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仆後繼”的感情色彩
語文診所
作者:趙丕傑
2011年7月22日《南方日報》的一篇文章說:“之前一個個貪官在刑場上前仆後繼,早就表明死刑無助於反腐。”前麵的貪官被處死了,後麵的貪官立刻跟上去,這種現象確實令人觸目驚心,但是能不能用“前仆後繼”來形容呢?
“前仆後繼”,語見宋·王楙《野客叢書·後宮嬪禦》:“情欲之不可製如此,故士大夫以粉白黛綠喪身殞命何可勝數,前仆後繼,曾不知悟。”在這句話裏,“前仆後繼”看不出有什麼明顯的感情色彩。但是從晚清以來,大量的典範用例都把它用於褒義。例如清·秋瑾《吊吳烈士樾》詩:“可憐懵懵天竟瞽,致使英雄誌未伸……前仆後繼人應在,如君不愧軒轅孫!”魯迅《且介亭雜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這一類的人們,就是現在也何嚐少呢?他們有確信,不自欺;他們在前仆後繼的戰鬥,不過一麵總在被摧殘,被抹殺,消滅於黑暗中,不能為大家所知道罷了。”徐遲《火中的鳳凰》:“一百多年來,中國人民前仆後繼,英勇鬥爭,所追求的理想,今天實現了。”楊沫《青春之歌》一部十五章:“多少革命先烈就是為了這些,才前仆後繼地流血犧牲了。”《現代漢語詞典》給出的釋義是:“前麵的人倒下了,後麵的人繼續跟上去,形容英勇奮鬥,不怕犧牲。”釋義用語的感情色彩是明顯的。許多成語詞典更是明確標注或提示為褒義成語。
由此可見,“前仆後繼”是一條褒義成語早已約定俗成,不容置疑。《南方日報》的文章用“前仆後繼”形容貪官,顯然是犯了褒貶顛倒的錯誤。
類似的誤用,在媒體中並不罕見。例如:
1.這起案件並沒有引起雷政富等人的警醒,反而一個個前仆後繼,落入桃色陷阱當中。(《新京報》,2013年1月27日)
2.同樣是在雲南省73個重點貧困縣中位居第十四位的永善縣,4年後又出現“闊人喪宴”,不得不讓人感歎官員前仆後繼、大操大辦的“堅強決心”。(《羊城晚報》,2012年12月17日)
3.“房叔”“房爺”“房嬸”“房妹”“房哥”……們接二連三的出現,可謂前仆後繼。(中國共產黨新聞網,2013年2月7日)
4.為何一些企業的產品質量被曝光後,仍有更多的企業前仆後繼地繼續犯錯誤?(《工人日報》,2012年1月18日)
無論是“落入桃色陷阱”的雷政富之流,大擺“闊人喪宴”的貧困縣官員,接二連三出現的“房叔”、“房嬸”,還是不顧警告繼續生產偽劣產品的企業,都是應該受到懲罰和譴責的,怎麼能用褒義成語“前仆後繼”加以讚頌呢?
(作者為首都師範大學中文係教授,《現代漢語規範字典》、《現代漢語成語規範詞典》、《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副主編)
編後語
語文規範問題,現在越來越成為媒體上的突出問題。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麵,就是成語誤用。趙丕傑先生的“語文診所”專欄開辦以來,得到廣大讀者的好評。前段時間,趙先生因身體原因暫停專欄寫作。本期開始,專欄重新開張。在此,本刊編輯部代表廣大讀者向趙先生表示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