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源性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原則
現代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必須貫穿生產經營全過程,包括產前、產中與產後三個階段。“全麵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國家與企業開展環境保護工作製定的基本方針與基本原則。
(一)“全麵規劃、綜合防治”
具體體現為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現、同步發展“三同步”。為此,企業應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其整體發展規劃中,發動企業各部門從生產的各個方麵綜合防治環境汙染,這樣才能解決環保工作與經濟管理工作脫節的問題。同時,企業內部的生產還要與其外部環保相適應,保證企業環保工作和生產建設同發展。
(二)“防治結合、以防為主”
強調了企業對環境汙染不能單純治理必須是預防和治理相結合。企業不僅要積極製定環境保護規劃,加強環境管理;還要在治理措施、治理技術的選擇上體現“以防為主”。要嚴格貫徹執行有關部門確立的環境保護基本製度,包括環境影響評價製度、排汙收費製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排放汙染物許可證製度、排放汙染集中控製等。
(三)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相統一原則
現代企業不能以犧牲環境效益為代價,單獨追求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經濟效益目標。因為這樣可能使企業生產的基本目標根本無法實現,環境的惡化將反過來影響企業的經濟效益,甚至社會效益。忽視環境效益對企業和社會的影響不僅表現在經濟損失上還反映在企業職工及社區內居民身體健康受到傷害。所以,企業環境管理是要實現企業發展以經濟、社會與環境相統一為目標。
(四)企業環境管理必須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為原則
企業往往由於設備陳舊、工藝落後,引起生產效率低下,能耗物耗高,結果使企業經濟效益降低,造成環境汙染。因此,防治汙染的根本是要加快對現有企業的技術改造,將防治汙染和技術改造相結合,將綜合利用和技術改造相結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把環境汙染消除在生產經營全過程。
二、環境管理係列標準
標準化管理是管理發展的方向,在環境方麵,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發布的序列號為14000的一係列用於規範各類組織的環境管理的標準,即環境管理係列標準(ISO14000)。該標準力圖通過建立符合各國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的國際標準,通過在全球範圍內的推廣,加強組織的環境意識、管理能力和保障措施,從而達到改善全球環境質量的目標。該標準共預留100個標準號,共分7個係列,其編號為ISO14000~ISO14100。
ISO14001為各類組織提供了一個標準化的環境管理模式,即環境管理體係(EMS)。該標準對環境管理體係的定義是:“環境管理體係是全麵管理體係的組成部分,包括製定、實施、實現、評審和維護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結構、策劃活動、職責、操作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實際上,環境管理體係就是企業內部對環境事務實施管理的部門、人員、管理製度、操作規程及相應的硬件措施。環境管理體係在實踐中具有可行性,得到國際上的公認。ISO14001所規定的環境管理體係共有17個方麵的要求,根據各條款功能的類似性,可歸納為5個方麵的內容:環境方針、規劃、實施與運行、檢查與糾正措施、管理評審等。五個方麵邏輯連貫,步驟上相輔相承,共同保證體係的有效建立和實施,並持續改進,螺旋上升:一是實施環境管理體係必須得到最高管理者的承諾,形成環境管理的指導原則和實施的宗旨,即環境方針,要找出企業環境管理的重點,形成企業環境目標和指標;二是貫徹企業的環境方針目標,確定實施方法、操作規程,確保重大的環境因素處於受控狀態;三是為保證體係的適用和有效,設立監督、檢測和糾正機製;四是通過審核與評審,促進體係的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提高,完成一次管理體係的循環上升和持續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