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更可畏的“人言”(1 / 1)

1935年,上海著名影星阮玲玉絕望地在遺書上寫下“人言可畏”後,自殺了。消息傳出,沸沸揚揚;小民百姓津津樂道,各種小報刊載的消息、傳聞之類,如火如荼,那些曾經大造阮玲玉謠言,置她於死地的下三流記者,更裝成可憐兮兮,千方百計為自己辯解。麵對這種種醜惡現象,魯迅拍案而起,寫了《論人言可畏》(《且介亭雜文二集》),痛斥某些報章對強者“吞聲忍氣”,而對阮玲玉這樣的弱者“耀武揚威”;同時批判小市民的一種劣根性,“總愛聽人們的醜聞”,更何況是電影明星的桃色小道消息。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眾口鑠金,積毀銷骨”,阮玲玉實在是死於別有用心及無所用心的人言所結成的黑網,纏得她透不過氣來,終於窒息而死。

彈指間,半個多世紀過去了,正如清人鄧漢儀《過息夫人廟》詩中所寫的那樣,“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大體說來,除了窮途末路的殺人犯、大盜之流外,自殺者總是值得人們同情的。而享有一定知名度的自殺者,更易為社會所關注,這原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如果不問是非,甚至不辨善惡,連自殺的殺人犯也加以同情,那就未免糊塗。對於顧城之死,不少人正扮演了這種角色。

顧城死後,海內外——特別是中國大陸的若幹文人,忙得不亦樂乎:發消息,寫悼文,出專輯,趕印專集、遺作等等,其盛況,遠遠超過當年阮玲玉的身後事。上月在海外,我看到一家雜誌上刊載正在美國訪問的著名學者李澤厚的一封信,說:貴刊未理睬顧城之死,深表讚賞。並說:顧城不過寫過一些朦朧詩,偶有佳句,何足道哉,他是個殺死其妻謝燁的罪犯,不值得同情,更不應美化。誠哉斯言!我以為,比起那些對顧城大唱挽歌、讚美詩的人來說,李澤厚不失為是“眾醉獨醒”。道理很簡單,豈不聞“殺人可恕,情理難容”這八個大字乎?對於用斧頭劈死自己妻子的凶犯,還要同情、美化,法律、人性、道德的尊嚴,又將何以置之?

有人說顧城殺妻是精神失常狀態下所為,這是想當然。新西蘭警方驗屍結果證明,顧城是用斧頭對準謝燁後腦劈下去的,可謂瞄個正著,自知罪責難逃,才在林中吊死。於是又有人本著“非常人乃有非常之事”的古老信條,認為顧城既是詩人,他的殺妻行為也是詩的延伸,從而往這個殺人犯的臉上大搽雪花膏。混淆黑白,亦至於此!

報刊上一些文人諸如此類的人言,比起阮玲玉自殺前後的人言,要更可畏。歲月逝去近一個甲子,中國早已經過翻天覆地的變化,但在知識界,有相當一部分人,比起當年的小報記者,不但並無長進,甚至在良知泯滅上有過之麗無不及。這是另一種悲劇,可畏。老實說,說他們糊塗,那是我自己糊塗。高僧弘一法師生前曾書偈語給了識法師日:“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對於昏昏然、紛紛然忙著在顧城死後炒新聞、寫長文、出快書的一些人來說,“我心熱如火”的動機,顯然不是“熱他人”,而是覺得該“輪到我”撈一票!隻要有利可圖,管他是非善惡。透過他們的作品,聽其聲,聞其言,應當說更可畏;難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自古明訓,已經變得一文不值了?若然,人豈非成了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捷克有句名諺:“敵人的屍體聞起來也是香的。”對於某些食利主義者來說,詩人的遺體也公然成了香的了,這是墮落。

“生前富貴草頭露,身後風流陌上花。”這大概是不錯的。但是,對殺妻犯顧城大樹特樹,美化成“身後風流陌上花”,最低限度,用一句上海話來形容,也是“太野豁豁”,實在要不得。

1994年5月18日於八角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