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作為一門學科自20世紀50年代存在以來,人們對它的研究經曆了理性主義、理論主義、價值主義及建構主義的過程。這一過程在一些學者看來,不僅一直被認為伴隨著理性主義的張揚和行政價值與行政倫理回歸的爭論,呈現出一種“拉鋸式”膚淺的工具化和價值與理性主義的此起彼伏,而且還遍及了公共政策的全過程,即政策製定、政策實施、政策分析、政策評估和政策終結等環節,尤其是隨著公共管理績效指標體係的建立與完善,使得公共政策評估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然而在公共政策的實踐過程中,專家學者們總是對公共政策評估的環節充滿了爭議。公共政策評估作為公共管理績效標準體係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一種對公共政策的效益、效率和價值進行綜合判斷和評價的理性行為,是公共政策運行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通過公共政策評估,人們不僅能夠判定某一項公共政策本身的質量和價值,從而決定此項公共政策的延續、革新或終結,而且還能夠對公共政策過程中的每個階段進行全麵係統的考察和分析,總結經驗,汲取教訓,為以後的公共政策實踐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科學的、規範的公共政策評估不僅是公共政策實踐過程中的關鍵一環,同時也是不斷提高政策公共決策質量的必由之路。那麼,公共政策評估的作用到底是什麼?特別是對公共政策的價值與意義又體現在哪裏呢?首先,這些問題可以歸結為對評估質量問題的思考。所謂公共政策評估的質量,可以理解為公共政策評估自身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以及公共政策評估結論對公共政策的有效影響方麵。其次,這些問題似乎可以從美國著名公共行政專家托馬斯·戴伊教授的著作《理解公共政策》一書中所強調的事實來解釋。托馬斯·戴伊認為公共政策評估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就在評估的重點、方向甚至結果往往都走向政府一方。他的說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評估質量的第二個方麵,即對公共政策的影響會受到政府傾向的製約。因此,從公共政策評估質量問題入手,由表及裏從組織理論、係統理論分析到哲學視角對公共政策評估質量問題所產生的原因與根源進行分析,並對這一領域進行廣泛的研究歸納與總結,以便為構建更加合理、合法化和科學的公共政策評估體係,最終為提高我國公共政策評估的質量,提供一種較好的研究思路和重要的借鑒路徑。
評估也稱之為評價,通常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去判斷某一特定係統的整體,或係統內部諸要素和環節的結構與功能的狀態,以及判斷係統產出的數量和質量水平及與預定目標的差距等基本情況,從而得到特定信息的過程。公共政策評估作為一種對公共政策效益、效率和價值進行綜合判斷和評價的政治行為,是公共政策運行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現有國內外關於公共政策評估的研究是比較充分的,有的學者將公共政策實踐在公眾中的認可度和對國家法製、民主原則等的遵守程度作為衡量公共政策優劣的一種標準;也有的學者主張從公共政策本身的產出效率、成本等來衡量其政策優劣。更多的學者擬將這兩方麵的因素進行提煉,用公共政策質量這一概念來概括。因此,通過對這一概念兩方麵因素問題的深入研究,可以對不斷提高我國公共政策質量的實踐提供可行性發展思路。
1.公共政策評估概念分析
目前,由於認識上的分歧,國內外學術界對公共政策評估的內涵仍然存在一定的爭議,因而對公共政策評估的界定也是仁者見人,智者見智。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主要還在於認識與分析角度的不同,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某些認識上的局限,從而使得人們在全麵理解公共政策評估內涵方麵難免存在一些遺憾。關於公共政策評估概念的分析,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美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威廉·N·鄧恩(William.N.Dunn)認為:政策評估是設法發現預想和實際執行情況間的差異由此提供政策的相關知識,從而在政策製定過程的評估階段為政策製定者提供幫助。美國另一位著名公共行政學者勞倫斯·摩爾(Lawrence Mohr)認為:評估的本質在於對“計劃實施後實際上發生了什麼,未實施的話這項計劃又會發生什麼”進行比較。勞倫斯·摩爾將政策評估定義為一種反應性的經驗,這事實上是將政策評估置於政策過程的前期,用人們現在的話來講,把政策分析與政策評估混為一談。
美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戴維·伊斯頓認為:評估為製定公共政策的人們提供了“反饋”。美國著名行政學者豪斯(E.R.House)明確提出:政策評估的本質,基本上是一種政治活動,除了為決策者提供服務外,亦在於產生資源的再分配以及由誰合理地得到什麼。其中的主要意義在於分配社會的基本財貨。因此,政策評估不但是一種理念的陳述,更是一種關於分配的社會機製,而這正是人們企盼政策評估的製度性地位。政策評估不應當隻是真實的,它更應當是正義的,目前的政策評估架構不論其真實價值如何,都應在不同的程度回應正義,更何況,正義本身就是政策評估應該考慮的一項重要標準。美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戈登堡(Edie N.Goldenberg)認為:政策評價是指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或在政策終結之後,評價是否成功地達到了所企圖的目的的知識性活動。
我國台灣研究公共行政的著名學者林永波與張世賢認為:評估是一種過程,這個過程在於確立重要的決策範圍,選擇適當的資信、搜集與分析資信而做成有用的摘要資料,提供決策者選擇適當的政策方案之基礎。我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陳振明認為:公共政策評估是依據一定的標準和程序,對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價值進行判斷的一種政治行為,目的在於取得有關這些方麵的信息,作為決定政策變化、政策改進和製定新政策的依據。是政策分析的重要方麵,是一種具有特定標準、方法和程序的專門研究活動。⑥我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張國慶認為:評估也稱為評價、估價,通常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去判斷某一係統的狀態或質量。判斷的核心問題在於確定該係統的好壞、優劣等價值。政策評估就是根據某些公認的標準去判斷某一項公共政策是否是有價值或有什麼價值。⑦我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詹國彬認為:政策評估就是依照一定的標準,運用特定的方法,對政策的科學性、可行性及其實施後的效果、效益與效率所進行的綜合評價。我國著名公共行政學者白常凱等認為:政策評估是一種對政策的效益、效率、效果及價值進行判斷的行為。前接政策執行環節,對政策執行進行全麵評估,後續政策反饋與修正環節,承上啟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