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是農民致富的有效組織(1 / 3)

從農村改革深化中,我們欣喜地看到,在地區性合作經濟組織獲得新生、農村流通合作組織變“官”辦為“民”辦的同時,新型的集體合作經濟組織也正在蓬勃興起。這就是有的地方稱為農民專業技術協會、農民專業生產或服務合作社的經濟組織。它是農民為適應發展商品生產的需要,在自願互利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組織起來的互助合作的民間技術經濟組織。它以家庭經營為基礎,以專業大戶和技術能手為骨幹,以科技推廣和經營服務為手段,以發展商品生產、克服農民市場進入困難、增加會員收入為目的,以“民辦、民管、民受益”為原則而組建起來的,實行技術、資金、生產、供銷等互助合作。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是農村經濟體製改革和農村經濟商品化、專業化、社會化發展的產物。截至1994年,全國共有各類農民協會組織148.8萬個。這些組織對於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廣大農村青年可以在專業協會的幫助下,選擇適合發揮自身優勢的行業,實現成功。

農民專業技術協會產生於80年代初期。這正是中國農村麵臨著一係列重大變革的時期。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製的實行,使得人民公社體製迅速解體,農戶取得了生產經營自主權,成為獨立的商品生產經營者;農業生產領域突破了“以糧為綱”單一經營的生產格局,形成了糧食生產與多種經營並存的新局麵;農產品購銷體製的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確立,改變了農戶按計劃生產和交售農產品的方式,在合同訂購以外可以根據市場需求安排生產,自主銷售農產品。由於單一所有製結構的突破,個體、私營、合作經濟等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局麵已經形成。這些重大的變革,改變了中國農村長期以來形成的微觀組織基礎、經濟運行方式以及社會經濟生活,為原有組織體製的改革和轉軌,為新型組織體製的形成和發展創造了條件。

同時,農民專業技術協會的產生和發展還有其來自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需要的內在原因:

首先,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是農民對服務需求的結果。隨著家庭經營形式的普遍推行,分散經營的弊端也日趨暴露出來。主要表現為單個家庭所擁有的生產要素同擴大經營規模的要求不相適應,分散的經營形式同市場需求難以銜接,農戶在進入市場中大多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以獨立的市場主體身份與其他的市場主體乃至工商、金融、稅務等部門打交道,平等地參與市場,在利益分配上也處於不利地位。在這種情況下,農民迫切需要有一個中介組織為其生產和經營提供服務。而農村既有的一些經濟組織和各類涉及農業部門及企業所提供的服務或多或少地存在著某種欠缺或能力難以達到之處。為了彌補其缺陷,農民幹脆形成自己的組織,於是各種形式的農民協會便應運而生。農民協會作為農民的組織,可以從農民的實際需要出發,以為農戶提供技術、信息、購銷、加工、儲運等係列服務為己任,有效地解決農戶分散經營與進入市場的矛盾,因而很受農民歡迎。

其次,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是對農村社區服務供給不足的補充。農村社區服務組織由於受體製改革滯後的影響而表現出社區服務功能的嚴重缺陷。社區組織所提供的服務往往偏重於糧食、棉花等大宗作物,而一些經濟作物種植和養殖業由於生產規模在起步階段較小,經營風險大,社區組織不願意進行統一經營。即使是大宗作物種植業的服務功能也很不健全。供銷社長期以來形成了官辦形式,獨家壟斷農村商品流通,官商作風嚴重,與農民的關係也由初期的利益共同體演變為單純的買賣關係,有的甚至為自身利益而不惜犧牲農民利益。農技推廣部門由於物力和人力的匱乏,在麵對千家萬戶的各種技術需求麵前顯得力不從心。這種社區服務體係的不健全和服務供給能力的不足,客觀上為農民協會的產生留下了很大的空間。

再次,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是農民科技意識增強的必然結果。就目前的農民專業技術協會而言,各種專業技術協會數量很多,其次才是流通環節的服務組織。這說明以專業技術協會為主體的農民協會是農民追求科技進步的結果。例如江西南豐縣柑橘、甲魚兩大特色農業基地初具規模時,科技問題日益尖銳地暴露出來了。當時,全國尚沒有專門的甲魚養殖、繁育技術研究機構,也沒有現成的教材和專門人才。該縣養甲魚專業戶便自願組織起來成立了甲魚生產協會,協會聘請有關專家來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解決了農民養甲魚的很多關鍵性問題。果業生產也是如此。該縣果業新技術推行一直是薄弱環節,新技術應用轉化率隻有25%~35%。這種技術進步的緩慢性與該縣水果種植麵積迅速擴大和市場對柑橘品質要求越來越高的矛盾十分突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組織了南豐蜜橘協會,參加者不僅有果業生產大戶、運銷大戶,而且聘請了一批柑橘專家和技術人員,專門開展技術服務,大大提高了新技術、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率,農民受益匪淺。

最後,農民協會是政府政策支持的結果。農民協會的產生和發展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肯定、重視和支持。早在1981年11月,國務院《關於依靠科技進步振興農業,加強農業科技成果推廣工作的決定》中就指出:“各地要進一步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係建設,在鞏固和發展縣(含縣)以下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同時,積極支持以農民為主體,農民技術員、科技人員為骨幹的各種專業技術協會和技術研究會,逐步形成國家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與群眾性的農村生產資料組織與農民專業技術服務組織相結合的農業技術推廣網絡,以疏通科技流向千家萬戶和各生產環節的渠道。”1991年國務院在《關於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的通知》中再次強調:“政府對農民自辦、聯辦的服務組織要積極支持,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同時要加強管理,引導他們健康發展。”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中專門指出:“要重視推廣民間各種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和民間科技服務機構的發展,充分發揮他們在推廣適用技術和開辟新產業中的作用。”中發[1993]11號文件進一步指出:“農村各類民辦的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是農村社會化服務體係的一支新生力量。各級政府要加強指導和扶持,使其在服務過程中,逐步形成技術經濟實體,走自我發展、自我服務的道路。”正是由於有了黨和政府對農民協會的充分肯定、積極支持,農民專業技術協會才雨後春筍般地在全國各地迅速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