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危機傳播對公眾理性培養的誤區
觀察與批評
作者:丁豔豔 魏婷
公眾是構成社會的主體。在危機事件中,公眾的積極力量是強大的。學者謝曉非和鄭蕊在《風險溝通與公眾理性》一文中指出,所謂公眾理性,就是公眾能夠對風險事件進行客觀的解讀,了解事件的本質,不輕易被無關因素所幹擾,從而對風險事件做出相對準確的判斷,並能夠有效地采取適當行為以應對和處理風險事件所引發的後果。①在這裏,公眾理性的概念是相對於風險事件提出來的,兩位學者從心理學角度對這一概念進行界定,具有學理性。筆者認為公眾理性簡單來說就是:公眾在麵對危機事件時能夠在心理上做出正確的判斷,在行為上采取適當舉動。
新媒體傳播速度快,傳受互動強,是一種有著多樣化信息來源的媒體。如果利用得當,新媒體能夠在危機事件的信息傳播中對公眾進行理性培養,從而有力地促進危機事件解決。2012年7月,北京遭遇強降雨,排水係統遭受嚴峻考驗,而在這場危機麵前,微博充當了這個城市的另一個“排水係統”。網友展開了一係列的個人自發行為,從最開始在微博上圍觀,到轉發傳遞救援信息,到免費搭載遇困人員,再到開放門店提供歇腳處所,微博這一平台被充分利用起來,使公眾能夠理性對待危機,使危機往好的方向發展。
但是,由於公眾理性缺失引起社會動蕩的事例也不勝枚舉,而這些公眾理性缺失與新媒體危機事件信息傳播失範有很大的關聯。
安全知識傳播的失語,使公眾不能正確地對危機做出反應
公眾如果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和相關知識,就可以根據自己對當前危機信息的分析做出正確的判斷,並采取正確的自救措施,能以更快的速度對危機做出正確的反應。然而,在危機事件發生之前,新媒體缺乏危機預警方麵的宣傳,平時也不重視相關科普安全知識的傳播。
2004年12月26日印度洋發生海嘯,我們從媒體上看到這樣的信息:海水退去後海灘上留下了很多貝殼,很多孩子和大人在爭相撿拾貝殼的時候被突然回來的海浪卷走;很多人見到大浪遠遠推進來的時候不是想到逃離,而是駐足觀看,欣賞這難得一見的奇觀,結果當海浪來到身邊的時候已經來不及逃離。②如果網站上或者是手機新聞中平時就向大家傳播一個科普常識:海水大幅度退下後會再大幅度漲回來,悲劇就可能不會發生。
公眾的危機意識薄弱,缺乏相關安全知識。新媒體應當利用自身的傳播優勢,讓公眾進行危機防範,避免公眾因信息缺失或發布延遲而產生不安、焦慮情緒。
確定度低的危機信息造成公眾的恐慌和躁動
1.傳播危機信息不準確、不客觀
今年3月17日,江蘇蘇州企業員工吳某、張某、施某和杭州某職高學生姚某因在微博上宣稱“不明疾病在杭傳播”被處罰;今年雅安地震後,一名自稱地震局內部人員的網民發帖稱“4月20日蘆山7級隻是前震,成都將於4月22日發生9.2級地震”,後被行政拘留……這種危機事件中造謠、傳播假消息的違法現象不勝枚舉。
在危機事件麵前,誇大的信息會導致公眾過度恐慌,而對危機報道的不到位則容易導致公眾的不重視,兩種情況都不利於公眾理性的建立。
新媒體在進行危機事件信息傳播時應當注重對準確性的追求,在信息快和真的前提下保證其準確度。應利用精確的數字、明了直觀的圖表等進行報道以保障準確性。要注意客觀性,不可過多地放入自己的主觀看法,防止偏頗、片麵的主觀報道誤導公眾的認知和情緒,引發公眾的非理性。
2.危機信息確定度與信息源密切相關
一方麵,由於新媒體傳播信息時具有匿名性特征,傳播者真實身份不明,素質參差不齊;另一方麵,新媒體在進行信息傳播時由於對速度和數量的追求,容易降低對信息質量的把關。對信息源不確定的信息,由於無法求證,公眾對此類信息往往抱有猜測與潛在的恐懼,在心理上造成的波動更大,更不易進行理性思考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