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注“諸侯”至“執帛”。正義曰:《周禮-大宗伯》雲:“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璧,男執蒲璧。”是諸侯執玉也。《典命》雲:“諸侯之適子,未誓於天子,以皮帛繼子男。”是世子執帛也。知附庸執帛者,以世子既繼子男。附庸君亦繼子男。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附庸無爵,雖不得同於子男,其位不卑於世子與公之孤也。諸侯世子各稱朝,附庸君亦稱朝,是與世子相似,故知執帛也。且附庸是國,此言“執玉帛者萬國”,國而執帛,唯附庸耳,知附庸執帛也。案《尚書》有三帛,公之孤、諸侯世子、附庸君。此唯言附庸者,以傳雲“禹合諸侯”,又雲“執玉”,皆據君身言之,故不數世子及孤也。下雲“萬國”,故唯據附庸言之。

《王製》雲:“不能五十裏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鄭玄雲:“不合,謂不朝會也。小城曰附庸。附庸者,以國事附於大國,未能以其名通也。”如彼雲,附庸不得朝會,而禹會萬國有附庸者,附庸不得特達天子耳。禹會諸侯,諸國盡至,附庸從其所附之國,共見天子,故有執帛者。言萬國者,舉盈數耳。鄭玄注《尚書》以為數正滿萬國。案益稷州十有二師。鄭以為每一師領百國,州十有二師,則每州千二百國。畿外八州,總九千六百國,其餘四百國在畿內。州得有千二百國者,以唐虞土方萬裏,九州之內,地方七千裏。七七四十九,為方千裏者四十九,其一為畿內,餘四十八,八州分之。州各有千裏之方六,以千裏之方二為方百裏之國二百,又以千裏之方二為七十裏之國四百,又以千裏之方二為五十裏之國八百,總為一千四百國。去其方五十裏之國二百,是州別千二百國也。鄭玄雲:“幾內四百國者,皆謂五十裏國也。”杜雲“諸侯執玉,附庸執帛”,是與鄭異也。《尚書傳》雲:百裏之方三為國七有奇,以百裏之方二為百裏之國一,又以百裏之方一為七十裏之國二有奇。知者,但方百裏者為方十裏者百,若方七十裏之國唯有七七四十九,是為七十裏之國二,仍有十裏之方二在。又以百裏之方一為五十裏之國四,是百裏之方三為國七有奇,則千裏之方三為國七百有奇,有百裏之方二在。

今其存者,無數十焉。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言諸侯相伐,古來以然。數,所主反。知必危,何故不言?”知伐邾必危,自當言,今不言者,不危故也。大夫以答孟孫所怪,且何附季孫。”魯德如邾,而以眾加之,可乎?”孟孫忿答大夫。今魯德無以勝邾,但欲恃眾,可乎?言不可。

[疏]注“孟孫”至“不可”。正義曰:傳於異人之言,更應加“曰”,今無“曰”者,作傳略之。《論語》之文,此類多矣。雖“魯”上無“曰”,要言與大夫對反,不得為大夫之辭,故以為“孟孫忿答大夫”也。服虔以上二句亦為孟孫之言,謂諸大夫誠知伐邾必危,何故不早言也?杜以上屬為便,唯以此句為孟孫言耳。

不樂而出。季、孟意異,佞直不同,故罷饗。樂音嶽,一音洛。秋,伐邾,及範門,邾郭門也。猶聞鍾聲。邾不禦寇。禦,魚呂反。大夫諫,不聽。茅成子請告於吳,成子,邾大夫茅夷鴻。不許。曰:“魯擊柝聞於邾,言以近。柝音托。以兩木相擊以行夜也。字又作“

”,同。聞音問,又如字。  [疏]“魯擊柝聞於邾”。正義曰:“《易-係辭》雲:“重門擊柝,以待暴客。”鄭玄雲:“手持兩木以相敲,是為擊柝,守備警戒也。”  吳二千裏,不三月不至,何及於我?且國內豈不足?”言足以距魯。成子以茅叛。高平西南有茅鄉亭。師遂入邾,處其公宮,眾師晝掠。虜掠,取財物也。晝,音中救反。掠音亮。邾眾保於繹。繹,邾山也。在鄒縣北。繹音亦。鄒,側留反。師宵掠,以邾子益來,益,邾隱公也。晝夜掠,傳言康子無法。獻於亳社,以其亡國與殷同。囚諸負瑕,負瑕故有繹。負瑕,魯邑。高平南平陽縣西北有瑕丘城。前者魯得邾之繹,民使在負瑕,故使相就以辱之。邾茅夷鴻以束帛乘韋,自請救於吳,無君命,故言“自”。乘,繩證反,下及注同。曰:“魯弱晉而遠吳,馮恃其眾,馮,依。馮,皮冰反,注同。而背君之盟,辟君之執事,辟,陋。辟,匹亦反,注同。以陵我小國。邾非敢自愛也,懼君威之不立。君威之不立,小國之憂也。若夏盟於鄫衍,鄫衍,即鄫也。鄫盟不書,吳行夷禮,禮儀不典,非所以結信義,故不錄。秋而背之,成求而不違,言魯成其所求,無違逆也。四方諸侯,其何以事君?且魯賦八百乘,君之貳也;貳,敵也。魯以八百乘之賦貢於吳,言其國大。邾賦六百乘,君之私也。為私屬。以私奉貳,唯君圖之。”吳子從之。為明年吳伐我傳。  宋人圍曹,鄭桓子思曰:“宋人有曹,鄭之患也,不可以不救。”桓,諡。冬,鄭師救曹,侵宋。初,曹人或夢眾君子立於社宮,社宮,社也。  [疏]“或夢眾君子”。正義曰:曹人夢見多人,不識姓名,故唯雲“眾君子”也。服虔雲:“眾君子,諸國君”,妾耳。  而謀亡曹,曹叔振鐸請待公孫彊,許之。振鐸,曹始祖。鐸,待洛反,注同。彊,其良反。旦而求之曹,無之。戒其子曰:“我死,爾聞公孫彊為政,必去之。”及曹伯陽即位,好田弋。曹鄙人公孫彊好弋,獲白雁,獻之,且言田弋之說,說之。因訪政事,大說之。有寵,使為司城以聽政。夢者之子乃行。彊言霸說於曹伯,曹伯從之,乃背晉而奸宋。宋人伐之,晉人不救,築五邑於其郊,曰黍丘、揖丘、大城、鍾、邘。為明年入曹傳也。梁國下邑縣西南有黍丘亭。好,呼報反,下同。弋,以職反,繳射也。之說,如字。說之,音悅,下“大悅”同。霸說,如字,一音始銳反。奸音幹。揖音集,一音於入反。邘音於。  [疏]“好田弋”。正義曰:《周禮-司弓矢》雲:“矰矢,用諸弋射”。鄭玄雲:“結繳於矢謂之矰。矰,高也。可以弋飛鳥。”《說文》雲:“繳,生絲也。”謂用生絲為繩係矢以射鳥也。  【經】八年,春,王正月,宋公入曹,以曹伯陽歸。(曹人背晉而奸宋,是以致討。宋公既還,而不忍褚師之詬,怒而反兵,一舉滅曹,滅非本誌,故以入告。褚,中呂反。詬,呼豆反。)  [疏]注“曹人”至“入告”。正義曰:傳例曰:“不其有地曰入。”案傳宋實滅曹而有之,經書為“入”,故杜原其事而解之。  吳伐我。  夏,齊人取讙及闡。不書伐,兵未加而魯與之邑。闡在東平剛縣北。讙音歡。闡,尺善反。  [疏]“取讙及闡”。正義曰:《公羊》、《穀梁》以為賂齊,謂前年魯伐邾,取邾子益,益是齊甥,畏齊,故賂之。非《左氏》意也。  歸邾子益於邾。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癸亥,杞伯過卒。無傳。未同盟而赴以名。過,古禾反。  [疏]“杞伯過卒”。正義曰:《世族譜》雲:“僖公過,悼公曾孫。”案:悼公祖文公,以昭六年卒,父平公以昭二十四年卒,悼公以定四年卒,未應有曾孫可以授之國也。《杞世家》僖公過是悼公之子。疑《譜》誤。  齊人歸讙及闡。不言來,命歸之,無旨使也。使,所吏反。  [疏]注“不言”至“使也”。正義曰:“定十年,齊人來歸鄆、讙、龜陰田。”此不言來,故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