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2 / 3)

[疏]“於今七年”。正義曰:襄二十五年傳雲“趙文子為政”,至此八年也。而雲“七年”者,殷、周雖改正朔,常以夏正為言,此春正月,故為七年。年末醫和則雲“八年”。

再合諸侯,襄二十五年會夷儀,二十六年會澶淵。

[疏]“再合諸侯”。正義曰:襄二十六年經書“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晉人,即趙武也。時有魯公在會,雖則唯公一人,即是諸侯,不得謂之大夫也。故知再會諸侯,數澶淵也。

三合大夫,襄二十七年會於宋,三十年會澶淵及今會虢也。服齊、狄,寧東夏,襄二十八年齊侯、白狄朝晉。夏,戶雅反。平秦亂,襄二十六年秦、晉為成。城淳於,襄二十九年城杞之淳於,杞遷都。淳音純。師徒不頓,國家不罷,民無謗讟,讟,誹也。罷音皮。讟音獨。誹,芳畏反。

[疏]注“讟,誹也。”正義曰:《說文》雲:“謗,毀也。誹,謗也。”然則謗、讟、誹其義同,皆是非毀人。古人重言之,猶險阻、艱難也。

諸侯無怨,天無大災,子之力也。有令名矣,而終之以恥,午也是懼。吾子其不可以不戒!”文子曰:“武受賜矣。受午言。然宋之盟,子木有禍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是楚所以駕於晉也。今武猶是心也,楚又行僣,僣,不信。僣,子念反,下同。非所害也。武將信以為本,循而行之。譬如農夫,是穮是蓘,穮,耘也。壅苗為蓘。穮,彼驕反。蓘,古本反。耘音雲,除草也。

[疏]注“穮耘”至“為蓘”。正義曰:《漢書-殖貨誌》雲:“後稷始甽田,以二耜為耦,廣尺深尺曰甽,長終一畝。一畝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種於甽中。苗生三葉以上,稍壯,耨壟草,因潰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詩》雲‘或耘或耔,黍稷薿薿’。耘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壯,每耨輒附其根,比至盛暑,壟盡平而根深,能風與旱,故薿薿而盛也。”此言“穮”、“蓘”,即《詩》之耘、耔也。故知穮是耨,以土壅苗根為蓘也。“耨”,定本“耘”。

雖有饑饉,必有豐年。言耕鉏不以水旱息,必獲豐年之收。饉,其靳反。鉏,仕居反。收,手又反,又如字。

[疏]“雖有”至“豐年”。正義曰:言耕鉏不息,必有豐年之收。以喻禮信不愆,必為諸侯之長也。

且吾聞之:‘能信,不為人下。’吾未能也。自恐未能信也。《詩》曰:‘不僣不賊,鮮不為則。’信也。《詩-大雅》。僣,不信。賊,害人也。鮮,息淺反。能為人則者,不為人下矣。吾不能是難,楚不為患。”楚令尹圍請用牲,讀舊書,加於牲上而已。舊書,宋之盟書。楚恐晉先歃,故欲從舊書。加於牲上,不歃血,經所以不書盟。難,乃旦反,下注並同。晉人許之。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圍設服離衛。設君服,二人執戈陳於前,以自衛。離,陳也。

[疏]注“設君”至“陳也”。正義曰:穆子言似君,知“設服”設君服也。唯譏執戈,不言衣服,則君服即二戈是也。“離衛”之語,必為執戈發端,但語略難明。服虔雲:“二人執戈在前,在國居君離宮,陳衛在門。”然則執戈在前,國君行時之衛,非在家守門之衛也。守門之衛,其兵必多,非徒二戈而已。縱使在國居君之離宮,即明宮門之衛,以為離衛,其言大不辭矣。故杜以離衛即執戈,是也。言二人執戈,陳列於前,以自防衛也。離之為陳,雖無正訓,兩人一左一右,相離而行,故稱離衛。離亦陳之義。

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美服似君。鄭子皮曰:“二執戈者前矣!”禮,國君行,有二執戈者在前。

[疏]注“禮國”至“在前”。正義曰:《士喪禮》言君臨臣喪之禮雲:“小臣二人執戈先,二人後。”是知國君之行常有二執戈者在前也。國君亦有二戈在後,子皮唯言前有二戈者,當是公子圍不設後戈故也。

蔡子家曰:“蒲宮有前,不亦可乎?”公子圍在會,特緝蒲為王殿屋屏蔽,以自殊異。言既造王宮而居之,雖服君服,無所怪也。緝,七入反。

[疏]注“公子”至“怪也”。正義曰:服虔雲:“蒲宮,楚君離宮。言令尹在國已居君之宮,出有前戈,不亦可乎?”令尹居君離宮,事無所出,且諸侯大夫見其在會之儀,不譏在國所居。伯州犁雲“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言行而借戈以衛,非在國借宮以居也。故杜以為公子圍在會,特緝蒲為王殿屋,以自殊異。此亦無所案據,要愜人情。

楚伯州犁曰:“此行也,辭而假之寡君。”聞諸大夫譏之,故言“假”以飾令尹過。鄭行人揮曰:“假不反矣!”言將遂為君。伯州犁曰:“子姑憂子晳之欲背誕也。”襄三十年,鄭子晳殺伯有,背命放誕,將為國難。言子且自憂此,無為憂令尹不反戈。背音佩,注同。誕音但。子羽曰:“當璧猶在,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子羽,行人揮。當璧,謂棄疾。事在昭十三年。言棄疾有當璧之命,圍雖取國,猶將有難,不無憂也。齊國子曰:“吾代二子湣矣!”國子,國弱也。二子,謂王子圍及伯州犁。圍此冬便篡位,不能自終;州犁亦尋為圍所殺,故言可湣。篡,初患反。

[疏]注“國子”至“可湣”。正義曰:服虔雲:“湣,憂也。代伯州犁憂公子圍,代子羽憂子晳。”劉炫從服言而規杜失。今知不然者,以圍不能自終,伯州犁尋為圍所殺,是皆遇凶害,故雲“吾代二子湣矣”。若以二子為伯州犁、子羽,子羽則卒無禍害,又何可湣而代之乎?劉以服意而規杜過,非也。

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言以憂生事,事成而樂。樂音洛,注及下“樂憂”、“而樂”同。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何害?”齊子,齊惡。言先知為備,雖有憂難,無所損害。宋合左師曰:“大國令,小國共,吾知共而已。”共承大國命,不能知其禍福。共音恭,下及注同。晉樂王鮒曰:“《小旻》之卒章善矣,吾從之。”《小旻》,《詩-小雅》。其卒章義取非唯暴虎馮河之可畏也,不敬小人亦危殆。王鮒從斯義,故不敢譏議公子圍。鮒音附。旻,亡巾反。馮,皮冰反。

[疏]“《小旻》之卒章”。正義曰:《小旻》,《詩-小雅》。刺幽王也。

退會,子羽謂子皮曰:“叔孫絞而婉,絞,切也。譏其似君,反謂之美,故曰婉。絞,古卯反。婉,紆阮反,注同。宋左師簡而禮,無所臧否,故曰簡。共事大國,故曰禮。否,悲矣反,舊方九反。樂王鮒字而敬,字,愛也。不犯凶人,所以自愛敬。子與子家持之,子,子皮。子家,蔡公孫歸生。持之,言無所取與。持,如字。本或作“恃”,誤。

[疏]注“子子”至“取與”。正義曰:持謂執持之也。子皮直雲“二執戈者前矣”,雖意知不可,而辭無譏切。子家雲“蒲宮有前,不亦可乎?”意雖並譏蒲宮,言乃謂之為“可”,不如子羽之譏評,不同伯州犁之飾辭,持其兩端,無所取與,是持之也。弈棋謂不能相害為持,意亦同於此也。

皆保世之主也。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弗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憂必及之。《大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逸《書》。三大夫兆憂,能無至乎?開憂兆也。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物,類也。察言以知禍福之類。八年,陳招殺大子。國弱、齊惡,當身各無患。當,丁浪反。

季武子伐莒,取鄆。兵未加莒而鄆服,故書“取”而不言伐。莒人告於會。楚告於晉曰:“尋盟未退,尋弭兵之盟。而魯伐莒,瀆齊盟。瀆,慢也。瀆,待木反。請戮其使。”時叔孫豹在會,欲戮之。使,所吏反,下注“其使”、“出使”,下“召使者”同。樂桓子相趙文子。桓子,樂王鮒。相,佐也。相,息亮反,注同。欲求貨於叔孫而為之請,使請帶焉。難指求貨,故以帶為辭。而為,於偽反,下注“為諸侯”同。弗與。梁其踁曰:“貨以藩身,子何愛焉?”踁,叔孫家臣。踁,戶定反。藩,方元反。叔孫曰:“諸侯之會,社稷也。我以貨免,魯必受師。言不戮其使,必伐其國。

[疏]注“言不”至“其國”。正義曰:《晉語》:“趙文子謂叔孫曰:‘子盍逃之?’對曰:‘豹也受命於君,以從諸侯之盟,為社稷也。若魯有罪,受盟者逃,魯必不免,是吾出而絕之也。若為諸侯戮,魯誅盡矣,必不加,請為戮也。’是言”不戮其使,必伐其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