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表麵上看,黃老派與老莊派都強調以無為順應自然的“因循”原則,但是其目的有異:老莊學派是以恢複事物的自然本性為終極目的,而黃老學派則是利用事物的自然本性為我所用。正是這種根本性的變化,道家學說乃從哲學家的書本中走了出來,變成了政治家手中可供操作的治國利器。
道家對中國曆史文化的深遠影響,不亞於表麵上居於官學地位的儒家。從製度層麵上看,在儒家“德治”“仁政”溫和的外衣下,黃老道家形名學的政治理念,構建了封建政治體製的骨架及其操作權術;從行為層麵上看,儒家的“仁義”“德化”的道德理想與道家“以退為進”“以屈求伸”的處世方針互為表裏,互為彌補。道家學說的這些功能與文化特色,決定了其以“道法自然”為核心的治國思想具有豐厚的內涵及其獨特的作用,成為中國古代治國思想寶庫中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
《道德經》全書雖然僅短短的五千言,但卻體大思精,勝義迭呈,妙語連珠。要而言之,它主要包括了四個方麵的內容,再加一個基本精神,它們互為關係,互為彌補,鞭辟入理,渾然一體,共同構成了博大精深、特色鮮明的老子哲學政治思想體係,為人們從事社會活動與進行人生修養,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啟示、指導作用。
第一,以“道”為主宰和天下萬物所生本源的宇宙生成論。
“道”是《道德經》全書思想體係的核心,是老子哲學的最高範疇。《道德經》認為,道是一種非常虛無縹渺、玄妙的東西,“道”先於物質存在而又淩駕於物質之上,它既是產生孕育天地萬物的總根源,又是製約規定宇宙間一切事物運動發展的總規律,“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四十二章)。它是永恒的(時間),無限的(空間),不可言說的,感官所不能感知的,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一章)。這個“道”,大到充斥整個宇宙,小到存在於每一粒塵埃之中,自然界的滄海桑田嬗變,國家社會的治亂興衰交替,個體生命的生老病死轉化,無一不是它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這種作用自然而然,不留下任何痕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十章)。“道”的這一根本屬性決定了人類社會活動不過是“道”的外延與衍化。總之,“道”一個是總源頭、一個是總規律,是普遍存在的自然狀態。這樣,就為老子的社會政治學說和策略思想的提出,奠定了哲學上的堅實基礎。
老子“道”的概念的提出,是中國思想文化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如果說,儒家“仁學”的構建,標誌著中國曆史上“人的發現”;法家“法術勢”理論的誕生,標誌著中國曆史上“政治術的成熟”;那麼,“道”的理論的形成,則不僅宣告了道家學派的麵世,而且也標誌著中國曆史上“哲學突破時代的開始”。它使得長期以來一直統治著中華民族精神世界的主宰“天”“上帝”失去了權威、黯淡了光環,讓位給了抽象的哲學思辨,交權給了“自然規律”,從而為中國理性精神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道路,其價值與影響是極其深遠而巨大的,怎麼評價也不為過。
第二,事物相互依存、相互對立、相互轉化、循環往複的樸素辯證法。
《道德經》令人關注的價值,在於其全書之中蘊含有極其豐富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它認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對立統一,“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二章),老子看來,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兩麵性、都是對立統一的,沒有長就沒有短,沒有高就沒有下,沒有難就沒有易,隻有難的存在,才能看到易的可貴,隻有長的存在,才能看到短的特征。矛盾的雙方都以對立麵的存在並發生作用為前提:“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十一章)
老子認為,這種對立統一,表現為事物的相互依存與相生相克,並決定著事物雙方各自向著其相反的方向轉化發展,“正複為奇,善複為妖”(五十八章);“反者,道之動”(四十章)。因此,事物都有隨時改變性質的契機,“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五十八章)。事物內部的平衡、事物之間的平衡,都是暫時的,都可能被隨時打破,事物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一定會走向反麵,所謂量變到質變。“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二十三章)。在老子看來,這乃是事物運動變化的根本屬性,它反映在社會人事活動中也複如此,即所謂“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常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九章);“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三十章)。所以要見微知著,防患於未然,“為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慎終如始,則無敗事”(六十四章)。
然而,《道德經》中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並不徹底,它將事物的轉化看成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是同一層次上的循環往複,否定人的主觀能動性在這一過程中的作用,片麵地強調柔弱無為、虛靜卑下的一麵對於事物轉化的決定性意義,這就帶有形而上學的意味了,從而壓抑了其辯證法的旺盛生機。
第三,知雄守雌,以退為進,無為而無不為,柔弱勝剛強的策略方法論。
老子對社會現實十分不滿,認為那些當道執政者品質低下,劣行累累,是政治黑暗、社會動亂的根源所在:“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彩,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誇”(五十三章);“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七十五章)。所謂的“道德”都是虛偽的,都是人心澆漓,世風日下,惡行充斥的產物,“大道廢,有仁義;慧智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十八章)。
為了應付這樣的局麵,使自己保持清醒的頭腦,在黑暗中生存下去,爭取主動,老子提出了知白守黑,以柔克剛的策略方針,換言之,貴柔守雌、後發製人、柔弱勝剛強是《道德經》有關對待事物轉化,贏得人生角逐的根本原則。
按老子的理解,“弱者,道之用”(四十章),處於柔弱卑下地位的一方,其實往往擁有最為強大的力量。他曾以水為比喻來說明這一層道理:“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者莫之能勝”(七十八章);“以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四十三章)。與之相反,一切表麵上剛強的東西實際上都蘊育著衰敗死亡的契機,即所謂“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老子認為,“勇於敢則殺,勇於不敢則活”,意思是你越不爭,你得到的東西就越多,就是要以退為進、要欲擒故縱。總之,“物壯則老”,“兵強則滅,木強則折”乃是事物運動的普遍規律。
基於這樣的認識,《道德經》主張貴柔、守雌,強調“進道若退”(四十一章);“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榮,守其辱”(三十八章)。提倡以退為進,反對剛強和進取,並且把它引申為製定參與一切社會活動基本策略的出發點,以達到以弱勝強,以迂為直,以退為進,以屈求伸的目的:“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強。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三十六章)
第四,“無為而治”“小國寡民”的社會政治理想。
道家普遍持曆史退化觀點。他們認為,人類社會的曆史是一個不斷退步的過程。老子指出,社會“文明”每發展一步,社會狀況就每糟糕一層,而治國之術也就隨之倒退一大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三十八章)。莊子也強調,人類社會是越演變越糟糕,從原始混沌狀態的“至德之世”一路下滑,逐漸進入“澆淳散樸”“天下大駭”的昏亂黑暗狀態。
《道德經》對社會現實持否定批判的態度,認為導致社會動亂的原因在於人們(尤其是統治者)的物欲太強,好事有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十二章);“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七十五章);“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七章)。
為此,《道德經》主張堅決擯棄社會文明成果,實行無為之政,“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二章);“小國寡民,使有什佰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複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八十章)。以不爭的手段與途徑,達到“天下莫能與之爭”的目的:“是以天下樂推而不厭,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六十六章)
老子指出如能這樣堅持貫徹下去,就可以進入“無為”政治的美妙境界:“絕聖棄知,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十九章);“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三章);即所謂“其政悶悶,其民淳淳”(五十八章)。在這樣的“至德之性”裏,人們生活中不再摻雜任何功利目的,而隻是享受自然生命本身的快樂,高高興興地品嚐食物,腆著肚子四處遊蕩,“民居不知所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鼓腹而遊”(《莊子·馬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