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所說的“兼”是“愛人利人”;“別”是“惡人賊人”。強調“別非而兼是”,“以兼為正”。他認為改變社會的原則,包括調解社會矛盾和由亂變治等,是“兼以易別”,即“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他說,士和君都有“執兼”、“執別”的不同,就是“兼士”、“兼君”跟“別士”、“別君”的區別。他說:“兼相愛,交相利,此聖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務為也。”“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

墨子不明了社會治亂的根源,他提出不分“王公大人”與“萬民”的階級差別都要“兼愛”、“同利”的主張,隻是一種善良幻想。

3.尚賢、尚同

尚賢,是墨子選用政治人才的主張。尚同,是他構思的各級政權組織的集中統一的指導思想,並以尚賢為基本條件。

墨子以“民利”為出發點,說:“尚賢者,天鬼、百姓之利,而政事之本也。”他主張以“眾賢”的標準來代替“親親”標準來選拔官吏。他反對“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麵目美好者也”。墨子認為“此非可學能者”,會造成“賢暴不分,功罪無別,賞罰不當”,“若此,則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墨子所說“眾賢”的範圍是由貴族擴大到貧賤疏遠的人。墨子假借古代聖王的名義,宣傳他的任賢使能的主張。他說:“古者聖王之為政,列德而尚賢,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祿,任之以事,斷予之令。……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勞殿賞,量功而分祿。故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他認為“王公大人”“以尚賢使能為政”,就可以實現“國家之富,人民之眾,刑政之治”。

“官無常貴,民無終賤”的口號,朦朧地反映了春秋戰國年間奴隸製向封建製過渡的趨向,也標誌著貴族世襲製度之趨向衰落。

尚同,是以尚賢為條件,並把二者的根據都推到天上。墨子說:

故古聖王以審以尚賢使能為政,而取法於天。雖天亦不辯(辨)貧富貴賤遠邇親疏,賢者舉而上之,不肖者抑而廢之。

墨子說“尚同”的目的,在於“壹同天下之義,”“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同)”。由“裏長”、“鄉長”、“諸侯國君”而“上同於天子”。不但裏長以至天子須“選天下之賢可者”,而“諸侯國君”及“天子”也不能獨自“一同”其國及天下之義,還必須選擇其國及天下之“賢可者”為“正長”“三公”來共同從事。這可見墨子的“尚同”論是以“尚賢”論為基礎的。他說這樣作是由於“天下之人異議”,會造成“天下之亂”。

墨子認為“尚同”不能以無子為止境,“既尚同乎天子,而未尚同乎天者,則天菑將猶未止也。”要尚同於天,就要“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也就是必須同於天之欲義惡不義;除虔誠以時“祭祀天鬼”外,還必須“聽獄不敢不中,分財不敢不均,居處不敢怠慢,曰:其為政長若此,是故上者天鬼有[深]厚乎其為居正長也,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天鬼之所深厚而能疆從事焉,則天鬼之福可得也。萬民之所便利,而能疆從事焉,則萬民之親可得也。其為政若此,是以謀事得,舉事成,入守固,出誅勝者,何故也?曰:唯以尚同為政者也。”墨子以“天鬼之福”與“萬民之親”,同樣重視。

墨子以尊天事鬼為“尚同”的根據。他說,父母、師、君三者眾而仁者寡,皆不可以為法,隻有天鬼最公正無私,“故曰,莫若法天”。

墨子軍事思想

1.非攻:反對攻伐掠奪的不義之戰

非攻,是墨子為解決當時各國間極為突出的兼並問題而發表的主張。墨子認為春秋戰國年間,國家間、各國內貴族間的攻伐兼並戰爭都是不義的。他說,好攻伐的國君發動戰爭,荒廢生產,耗損財物,奪民之用。“百姓死者不可勝數”,“喪師多不可勝數”。即使勝利,也得不償失。戰敗之國,遭受燒殺搶掠,損失更為慘重。

墨子對強國攻伐、兼並弱國的殘暴所作的揭露,是他主張非攻的社會根據。墨子的“非攻”主張亦見之於他的行動,上文所說的“止楚攻宋”,便是典型的事例。墨子不是無條件反對一切戰爭。他隻反對好戰國家,“攻伐無罪之國”。他認為有些征伐戰爭不可少。“昔者禹征有苗,湯伐桀,武王伐紂”,“彼非所謂攻,謂誅也。”“誅”,是順天應人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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