下提撥數成以充之。”據有關資料記載,先後共派出留學生四批,第一時期到美國學習的幼童有150人(一說120人)。這批留學生中不少人成為近代中國的著名人物,如唐紹儀、梁誠、梁敦彥、詹天佑、鄭蘭生等。清政府為了鼓勵學子們出洋留學,還大開利祿之門。光緒三十一年(1905)、三十二年,均考試出洋學生,並給予進士出身,授以檢討、主事等官職。近代中國派遣留學生的國家,除美國外,還有歐洲和日本。留洋學生在中外文化交流過程的作用值得人們高度重視。
(四)維新變法運動
1894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慘敗,中國被迫簽訂了屈辱的《馬關條約》。麵對殘酷的現實,中國的有識之士認識到,隻向西方學習物質文化是遠遠不夠的。中國還需要學習西方的製度文化。於是,要求變法維新便成了中國對西方文化衝擊的更深層次的回應。維新主帥康有為連續上書光緒皇帝,力陳變法利害,要求盡快推行變法。
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頒布“明定國是”詔書,正式開始變法。其主要內容為:(1)經濟上,設立農工商總局,提倡私人辦實業,獎勵新發明、新創造,修築鐵路,開采礦產,建立郵政局,改革財政預算;(2)文教方麵,改革科舉製度,建立新式學堂,開辦京師大學堂,設立譯書局,允準創立報館、學會,選派留學生等;(3)政治上,重訂一些法律製度,裁汰冗員,允許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4)軍事上,嚴查保甲,實行團練,裁減舊軍,重練海陸軍等等。維新運動中,人們還明確地提出了“興民權”、“開議院”、“君民共主”等主張。從某種意義上講,維新變法運動也是西方政治學說在近代中國的一次大規模的傳播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