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春,城邾瑕。(無傳。備晉也。任城亢父縣北有邾婁城。瑕音遐。任音壬。亢,苦浪反,又音剛。父音甫。)
晉趙鞅帥師伐鮮虞。
吳伐陳。
夏,齊國夏及高張來奔。二子阿君,廢長立少。既受命,又不能全,書名,罪之也。長,丁丈反。少,詩照反。
叔還會吳於柤。無傳。柤,莊加反。
秋,七月,庚寅,楚子軫卒。未同盟而赴以名。軫,之忍反。《史記》作“珍”字。
齊陽生入於齊,為陳乞所逆,故書“入”。
[疏]注“為陳乞所逆故書入”。正義曰:成十八年傳例曰:“凡去其國,國逆而立之曰入。”此為陳乞秋逆,既入而立之,故依例書“入”也。
齊陳乞弑其君荼。弑荼者,朱毛與陽生也,而書“陳乞”,所以明乞立陽生而荼見弑,則禍由乞始也。楚比劫立,陳乞流涕,子家憚老,皆疑於免罪,故《春秋》明而書之以為弑主。弑荼,音試。下皆同。
[疏]注“弑荼”至“弑主”。正義曰:實非陳乞弑荼,而書乞弑其君者,以荼死由乞,故書乞弑也。此以楚公子比、鄭公子歸生俱非弑君之首,《春秋》顯而書之,以為弑君之主,所以惡此三人。《釋例》曰:“諸懷賊亂以為心者,故不容於誅也。若鄭之歸生、齊之陳乞、楚公子比,雖本無其心,《春秋》之義,亦同大罪。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是說罪之之意。
冬,仲孫何忌帥師伐邾。無傳。
宋向巢帥師伐曹。無傳。
【傳】六年,春,晉伐鮮虞,治範氏之亂也。(四年,鮮虞納荀寅於柏人。)
吳伐陳,複脩舊怨也。元年,未得誌故也。複,扶又反。楚子曰:“吾先君與陳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陳,師於城父。陳盟在昭十三年。父音甫。
[疏]注“陳盟在昭十三年”。正義曰:昭十三年,無楚與陳盟之事,於時楚既滅蔡,使棄疾為蔡公。子於、子晳之入也,傳稱朝吳“奉蔡公,召二子而盟於鄧,依陳、蔡人以國”。是與陳人盟,更許複其國。其年,平王即位,更封陳,是與盟也。
齊陳乞偽事高、國者,高張、國夏受命立荼,陳乞欲害之,故先偽事焉。每朝必驂乘焉。所從必言諸大夫,言其罪過。乘,繩證反。曰:“彼皆偃蹇,將棄子之命。偃蹇,驕敖。偃,約免反。蹇,紀晚反。敖,五報反。皆曰:‘高、國得君,得君寵也。必逼我,盍去諸?’固將謀子,子早圖之。圖之,莫如盡滅之。需,事之下也。”需,疑也。逼音逼。盍,戶臘反。去,起呂反,下同。需,音須,一音懦,弱持疑也。
[疏]“需事之下也”。正義曰:需是懦弱之意。懦弱持疑,不能決斷,是為事之下者。勸其決斷而盡殺之。
及朝,則曰:“彼虎狼也,見我在子之側,殺我無日矣。請就之位。”欲與諸大夫謀高、國,故求就之。又謂諸大夫曰:“二子者禍矣!恃得君而欲謀二三子,曰:‘國之多難,貴寵之由,盡去之而後君定。’既成謀矣,盍及其未作也,先諸?作而後悔,亦無及也。”大夫從之。夏,六月,戊辰,陳乞、鮑牧牧,鮑圉孫。難,乃旦反。鮑牧,州牧之牧。及諸大夫,以甲入於公宮。昭子聞之,與惠子乘如公,戰於莊,敗。高、國敗也。莊,六軌之道。乘,繩證反。國人追之,國夏奔莒,遂及高張、晏圉、弦施來奔。圉,晏嬰之子。圉、施不書,非卿。圉,魚呂反。
秋,七月,楚子在城父,將救陳,卜戰不吉,卜退不吉。王曰:“然則死也。再敗楚師,不如死。前已敗於柏舉,今若退還,亦是敗。
[疏]注“前已”至“是敗”。正義曰:劉炫言卜不吉,謂戰當敗。再敗,當謂今伐更敗也,杜言“退還亦是敗”非也,以規杜氏。今知劉非者,杜言“退還亦是敗”者,以傳“卜退不吉”是不得好退,是雖欲退還亦必敗也,故雲“退還亦是敗”。但文不委悉,劉以為退還謂是好退而還,以規杜,非也。
棄盟逃讎,亦不如死。死一也,其死讎乎!”命公子申為王,不可;則命公子結,亦不可;則命公子啟,申,子西;結,子期;啟,子閭:皆昭王兄。五辭而後許。將戰,王有疾。庚寅,昭王攻大冥,卒於城父。大冥,陳地,吳師所在。辭,本又作“辭”。《說文》雲:“辭,不受也。受辛宜辭也。辭,籀文。”冥,亡丁反。子閭退,曰:“君王舍其子而讓群臣,敢忘君乎?從君之命,順也。從命許立。舍音舍。立君之子,亦順也。二順不可失也。”與子西、子期謀,潛師閉塗,逆越女之子章,立之而後還。潛師,密發也。閉塗,不通外使也。越女,昭王妾。章,惠王。是歲也,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日。楚子使問諸周大史。周大史曰:“其當王身乎!日為人君,妖氣守之,故以為當王身。雲在楚上,唯楚見之,故禍不及他國。夾,古洽反。大音泰,下同。
[疏]“問諸周大史”。正義曰:服虔雲:諸侯皆有大史,主周所賜典籍,故曰周大史。一曰是時往問周大史。杜以問周大史於文自明,故不煩釋。
若禜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禜、禳祭。禜音詠。禳,如羊反。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遂弗禜。初,昭王有疾。卜曰:“河為崇。”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諸侯望祀竟內山川星辰。寘,之豉反。夭,於表反。焉,於虔反。祟,息遂反。竟音境。
[疏]“不穀”至“移之”。正義曰:言已若無大罪,天其妄夭之乎?必是身有大罪,天乃下罪,有罪受罰,又焉移之?
江、漢、雎、章,楚之望也。四水在楚界。雎,七餘反。漳音章。
[疏]注“四水在楚界”。正義曰:《土地名》:“江經南郡江夏弋陽安豐。漢經襄陽,至夏江安陸縣入江。雎經襄陽,至南郡枝江縣入江。漳經襄陽,至南郡當陽入江。”是四水皆在楚界也。
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弗祭。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也,宜哉!《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逸《書》。言堯循天之常道。“楚昭王知大道矣”,本或作“天道”,非。夏,戶雅反,下注同。此語在《尚書-五子之歌》。《書》無“帥彼天常”一句,下亦微異。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滅亡,謂夏桀也。唐虞及夏同都冀州,不易地而亡,由於不知大道故。“行”,如字,又下孟反,《尚書》作“厥道”。“乃滅而亡”,《尚書》作“乃厎滅亡”。
[疏]“夏書”至“而亡”。正義曰:此《夏書-五子之歌》第三章也。彼雲“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此多“帥彼天常”一句。又字小異者,文經篆隸,師讀不同,故兩存之。賈、服、孫、杜皆不見古文,以為逸《書》,解為“夏桀”之時。唯王肅雲“太康時也”。案王肅注《尚書》,其言多是孔傳,疑肅見古文,匿之而不言也。堯治平陽,舜治蒲阪,禹治安邑,三都相去各二百餘裏,俱在冀州,統天下四方,故雲“有此冀方”也。
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已率常可矣。’”又逸《書》。言信出已,則福亦在已。
八月,齊邴意茲來奔。高、國黨。陳僖子使召公子陽生。召在七月,今在八月下,記事之次。
[疏]注“召在”至“之次”。正義曰:經書陽生入齊,文在七月之下,知其召在七月也。今傳在八月下者,欲令下接十月立之,是記事之次也。邴意茲來奔者,自以高國之黨,八月來奔耳。僖子使召陽生,自以七月之時別使人召之,非遣意茲召也。賈遠以傳文相連,謂遣意來召,又怪其日月錯誤,雲其說未聞。杜以此故為注雲“高、國黨”,以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