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錢用光了怎麼辦呢?
再寫書呀。因為當時我沒有辦法靠賽車賺錢。所以人們的印象便是,每次我出書賺錢,然後又全貼在比賽上了。其實現在早已改觀,比賽也能賺不少錢。但當時不是這樣,車是自己買,出差也得自己花錢。
按理說,我當時也算有點名氣,與車隊談談條件是沒問題的。但我這個人臉皮很薄,談、談、談後,又談成自己要倒貼多少錢給車隊,然後還要為車隊參加活動等,而車隊又不給你好賽車。他們無非就是想讓你參加活動,到他們的縣城,吃飯的時候,你坐在旁邊,跟領導一起喝酒,老板很有麵子。如此而已。
李:所以為了賽車,你很多事情都可以做。
當時是這樣。除了表達自己的想法之外,說實話寫書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比賽。因為如果隻為了表達,我寫小說積累兩年要比積累一年強。但有時等不了,之所以一年就必須把書寫掉,就是因為差這個版稅,我要去比賽。
寫雜文的六年
李:後來你發了很多雜文,還是因為賽車?
其實這是我從小的性格。兒時坐在爸爸的自行車上,就會看到一些鎮上的政府官員,這些壞蛋著實可恨。當時我想做記者,去揭露他們,也想去做紀委。後來才知道做紀委也挺不靠譜的。
可能因為從小看的東西受到影響吧。比如凡爾納的小說,於是喜歡滿世界走;長大後喜歡看民國作家的作品,一般民國作家的書裏對當時社會現象的抨擊是很多的,除外以外,他們還喜歡打筆仗。當時就覺得這些真有意思。
在很多人看來,好像我從2008年突然開始這樣做,但事實上我在第一本小說《三重門》,第二本散文小說集《零下一度》的時候便開始了。裏麵的文章百分之八九十都帶著對社會的批評、批判與反思,隻是當時還很幼稚,批評就是罵“貪官你好貪,老百姓好辛苦”,很簡單原始的批評。
另外便是讀者的原因。你的讀者其實就是你原來的讀者,並沒有被擴大到媒體層麵。也就是說,當時的媒體人是看不起我們這批寫作者的。剛出道時,當時的媒體多是冷嘲熱諷,或者是抱著看笑話的心態,就想要看我到底什麼時候折、何時傷,所以他們不會認真看我寫的東西。參加節目時也如此,來跟我說道理的,來批判我的,或者教我怎麼寫文章的那些人,你隻需問他們說一句話:你看過我的書嗎?結果都在搖頭。那還有什麼可交流的。
那時我不喜歡跟媒體交流。直到後來,突然間大家知道我寫的雜文原來是這樣,一來因為互聯網的發達,有了博客,它讓很多非我書的讀者更多地看到了我的雜文,另外是這一批人進到媒體中了。後者占了很大的因素。八零後以前名聲很臭,不比現在的九零後好多少,為什麼忽然改變了?就是因為他們當記者了,到報社去了,八零後有了話語權,於是當然是自己人給自己人說話了。並不是因為八零後表現的多好,也不是因為他們在汶川地震中如何,這隻是人為找的一個事件點,最關鍵的就是,在媒體工作的人大多變成了八零後。
李:2008年對你來說,我覺得還是很特別的一年。奧運會或者汶川地震,你突然成熟了,成為公共符號。
2008年不光對我,其實對整個國家都是難忘的一年,有太多大事發生。對我而言更是這樣。2006、2007年,在博客上寫文章,也有一些批判類的雜文,但那時寫的比較幼稚,更多的是憤青類的發泄。
我是2008年才開始正兒八經地寫雜文。而06、07年,更多的還是寫一些生活與比賽,因為那時看的人不多,可能寫一篇博客十多萬人看,而他們都是你的忠實讀者,大家可以很坦誠交流一切。比如今天我很高興,今天我看到路上有一個人在跑步,很無聊很傻,兩個人在路上互相追,很幼稚,很可愛。我參加了一個同學會:哇,女同學們都好漂亮。這都可以寫在博客裏。
但到後來,看的人多起來後,我就不願把自己的生活,給更多不相幹,或者說,隻想看雜文,也許隻想看熱鬧的人們看了。2008年對我來說,寫作也有了改變,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姿態降的很低很低,包括比賽也開始減弱。更多的是一些雜文,是一些作品,希望寫的每一篇文章將來都能編到書裏。那一年,發生了太多的大悲大喜。所以國家不幸雜文興,其實這也是一種雜文作者的悲哀。
李:其實2007年對你才是一個關鍵年,那時你得總冠軍了,《光榮日》也出來了。出書跟你的總冠軍有關聯嗎?
沒有關聯。《光榮日》寫得不好,是個爛尾樓。寫《光榮日》還有一個典故,那時候流行《越獄》。我就覺得寫一些人,每個人都有特長,在學校裏教書,也挺有意思的。格局其實差不多,就是把監獄變成了學校嘛。其實學校和監獄也沒有什麼區別。但後來爛尾了。因為人物太多,好多人物連名字都起不出來了。我很著急。我跟朋友說你快幫我想幾個人的名字,我最討厭想人物的名字。寫這本書的時候,我覺得很多東西都沒有辦法繼續下去,沒有想好就往下寫。所以這個小說是爛尾的。雖然裏麵有精彩的段落、語句,但是總體來說,不算成功。
李:那《可愛的洪水猛獸》呢?
那是一本雜文集,其實特別簡單,就是很多博客的選摘。我到現在出了三本,一本是《雜的文》,一本是《可愛的洪水猛獸》,一本是最新的《青春》。因為寫在博客裏的雜文,包括那些不能發表的雜文,總得有一個歸宿。
我記得,當時便有人提出質疑,他說你博客裏的文章為什麼要出書,是一個記者問的。我就直接問他(他也出過書),你在報紙專欄裏發表的文章為什麼還要出書。這道理很簡單,然後采訪就結束了。我的所有觀點也都表達清楚了。
李:寫博客是你賽車上的一味興奮劑嗎?
應該是。我平時在家時很少寫,但一到外地就特別想寫。一個人到了外地,在旅途上,在火車上汽車上,是靈感最多的時候,也是最有表達欲望的時候。
到了外地酒店,你便沒有朋友了,你的狐朋狗友都在上海。沒事兒幹,就可成天在那裏寫。所以寫博客既是一種興奮劑,也可以說是對時間的調劑。你得耗時間,得把時間耗掉。
李:那你對文字有好感嗎?
哈,什麼叫對文字有好感呢?如果有好多玩的事情,比如要踢球了,我才不去寫東西呢。當然是沒事做了,我才去寫東西。或者說是某個事件強烈地刺激到了我,我要表達。就是這樣。因為我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我感興趣的事情也很多很多。
當然寫作也是我感興趣的事情之一,也是我喜歡的事情之一。但是它在我喜歡的事情當中排序是比較低的。
李:能排在第幾位啊?
可能跌出前五了吧。
李:那第一是什麼呢?
第一不好說,要看情況。就像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可能來找我吃飯,這事在短時間內便能升到第一。賽車比賽,瞎逛,瞎玩玩兒,踢球,打打遊戲,斯諾克桌球,看看電視電影,這些都還在寫作前。一般沒有這些事情了,我才會寫作。
李:我想起你在《就這麼漂來漂去》裏麵,製造了一個永遠第一的故事。你想成為這樣的一個人嗎?
不想。做了父親以後你會明白。現在與沒有女兒之前,想的完全不一樣,你會發現你並不是過去自己想象中的那個人。
李:十年前的你和現在的你有較大變化。比如現在你常常會對自己的觀點做一些檢討,如對詩歌的檢討。是因為你現在更了解人,還是更理解了詩歌?
是因為那時我的觀點,基本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有本事的自己上岸吧。
但現在發現,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另外一種獨裁,是另外一種對話語權的濫用。你給這些人貼個標簽,在一定程度上就會在一定範圍流傳。而這種流傳是對對方的不公平。比如一個車友開車比我好很多,而我天天寫他比我差,於是大家就都覺得他比我差。這是不公平的。
剛開始寫作,每個人都會有對自己的話語權迷戀和濫用的階段,都會覺得自己是個腕兒,是個東西。那時如果你對他人能造成一點傷害,甚至還會沾沾自喜,因為覺得自己厲害。
我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很多人都會有。對獨裁對權利,對話語權(因為它也是權利的一種),有一種迷戀。甚至是所謂站在最公正、最正義、最功利角度上的記者,內心也會湧起一種對掌控話語權的快感。嗬,我的這篇文章要讓這個廠倒黴了;我這篇文章出來以後,哇那個機構要倒黴了。當然在很大概率上那些地方是活該倒黴,因為他們做了錯事,作為媒體揭露它,我們是在主持正義、行善,事實上它也會給寫作者帶來快感。
我當時做的事並不是行善,很多時候我把話說的太絕對了。詩歌就是如何如何的,這個行業就是如何如何,太絕對了。包括之後的文章挖苦黃藝博,說他是個好幹部,就是不對的。
黃藝博就是一個小孩。我的一篇文章,事實上,是會對這個孩子造成傷害的。他的錯,或者說他的一些在我們看起來不是那麼恰當的行為,可能家庭,所在環境的熏陶,但是他並沒有作惡,沒有淩辱同學,沒有助紂為虐。但在這個社會上,助紂為虐的人多了,王八蛋多了,針對黃藝博,像我寫這篇文章,就是不對的。
這篇文章後來還被收錄到我的新書裏。是我審查的時候沒有做好,這明顯不對。你對一個小孩子濫用話語權暴力,會對他造成傷害。我是開心了,很多讀者也開心了,好好玩,寫的好有意思好好笑,但事實上黃並沒有做什麼錯事。
沒有人能不犯錯。我一場比賽可能要有四五個失誤,有的失誤導致我耽誤時間。但我失誤之後,後半程就加快節奏了,反而賽段時間比以前更快了。我曾做錯過很多事情,寫錯過很多文章,很多觀點在那個時候曾沾沾自喜,現在看來很幼稚。
我從十七歲開始寫文章,現在已三十歲了,這是經曆巨大變化的十三年。如果現在我還跟十七歲時一般見識那才是傻瓜呢。所以我一直在做自我修正,一直在反思、檢討,自己把曾經的自己揪出來給大家認個錯。有可能四十歲時我再把三十歲的我揪出來,再給大家認個錯。人總是這樣前進的。
現在靠賽車已能養活我自己
張英(以下簡稱張):開車的樂趣的在哪裏呢?
韓寒(以下簡稱韓):就是因為喜歡吧。我總是想,自己有很多的能力讓人家無法企及;或者你有能力,可以在這方麵廢了我,而在另一麵上你都廢不了我。
張:你在北京時候飆過二環嗎?
街頭飆車不安全,而且很危險。它不是一個封閉的跑道,非封閉的賽道是不能以時間來記的。非封閉車道每次的路況都不一樣,怎麼能分時間呢。希望大家不要在街上飆車,那是很低級的小兒科遊戲,還影響到別人的安全。賽場才是王道。
其實賽車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比如在珠海比賽,要提前幾天到,得試好幾天車。早上九點到場,車應調成什麼樣,就得在那兒等著。一等就是兩個鍾頭,等完以後試車,試半個小時後再調,再等再去試。
每天都特別乏味,因為賽車場上什麼都沒有,機房裏麵也什麼都沒有,一切都沒有任何樂趣可言。尤其是車未調校好,你得一次次地進維修區,那真是牽涉到非常細微的調校。
張:你現在主要靠什麼為生?賽車和寫作在你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各是多少?
賽車收入百分之二十,寫作占百分之七十。寫書是一輩子都可以去做的事情,但是能開賽車的光陰卻很有限。隻要沒有大的需要,前幾年開始,賽車已經能夠養活我自己。這說明,我已經是中國為數不多的受薪車手了,擁有足夠的奪冠實力。到目前為止,國內靠賽車賺錢的人隻有幾個。這些錢雖然比版稅少不少,但卻是經過克服困難、危險得來的。
張:你現在可以靠賽車養活自己了?有報道說你完全靠出書的版稅貼補賽車。
我基本年薪大概二十萬,獎金有三四十萬,夠我日常生活用了。我現在是全國冠軍,最好的車手之一,我不用在賽車、比賽上花錢,這些錢完全由我的車隊出。
不知為什麼總有人說我把寫書的錢貼到玩賽車上,說到底,版稅怎麼花是我自己的事情呀。很多人拿了版稅去買房子、買保時捷、去泡妞,沒人說他們。我拿錢去從事體育運動,這是很好的事情,也是為了理想,卻有非議。我不明白為什麼。
賽車的辛苦與勞累其實是一般人很難想象的。汽車裏沒有空調,在將近四十度的高溫下先穿防火的綿質內衣,然後套上棉襖般的賽服,戴上手套、麵罩、頭盔,每場比賽下來都被汗濕透了。所有的賽車場都是在郊區,方圓十公裏以內連條狗都找不著。中飯經常是從很遠處送來的漢堡或者匹薩,拿到手都是冷的。
都說賽車很酷,可你知道去年的全國冠軍是誰嗎?知道這場比賽是在哪裏舉行嗎?即使是全國最頂尖的汽車比賽,它的觀眾和宣傳都很少,沒人關心。
《南方周末》記者張英、李邑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