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養護教師
大學看護學科畢業,持有看護許可證者;專科大學看護科畢業,在校期間取得所規定的教職學分,持有看護員許可證者。
8.校長
小學:持有小學校監資格證,具有3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學識淵博、德高望重,經教員資格鑒定委員會的推薦,教育部長官認可者。
中學:持有中學校監資格證,具有3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學識淵博、德高望重,經教員資格鑒定委員會的推薦,教育部長官認可者;具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校長經曆者。
技術學校:取得中學校長資格者;取得專業教師資格證,具有9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
特殊學校:取得中學校長資格者;取得專業教師資格證,具有9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
9.校監
小學:持有小學正教師(1級)資格證,具有3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持有小學正教師(2級)資格證,具有6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
中學:取得中學正教師(1級)資格證,具有3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取得中學正教師(2級)資格證,具有6年以上教育經曆和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具有6年以上教育經曆,教育大學的教授、副教授。
技術學校:持有中學校監資格證者;取得專業教師資證,具有6年以上的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
特殊學校:持有中學或小學校監資格證者;持有特殊學校教師資格證,具有6年以上教育經曆,修完所規定的再教育課程者。
教育部設有教員資格檢定委員會。關於教授資格審查委員會和教員資格檢定委員會的組織、權限、管理和教員的資格檢定及資格認定所必要的事項,由總統令規定。有關教員的任用、服務、報酬、年金及其他事項另有法律規定。
關於教員的資格檢定事項,韓國頒布了總統令,並根據總統令製定了《教員資格檢定令》和《教授資格檢定令》。檢定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免試檢定,一種是考試檢定。免試檢定由教育部行使,考試檢定由教員資格檢定委員會行使。教員資格檢定委員會作為會議製審議決議機構,其決議具有行政上的約束力。
根據免試檢定要求,能夠獲得教員資格的課程有:①正規教員培養機構的課程;②普通大學的“教職課程”;②臨時教員養成所的課程;④被特殊認定的教育機構的課程。
考試檢定的對象是:中等學校準教師;小學準教師;特殊學校教師;實業技術教師等。考試檢定按教師資格的種類,根據教員需求計劃上的需要進行。
考試檢定的內容有:①學力考查,是按照教員資格要求,對申請者要取得的相應學科的科目進行考查,以測其學力水平;②實際技能考查,是對申請者根據教員資格的相應的實際技能進行考核;③口試,是針對教師的品德、適應性和素質進行的。
除以上免試檢定和考核檢定之外,還有推薦檢定。推薦檢定主要是檢定校長或園長是否有真正的學識和高尚的品德,由資格檢定委員會審議決定。
綜上可知,教師資格證製度是通過免試檢定而授予資格證為主幹的。教員的資格是與教員的晉升、轉職等任用行為相關聯的。
韓國教師經過法令規定的課程取得最初的資格,以後的資格晉升是通過規定的教師經曆年限和研修教育而實現。凡教育大學、師範大學、普通大學的“教職課程”學習者通過考試合格的,均可以獲得教師資格,但有免試檢定和考試檢定之分。
(1)免試檢定。教育大學畢業生、師範大學和教員大學以及廣播電視大學初等教育科畢業合格者就任小學教師可以免試通過;根據《中學教師資格基準》規定,通過各種規定證明和手續審查者,可以隨時免試發給教師資格證,但對普通大學“教職課程”的畢業生,限一年內可以免試,超過一年,就要通過考試檢定之後才能發給中學教師資格證。
(2)考試檢定。根據《教員資格檢定令》規定,擔任中學的準教師、特殊學校的教師、實科技術技能教師的檢定對象為具有高中畢業學曆以上者,要通過考試檢定合格後,才能發給教師資格證;中學準教師資格應試者中擔當軍訓課男教師者必須是高中畢業後參加預備役的軍官,而擔當軍訓課的女教師者必須是高中畢業的退役女軍官或是護士係統、保健係統的女軍官。
韓國教師資格製度是嚴格的,不是所有畢業生都能夠獲得教師資格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