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裴政(1 / 1)

裴政,字德表,隋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縣)人。裴氏為河東望族,顯於漢、魏,盛於隋、唐,一門將相接踵。裴政,就是在開皇時期一位頗有聲望的名臣。

裴政自幼慧敏,博聞強記,達於時政。他經曆了南梁、北周、隋三個朝代,皆“為當時所著稱”。公元548年,梁朝發生了曆史上有名的侯景之亂,梁朝京都建康被圍困了130多天,城內之人死者十之七八,橫屍塞道,爛汁滿溝。當時,邵陵王奉旨急救建康,派裴政帶輕騎,首先攻入京城,殲滅賊兵,因功加平越中郎將、鎮南府長史。後被北周俘獲,裴政寧死不屈,誓以身殉。周文帝喜其忠,授員外散騎侍郎,引事相府。自此,裴政出將入相,任職朝堂,顯示了他傑出的政治才能。他為刑部下大夫,部內雖常“簿案盈幾”,但裴政“剖決如流”,有條不紊,而且“用法寬平,無有冤濫”,深得民心。他斷獄寬宏,嚴以執法,不避權貴,實事求是,不徇私情。因此以“平直”而譽滿朝內外。裴政長於政事,勇於攻戰,又通樂理,明典故,曉刑法,善斷案,有政績,能著述,實為多才多藝。

裴政的業績還在於對我國封建社會著名的《開皇律》的修撰。南北朝時,法律嚴酷,條文苛刻。連坐、梟首、轅裂,無所不有。百姓悉怨,深受其害。為了發展社會經濟,減輕對農民的政治壓迫。裴政以削廢嚴刑酷法為己任,“采魏、晉邢典,下至齊、梁,改革輕重,取其折中”。《開皇律》是我國封建社會最完善的一部法典,為後世立法奠定了基礎,在中國封建社會後期有著重要的地位和深遠的影響。《開皇律》的問世及其進步意義,是裴政對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大貢獻,從此,他的名字伴隨著《開皇律》為曆代所稱讚。明代大思想家王夫之對其功業做了很高的評價:“今元律,其大略皆隋,裴政之所定也,政之澤遠矣,千餘年間,非無暴君酷吏,而不能逞其淫虐,法定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