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陝北資源性企業在發展中環保,在環保中發展(2 / 3)

第二,加大限期治理力度,使所有采油廢水必須達標排放。經調查,陝北石油開發中產生的采油廢水絕大部分未能得到治理或有效治理,汙染環境嚴重。特別是含高氯根離子的廢水任意排放對水環境、生態環境會造成現實的和長遠的影響。要對產油量低、汙染嚴重的油井堅決關閉。對未建設集油站的鑽采公司限期建設。對建了集油站而外排水不達標的必須限期達標。

第三,把住汙染治理技術關口,防止高氯根及高含鹽量的廢水外排。目前,采油廢水的高氯根、高含鹽量是對其進行處理的一大難題。有某些單位和個人在承包廢水治理工程時沒有對此提出有效的治理方案。因此對所有處理采油廢水的單位和技術,應該提出外排廢水對去除氯及鹽是否有效,如無效不能批準使用。

第四,積極采用采油廢水回注的先進生產技術,保護采油廢水不外排。目前,陝北石油開采廢水的回注率很低,不但造成石油資源的浪費,而且采油廢水直接外排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因此在采油井場建設審批時就必須審查是否有建設注水井的整體方案,加強回注利用。

第五,堅決關閉含水率高,無開采價值的油井。要針對陝北的實際情況,堅決關閉含水率高,無開采價值的油井。有無開采價值應以其所排廢水的處理費用與其所采石油價值進行比較,不能使采油企業得到好處,把汙染留給政府和人民。

第六,加強輸油管線、輸氣管線安全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對達到使用年限或已經老化的輸油、輸氣管線及時更換,防止管線斷裂、穿孔造成汙染事故。責成各開采單位製定汙染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汙染事故應急處置機構。對發生的汙染事故,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危害,並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同時向當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七,加大生態環境建設力度,控製水土流失。油田主幹道、經過村鎮和農業區的道路要建成硬質路麵,減少土路麵。道路兩邊、井場周圍植樹造林,恢複植被。退役和報廢的油井(場)應將打開的油層和井口封死,地表部分應整治複墾還田或造林種草。

第八,天然氣井選點測試放噴,應當按規定遠離居民區和建築物,排出的氣體要點燃焚燒。用於油井、天然氣井測試的放射性中子源的運輸、儲存、保管及其汙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規定實施管理。石油、天然氣開發中產生的伴生氣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氣體,應當綜合利用,不得隨意排放;需要排放的,應當進行處理,達到國家或者省規定的排放標準。

四、陝北煤炭企業環境保護主要措施

(一)統一規劃,適度規模

陝北侏羅紀煤田大部分地區沒有完成詳查,對全區尚沒有一個統一的規劃,其結果:一是不可能做到資源的合理利用,容易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二是濫采亂挖對環境保護不利,尤其是陝北生態環境脆弱,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這樣統籌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就顯得非常重要;三是邊勘探、邊設計、邊開發,勢必影響安全生產和投資效益,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不可恢複的環境破壞。因此,從保護環境的角度看,開發煤炭資源一定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尤其應該重視保水采煤、采煤方法(如充填式采煤)、規劃布局等方麵的研究,使煤炭開發與環境建設同步進行,建設綠色礦區。礦井布局必須充分考慮資源配置地質條件和水資源稟賦狀況。

總體開發規模應該合理,不宜無限製地擴大。開發的總規模到底多大合適,應進行必要的論證研究,主要是摸清陝北地區水資源的狀況及分配使用方案,再根據水資源的數量和生態環境承受能力,確定煤炭開發的規模。單井規模應大。一般應建設500萬噸/年以上的生產礦井,嚴格限製120萬噸/年以下的礦井建設,堅決不建60萬噸/年以下生產規模的礦井。嚴格限製小煤窯的發展。陝北的小煤窯曾經出現了不正常的快速發展,占用的資源達70多億噸。而同等規模產量的大型礦井隻需要2億噸~3億噸,足見小煤窯對資源破壞的嚴重性。對目前具有合法手續的小煤窯逐漸進行淘汰,爭取在2010年前後關閉小煤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