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該節目是進行法治教育,根據法律規定,執行死刑有一套嚴格的法律程序,要有法官和作為監督者的檢察官在場。然而整個特別節目中,沒有出現任何一位法官、檢察官,畫麵中隻有警察,而警察隻是執行者。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在微博上說:“強烈抗議直播死刑!一個文明國家的特征之一就是尊重生命的尊嚴,哪怕這生命屬於一個罪犯!”這才是法治觀念。該台新聞中心官方微博回應稱:“誅梟,不是看殺人。”誅即殺,梟即人,全部使用中國式的貶義內涵,臨死叫你最後丟一次臉!這是法治的表現嗎?
在我國的體製下,新聞報道宏觀上是一種宣傳的方式,媒體除了需遵循新聞職業道德外,同樣需要在宣傳層麵具備大局意識。如此的現場直播,除了違反中國法律外,也是沒有政治大局意識的表現。這個案件中四個外國人被判死刑,對死刑進行直播,不僅是向全國,而且是向全世界“示眾”。世界上197個國家中139個已宣布廢除死刑,我國保留死刑有我方的道理,但如此公開地大肆宣揚死刑,與多數國家的理念對抗,顯然不利於在國際社會樹立中國的良好形象。如果想對中南半島國家的黑惡勢力揚威,可以采用技術手段僅向這個地區適當播放(內容要體現法治),而不是向全世界和全中國現場直播!
2013年8月1日,我國各主要網站均在顯著位置持續48小時安排了一篇文章《中國若動蕩,隻會比蘇聯更慘》。文章稱:“俄羅斯已經從一個強大的國家變為一個在經濟上無關緊要的世界二三流國家了”,“俄羅斯這樣的‘民主國家’,現在淪為了靠賣資源為生。俄羅斯如果沒有如此豐富的礦產資源,在工業體係崩潰後肯定是窮得要死的國家。”其中使用的數字不少是十年前的,一些引文是道聽途說。
8月2日,俄官方《俄羅斯之聲》中文網站以“嘲笑別人褲子拉鏈開了,竟然忘了自己還光著腚!”為題,回應中國各網站刊文對俄羅斯的批評,並表示“我們準備翻譯成俄文,拷貝給俄羅斯外交部”。
習近平擔任黨和國家最高領導職務後出訪的首個國家是俄羅斯。2013年3月23日兩國元首會談,習近平對普京說:“俄羅斯是我擔任中國國家主席後出訪的第一個國家,普京總統是我就任後會晤的第一位外國元首。這充分體現了中俄關係的高水平和特殊性。我們今天的會晤具有承前啟後的重要意義,相信將為中俄關係持續健康發展注入新的動力。中俄全方位戰略合作重點,是加大相互政治支持。”
我國媒體幾個月後發表這樣貶損俄羅斯的言論,是不負責任的。我國的媒體都是在黨領導下的,發表什麼,對於外界來說,代表的是黨和國家的立場。因而媒體發表意見,除了要考慮國內的情形外,還要考慮國際大勢。作者和媒體可以持有自己的觀點,但不能沒有對國際關係全局的把握。在媒體顯著位置公開發表這樣的文章,外界理所當然地視為代表中國的觀點,不論文章的主觀意圖如何,其客觀效果是破壞了剛剛開始的中俄新一輪友好關係,無事生非地給我國外交事務製造事端,造成我方在兩國關係中處於被動地位。
宣傳工作在“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方麵的教訓
習近平要求宣傳工作“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這是一種需要頗高智慧的宣傳藝術。宣傳是講給別人聽的,不能隻顧自己的主觀願望單方麵敘說,而要審時度勢地觀察形勢、民意和各種社會力量的對比,認真掂量自己該說什麼、說多少、怎樣說等等。然而近來我國媒體上接連出現一些雷人之語,引發世界各國媒體的異樣關注,顯然我們並沒有很好地做到“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
例如我們要堅持馬克思主義,這很好,馬克思主義是無產階級革命的真理。但是若在媒體上說我們的主義“乃宇宙之真理”,就讓人吃驚了,因為世界上有無數的主義,現在我們手裏的真理放到地球都不夠,還要擴大到宇宙,這樣的宣傳會是怎樣的傳播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