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生產率提高了,生產所需要的勞動力能不能增加呢?如果生產規模不變,所需要的勞動力就會減少。如果生產規模擴大,則可能出現兩種情況:生產規模擴大的程度大於勞動生產率提高的程度,就需要增加勞動力;反之,就會減少勞動力的需要。
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會促使生產規模擴大。這是因為:
第一,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使每個勞動者為社會提供的剩餘勞動(剩餘產品)增加,為擴大生產提供了更多的積累。
第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會增加勞動者的消費,促進消費資料生產的擴大。
第三,勞動生產率提高,剩餘產品增加,就可以為發展非物質生產部門提供條件,使得商業、服務業、文教、科學、衛生、體育等部門得到發展,吸取更多的勞動力參加這些部門。
第四,為了要提高勞動生產率,就需要提高勞動者的技術裝備,這就要求生產資料的生產部門發展、提高。
可見,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一方麵節約了勞動力,一方麵又促使生產規模擴大,增加對勞動力的需要。要做到既提高勞動生產率,又擴大就業,就必須掌握這樣一個界限: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同時,使生產規模有更大的發展。這就要把同勞動生產率提高提供的積累進行經濟合理的使用。第一,從宏觀的角度去考慮整個社會勞動生產率的提高,用有限的資金促使整個社會勞動生產率盡快的提高。要防止用大量資金使少數企業提高了勞動生產率,而影響了整個社會提高勞動生產率;第二,從提高勞動生產率和擴大生產規模的統一中去考慮資金的分配,避免因少數企業提高勞動生產率占用過多資金而影響整個社會生產規模的擴大。這樣,就能做到既提高勞動生產率,又擴大勞動就業。我國當前還存在勞動就業問題,並不是勞動生產率提高帶來的,從根本上說,倒是由於勞動生產率太低,剩餘產品有限,資金有限,生產不能更大規模的發展造成的。所以,要從根本上解決勞動就業問題,最終還是要努力提高勞動生產率。
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可以適當縮短勞動時間。《經濟學周報》第四十五期大振同誌的文章,用縮短勞動時間來解釋勞動生產率與擴大就業沒有矛盾,顯然是沒有抓住主要問題。文章在作這種論證時,假設勞動生產率提高一倍,同時勞動時間縮短一半。這樣,勞動人數應該無增無減。文章卻說勞動力可以增加一倍,原來是作者在這裏增添了一個因素,就是生產規模擴大了一倍,而這種擴大又是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毫無關係的。作者又進一步提出折舊費節約了100萬元,這又是與勞動生產率的提高毫無關係的。這樣就離開了勞動生產率和就業的關係這個討論的中心,因些,是難以把問題弄清楚的。
原載1983年4月4日《經濟學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