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滿漢不通婚旗民不結親——滿族的婚姻習俗(1 / 3)

滿族的婚姻習俗,起源於其先世女真人的婚俗,伴隨著社會的發展又不斷發生變化。在金代至明末,東北地區女真社會中,族外婚和一夫一妻製已成為婚姻的基本形態。進入遼沈地區,滿族社會封建化進程加快,並受到漢族、蒙古族文化的影響,滿族的婚姻形態逐漸發生變化,統治者著手對本民族傳統婚俗中某些與儒家倫常觀念相悖的習俗進行限製和改革。滿族入關後,在婚姻習俗方麵與漢族日趨接近,隻是在一些具體細節上,仍較多地保留著本民族的傳統特色,其婚俗的特點可以概括為“滿漢不通婚、旗民不結親”。

滿漢不通婚

滿漢不通婚的習俗,由來已久。女真人時期,由於發動征服戰爭,大量擄掠漢人為奴隸,女真人自然不願與處於下層的漢人通婚。到了努爾哈赤時期,滿族在征服地區居於統治族地位,其社會組織、經濟生活及語言文字、風俗習慣等各方麵都與漢族有很大差異,所以民間滿漢仍不互通婚姻。進入遼沈地區後,為防止旗人“沾染漢俗”,滿族統治者仍規定不許旗民通婚。如果滿人私自娶漢女為妻,則不能上檔(上冊)和領紅賞,而且不能領取錢糧。如果滿族女子嫁給漢人為妻,不僅取消享有的特權,還要受到輿論的非議。滿漢不通婚,後來漸漸成了全族人的定規,盡管沒有律令方麵的嚴格規定,但滿族人幾百年來基本遵守這條定規,並成為滿族的旗製、祖製和祖訓。自女真建國以來,曆史記載的滿漢通婚的例子是很少的。

這裏還有一個典故:乾隆生了一個寶貝女兒,可惜臉上長了一顆黑痣。相士為她算命,說“主災”,須嫁給比王公大臣更顯赫的人家才能“免災”。乾隆非常疼愛自己的女兒,左思右想,滿族貴族都沒有合適的。無意中想到山東曲阜的孔府為世代公認的大貴族,天下恐怕是沒有一家能比,頓時喜上眉梢。但轉念一想,孔氏乃漢人,身為乾隆皇帝的女兒怎麼能嫁給漢人呢?不禁左右為難起來。

好在乾隆皇帝是個頭腦靈活的人,他巧妙安排,轉了個彎,把女兒送到文學殿大學士於敏中家裏,做於敏中的幹女兒。於敏中是漢族人,這樣,公主就借了“漢人”的光,成了漢家姑娘了。過了一段時間,乾隆的愛女以於敏中幹女兒的身份嫁給了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孫衍聖公孔憲培,其排場講究,極其隆重。據說乾隆下江南時專門去曲阜,就是為了看望這個女兒。現在,到過山東曲阜孔林的人都會看到,在孔子墓東北,有一個豪華墓坊,名為“於夫人坊”,這就是乾隆女兒的墳墓。

嚴格來講,“滿漢不通婚”並不是指滿族人不能與漢族人結婚,在八旗內部是可以通婚的,所謂“八旗”,不隻包括滿人,也包括漢八旗和蒙古八旗,漢人隻要抬了旗籍就算旗人了,可這並不能抹殺滿漢區別政策的存在,因為“漢人”抬旗就表示放棄自己的民族身份,甘當滿人的奴才,這個權利是以徹底犧牲作為漢民族一員的尊嚴為代價換來的,毫無平等可言。

眾所周知,乾隆帝的祖父康熙帝的血統中就有漢人的成分,康熙帝的母親順治帝之妃佟佳氏一半血統是漢,另一半是滿。佟佳氏的祖父佟養真原是明將,早年隨明將李永芳一同降清,佟氏一家很早就入了旗籍,成了漢軍旗人,佟佳氏的父親佟圖賴是清朝元勳,漢軍旗人,授太師、一等公。後來佟圖賴改名圖賴,省去了自己的漢族姓氏,並娶了個滿族人做老婆。他們的後人與滿族之間的通婚,屬於旗內通婚,並沒違反“滿漢不通婚”的祖製,後來,佟氏選秀女入宮,做了順治帝的皇妃。

清軍入關之前,明清之間分屬兩國,皇太極沒有“滿漢不通婚”的禁令,但通婚較少,若有通婚,也必須由君主主持。滿族入主北京之初,嚴禁娶漢女。史載“順治元年孝莊皇後有諭,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此旨舊懸神武門內”。但滿族入關之後,滿人挾戰勝之威,對漢人多有騷擾,有強逼婚嫁的情況。

考慮到這樣無益地方尤其是京師穩定,並為了緩和滿漢間的民族矛盾,順治五年,順治帝下詔說“不禁”滿漢通婚,並且本人身體力行,詔選漢官之女備充六宮,還特準著漢裝。順治帝不僅娶漢軍旗人之女佟佳氏為妃,還生下皇子玄燁,即後來的康熙帝。漢人戶部侍郎石申的女兒石氏進宮後,被冊封為恪妃,恩賜住進永壽宮,並準其所著冠服均為漢服。同時,賞石氏之母趙淑人乘肩輿進西華門,至右門下輿,入宮行家人禮,賜重宴等。順治十年(1653),清太宗皇太極最小的女兒和碩恪純長(和欣)公主12歲下嫁平西王吳三桂之子吳應熊。三藩之亂後,吳應熊被誅,康熙帝還特別慰問這位姑姑,丈夫死後,她又獨自生活了30年,一直活到63歲。順治十二年(1655),和碩顯親王之姊賜和碩格格號,固山貝子蘇布圖之女賜固山格格分別下嫁靖南王耿繼茂之子耿精忠和耿昭忠。

順治年間所寫的允許滿漢通婚的諭旨並不是順治帝之意,而是多爾袞之策。順治五年(1648),攝政王多爾袞告諭禮部:“如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之臣子,自此以後如果滿漢官民有願意聯姻,隨其自便”。八天以後又加上一條,即滿人如要娶漢女,必須保證是娶來作正妻,才可準許他娶,也就是不準娶漢女作妾或作婢,其用意也是減少騷擾,促進和睦。其用意無非是為了緩和極其緊張的滿漢矛盾。

滿洲貴族入關最初幾年,推行一係列民族壓迫政策,激起漢族各階級和集團一輪又一輪的反抗,形勢始終處於動蕩不安之中。順治五年年初降清明將金聲桓等人的重新反清歸明,更使這一年成為滿族入關後統治危機最為深重的一年。盡快采取措施來緩解極其緊張的滿漢矛盾,已迫在眉睫。另一方麵,皇太極死後,清朝皇室內部便陷入殘酷的奪權紛爭之中,這種紛爭與政治主張的不同交織在一起,就表現出了對待漢族的截然相反的兩種政策。其中主張仿依漢製並對漢入采取爭取團結政策最力的多爾袞,正是在這一年前後擊敗了他的主要政敵從而達到了權力的頂點。在由他掌握清朝大權的這一期間,采取了多起旨在緩和滿漢矛盾的措施,諸如下令停止圈地、停止投充、設立六部漢尚書和都察院漢都禦史、對滿洲大臣指摘漢官的做法予以嚴禁,以及開科取士、撰修明史等等,雖然這些措施未必都能付諸實施,動機則是清楚的,下詔準許滿漢通婚,正是這些措施中的一項。

不過,幾天之後,多爾袞對於滿漢通婚作了進一步規定:凡希望嫁給漢人的滿族官員之女或希望嫁給滿人的漢族官員之女都需報戶部登記戶口,非官員家婦女許配滿人聽其自便,無須報部。並告誡滿人務必合法結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許另占漢族婦女。可以看出,對官家子女通婚作了限製,必須要申報,不能自由通婚。非官員家即民間雖開了綠燈,但真正滿漢聯姻的人則很少。主要是因為滿漢通婚的最大阻力來自於滿族八旗,而非漢人。他們擔心大規模的滿漢通婚有可能導致八旗旗民特權的最終喪失,導致八旗製度的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