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兩岸關係除了受到雙方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狀況等因素的深刻影響之外,也受到國際環境的製約。在製約兩岸關係的國際環境中,最主要的是美國。美國因素,一直是兩岸關係中基本變量之一。[1]美國因素客觀上同兩岸關係的具體走向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聯係。這些聯係表現在一係列問題上:美國是如何看待台灣利益的?美國需要或歡迎的是什麼樣的兩岸關係?美國對台灣會采取什麼樣的政策?這種政策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台灣的選擇?美國會在中美關係中如何處置台灣問題?對這些問題的探討,不僅可以使我們了解美國到底會在兩岸關係中起什麼樣的作用,也可以使我們對中美關係能有更多的把握。
兩岸關係與中美關係相互影響自1949年以後就已開始,並不足為怪。問題是,海峽兩岸和美國都在變化,而且,中國大陸和台灣的變化之大,都是史無前例的。美國對兩岸關係的政策也相應調整。如果說1950年“誰掉失了中國”的論辯為兩岸關係中美國因素變化的第一個高峰,那麼,1972年尼克鬆訪華可以說是第二個高峰,之後,美國開始進入中美互動中政策調整的第三個高峰時期。美國給李登輝訪美簽證,違背美國奉行了近20年的對話原則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這種變化還隻是開始,並沒有結束。正如南希·塔克所說,“尚未認識到台灣變化之影響的美國決策者們麵臨史無前例的選擇”。[2]那麼,美國究竟在兩岸關係中將會或可能會執行什麼樣的政策呢?
美國對兩岸關係政策的曆史研判
從1949年到20世紀80年代末期,兩岸關係基本上同美國對華政策彼此兼容。美國的對華及對東亞的政策是主導兩岸關係的重要因素之一。其中既有冷戰的戰略考慮,又有中美關係史上種種複雜的曆史糾葛。從總體上來說,美國總是在不斷衡量中國大陸或台灣對美國利益的過程中,采取相對應的針對性政策,從而使得美國在兩岸關係中的存在不僅經常地自相矛盾,而且不斷發生戲劇性的變化。[3]
1949年國民黨政府由於內戰失敗退守台灣,兩岸關係問題開始出現,但這時美國政府眼見國民黨在中國大陸的潰敗曾經想過放棄台灣,轉而設想繼續維持在中國大陸的利益。1949年12月,杜魯門政府宣布,台灣“落入”中國共產黨之手並不損害美國的利益。[4]
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完全改變了美國對台灣的立場。杜魯門命令美第七艦隊進駐台灣海峽,隻承認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1954年美台簽署共同防禦條約,給予國民黨大量的軍事和經濟援助,使國民黨獲得了偏安一隅的機會。中國則被美國看成是對美國在東亞的利益的最大威脅,甚至設想不惜一切維持兩岸分裂的局麵。艾森豪威爾總統(Dwight D。 Eisenhower)和國務卿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曾在50年代的“台海危機”中威脅要對中國使用核武器。[5]
美國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台灣作為堅定的“反共複興基地”符合美國當時在東亞的戰略利益。其後20年間,台灣一直是美國在亞洲奉行“遏製”(containment)政策的重要一環。台灣通過美援建設成繁榮的市場經濟也符合美國在東亞的經濟利益。
這一時期美國通過對台灣的全力支持製造分裂中國的事實,以達到阻止中國解放台灣以及削弱和遏製中國的目的,在外交上甚至還采取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荒謬做法。[6]但美國也不希望看到台灣因急於反攻而打破兩岸軍事對峙的暫時均衡。20世紀60年代初,美國並不支持台灣反攻大陸的打算[7],不希望看到因海峽局勢的惡化而使美國更多地卷入中美直接軍事對抗的危險。這就是杜勒斯所說的“戰爭邊緣”(edge of war)政策。這一時期美國在兩岸關係中的主要作用是嚇阻中國武力統一台灣,利用台灣這艘“永不沉沒的航空母艦”圍堵所謂共產主義在亞洲的“擴張”。[8]
1972年尼克鬆訪華,是二戰以來中美關係的轉折點,從此開始了中美關係正常化的曆史進程。這一進程在1979年1月以中美建交而取得成功,並由此開創了中美關係新的發展時期。到1982年8月,台灣問題作為“阻礙中美關係正常化的關鍵問題”[9],在這一曆史進程中得到大體的解決,中美雙方在該問題上確立了一些指導兩國關係的原則,從而逐步形成了以《上海公報》、《中美建交公報》和1982年《“八·一七”公報》為主幹的中美雙方在處理台灣問題上的原則框架。這些原則包括:
(一)美國承認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二)在此範圍內,美國人民同台灣人民保持文化、商務和其他非官方關係。
(三)中國堅持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宣布對台灣爭取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但並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解決。美國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政策,理解並欣賞中國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心。
(四)美國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上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幾年的水平,並準備逐步減少對台灣的武器出售。
(五)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幹涉內政是指導中美關係的根本原則。[10]
上述框架性原則的形成既是美國自尼克鬆政府以來不斷調整對華政策的結果,也是美國調整自身在兩岸關係中的位置和作用的結果。如果我們用美國開始正視中國力量的崛起,中美蘇戰略大三角的權力製衡,以及美中戰略合作的全球安全意義等來解釋中美關係的解凍和正常化努力的話,這些解釋對美國來說所產生的一個直接結果是,台灣對美國利益的重要性下降了。美國在兩岸關係中首先考慮的已不再是台灣,而是中國大陸。正如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時期的助理國務卿霍爾布魯克(Richard Holbrooke)概括的那樣,“與中國、而不是與台灣的戰略關係已經成為具有全球和曆史意義的主要問題,以前中美關係被淹沒在台灣問題中,正好說明瑣事有時也會使人忽略大事而占據中心位置”。[11]
基於對蘇聯全球霸權的共同警惕而開始形成的中美關係的改善和發展,以及美國對台灣的“斷交、毀約、撤軍”行動,大大降低了中國一直遭受的來自美台軍事聯盟的威脅,兩岸關係也隨之出現了緩和。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在決議中呼籲與台灣“和平統一”。1979年1月中國人大常委會的《告台灣同胞書》宣布解放軍從即日起停止炮擊金門,要求兩岸進行交流並結束軍事對峙。1981年9月30日葉劍英元帥發表了實現祖國統一的“九點建議”,提出在國共兩黨談判的基礎上實現兩岸和平統一。1982年12月中國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新憲法第三十一條,明文規定可在香港和台灣設立新的“特別行政區”,可實行不同於大陸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製度。1984年2月22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前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Z。 Brezinski)時提出以“一國兩製”作為解決台灣問題的新舉措。[12]同時,為了適應國內改革開放的趨勢,北京也頒布了一係列吸引台商來大陸投資和開展貿易的法令、法規。
美國對於兩岸關係自20世紀70年代末以來的緩和局麵表示歡迎。兩岸關係的緩和有助於穩定東亞局勢,符合美國的安全利益[13],並能使中美關係減少來自台灣的幹擾。中國也希望在不斷改善中美關係、發展國家經濟的同時,為和平統一創造良好的內外條件,並爭取美國能為兩岸接近提供方便。[14]這些都使得80年代後半期,中美就安全領域中一個長期的話題——台灣問題——處於某種休眠狀態。[15]兩岸關係也在1988年之後就經貿往來的層麵而言,開始獲得突破。
然而,通過三項公報所形成的中美之間處理台灣問題的框架性原則並沒有根本解決中美之間的台灣問題,也沒有解決雙方在台灣問題上的分歧;相反,即使在建交前後,中美雙方在對上述框架性原則的解釋和應用方麵的分歧也沒有解決。
首先,這些原則沒有涉及美國對於結束兩岸分裂和敵對狀態應負有的責任。1949年以來兩岸分裂持續至今,與20世紀50—60年代美國的對華遏製政策有直接的關聯。有道是“解鈴還須係鈴人”,當中美關係的發展使兩岸關係出現可以以某種形式得到解決的希望前景之際,這些原則隻是要求美國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卻沒有涉及美國過去和現在對兩岸分裂的巨大影響,這樣的指導原則本身缺乏從中美關係的立場出發解決問題的現實針對性。
退而言之,這樣的原則規定體現了中國外交的寬容和大度;再則,當時的曆史條件也很難做到讓美國為兩岸關係的最終解決承擔何種責任。但是,如果中國政府不大看重兩岸關係的政治形勢或者台灣的國際舉動倒也好說,因為“一個中國”前提下有廣泛的空間。但目前的問題是,就中國而言,解決兩岸關係問題被寄予了太多的曆史責任、民族情感和人民的信托,中國政府對自身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有不可動搖的決心,這就給中國外交和中美關係提出了兩個難題:一是如何平衡事實上美國對台灣的影響和缺少駕馭美國與台灣關係的政策手段之間的關係;二是如何平衡在中美關係中,台灣問題對中國的迫切性與中國目前無法實現的對美國和台灣的雙重企盼。這些都導致了中美關係中台灣問題所具有的尖銳的敏感度。
其次,這些原則並不能真正約束美台關係的發展。對中國來說,三項公報是指導中美關係的基本原則;但對美國來說,在台灣問題上除了三項公報之外還有《與台灣關係法》,而且後者是國內法,也同樣必須遵守。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極不平等現象:美國總是在《與台灣關係法》和三項公報的框架下處理與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摩擦,而中國會一直重申反對美國的《與台灣關係法》,但也無可奈何地接受了該法案存在的事實。其結果是,三項公報要求維持美國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而《與台灣關係法》,正如馬丁·L·拉薩特(Martin L。 Lasater)所言,“建立有關程序允許美國和台灣在沒有官方外交關係的同時建立實質性關係”。[16]
第三,這些原則依然使中美之間在兩岸關係的解決方式上存在明顯分歧。兩岸關係的解決方式在中美關係正常化的談判中就是一個重要問題。哈裏·哈定教授指出,尼克鬆訪華時就曾強調兩岸關係應以和平方式解決。[17]但事實上中美之間從未在該問題上取得根本一致的共識。1978年12月15日的《美利堅合眾國政府聲明》表示,“美國繼續關心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並堅持由中國人自己和平地加以解決”[18];但1978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則提出,“至於解決台灣回歸祖國、完成統一的方式,這完全是中國的內政”。[19]
這種分歧在1982年的《“八·一七”公報》談判中再次被帶了進來,又成為雙方的重要分歧。《“八·一七”公報》聲明,“美國政府理解並欣賞中國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20]1982年8月17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關於中美發表聯合公報的聲明》卻申明,“中國方麵在公報中提及關於爭取和平統一祖國的大政方針,是為了進一步表明我國政府和人民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誠意。在這個純屬中國內政的問題上,不容許有任何曲解或外來幹涉”。[21]中國強調的是,兩岸關係的解決方式中國並不承諾隻是和平解決,美國無權幹涉該問題上中國的自主性。
這種分歧給雙方的政策都帶來了理解上的偏差。裏根政府的東亞和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霍爾德裏奇(John Holdridge)1982年8月18日在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解釋《“八·一七”公報》時說,正是考慮到中國政府答應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才會同意逐步減少對台軍售。[22]把對台軍售同中國能否承諾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聯係在一起,已是目前涉及兩岸關係時美國政府的一貫政策。中國則根據《“八·一七”公報》一直堅決予以反對。
在中美建交談判中,美國就一直以“老朋友”和“道義責任”來表示美國與台灣不能割裂的聯係。中美建交的政府聲明發表以後,副國務卿克裏斯托夫(Warren Christopher)曾率團赴台。經過談判,決定由美國在台灣設立“美國在台協會”(ALT),同時台灣在美國設立“北美事務協調處”(CCNAA),處理雙邊關係,兩個機構及其成員繼續享有外交特權。1974年3月28~29日,美國國會通過《與台灣關係法》,聲明美國將繼續“保持與促進與台灣廣泛的、緊密的和友好的聯係”,“中美建交是基於台灣的未來可以用和平方式解決”,“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並“維持美國力量抵禦任何有損於台灣安全、社會或經濟體製的武力或狀況”。[23]《與台灣關係法》的核心是維持美台實質關係和把任何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視為對美國利益的威脅,從而保持台灣與大陸的分裂狀況得以延續。
中國政府從一開始就堅決反對《與台灣關係法》,美國政府也曾經做出了一定的妥協姿態。1979年6月,卡特總統曾通過北京使館向中國方麵表示,該法案“授權總統可以自由處理有關情勢,這使美國總統可以以同正常化公式相一致的方式來執行該項法案。正是在這樣的基礎上總統簽署了該項法案並使它成為法律”。[24]但類似的承諾在中美關係就台灣問題的爭執中幾乎很難看到。在美國處理兩岸關係時,《與台灣關係法》明顯高於中美三項聯合公報的原則。裏根(Ronald Reagan)政府時期(1980—1988),中美在台灣問題上的不信任感顯而易見地增長了。即使有《“八·一七”公報》,雙方的原則分歧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隻是在加深。美國在對台軍售上我行我素的做法始終未變。[25]並且,美國政府通過向台灣出售高精尖的武器技術,變相抬高對台軍售水平,繼續給予台灣強有力的軍事支持。
馬丁·拉薩特認為,自1950年以來,中美關係正常化對“美台關係”的衝擊在1978—1982年陷入最低點。[26]20世紀80年代的其餘時間,美國對台的“照顧”有所削弱。到1986年底,裏根政府對兩岸關係的立場已由“傾向於和平統一”轉向“不卷入”(non-involvement)政策。東亞事務助理國務卿西格爾(Gaston J。 Sigur, Jr。)在1986年12月表示,美國卷入兩岸事務將會產生負效應,還有“真正的危險”。[27]1986年3月美國國務院發表的國務卿舒爾茨訪華《新聞指導》中說,美國“希望培植一種環境以使兩岸談判能夠進行(in process),而不是培植兩岸談判的事實結果(oute)”。[28]盡管1987年5月中國國家副主席楊尚昆訪美時再次要求美國方麵停止對台武器銷售、遵守《“八·一七”公報》並推動兩岸對話,但裏根政府根本沒有打算停止對台軍事扶持和所謂的“不卷入”政策,其用意無非是為了在美國利益顯示需要的時候保持兩岸關係“一中一台”的事實格局。
美國對兩岸關係奉行“不卷入”政策,但又過分關注和平解決的方式,並賦予其國內法的依據,這本身是自相矛盾的。這種故意的矛盾和中美就台灣問題的框架性原則的人為缺陷,代表的是一種美國式的獨特設計。它使美國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之間具有了靈活的立場,為美國在兩岸關係之間保持某種平衡創造了條件。
事實上,中美建交以後,美國一直在兩岸關係中扮演“平衡者”(balancer)的角色。[29]美國希望維持“不統不獨”的局麵,但在兩岸關係的發展還沒有任何結局之前,美國的真正利益是同時與兩岸發展實質關係,並保持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影響力。美國不斷向台灣出售武器,壓製中國不要動武,都是美國影響兩岸關係的著力點。
總之,從1950年至1989年近40年間,美國對兩岸關係的看法經曆了若幹變化,對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戰略及利益考慮也有數度起伏,大體上經曆了由20世紀50—60年代的“保台反共”,到70—80年代的“雙軌政策”——同時與中國大陸和台灣保持友好關係,並力爭使這兩種關係保持平衡。在兩岸關係中美國因素的一些基本層麵在這40年中驚人地保持了下來,其角色和作用主要是:
(一)繼續充當台灣的保護人。20世紀50—60年代,美國是不惜力氣和代價保護台灣免遭中共武力犯台,70一80年代是時刻想著保護台灣免遭中共的武力“統台”。其使用的手段隻不過由原來的直接軍事介入、軍事同盟和大量的美援轉向在外交上迫使中國承諾和平解決台灣問題,以《與台灣關係法》承諾對台灣安全建設的軍事義務,以實質性外交支持台灣的政治、經濟和“國際”發展。
(二)繼續在兩岸關係中扮演平衡者。20世紀50—60年代是美國要抵製中國的共產主義“擴張”到台灣,要保持台灣這“自由世界”的一員,同時也不想讓國民黨的“反共複國”打亂美國在東亞的安全戰略;70—80年代是美國平衡自己在台灣海峽兩邊的利益使之不互相損害,並平衡海峽兩岸權力架構以保證不出現美國所不期望看到的失衡。
20世紀90年代美國對兩岸關係政策的調整與變化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特別是克林頓政府上台以來,美國對兩岸關係的政策走向出現了向台灣方麵傾斜的趨勢。美國一直以來在兩岸關係中所扮演的保護人和平衡者這樣的雙重角色在90年代顯得特別突出。
1991年6—7月,美國眾參兩院先後通過了《台灣前途修正案》,這是在《與台灣關係法》通過十多年後,美國國會的第一個關於台灣問題的正式文件,該法案要求美國總統支持台灣。在1991年度《美國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台灣五年來被首次專門論及,這表明美國開始轉向重視台灣在國際體係中的作用。[30]支持台灣加入關貿總協定(GATT)也成為國會的呼聲。
1992年9月2日,美國總統老布什宣布將向台灣出售直接價值為52億美元、間接價值超過100億美元的150架F-16戰鬥機,把1992年變成了名副其實的“重新武裝台灣之年”。這項銷售雖然有老布什出於選票考慮的一麵,是為了爭取生產F-16戰機的得克薩斯州的選民,但事實上違背了中美《“八·一七”公報》,也違背了《與台灣關係法》隻銷售給台灣防禦性武器的規定,並解除了已奉行十年之久不向台灣出售高級戰鬥機的禁令。這一事件對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都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正如美國的中國問題專家蘇珊·奧格登(Suzanne Ogdan)所言,此次售台F-16戰機“使台灣和美國與中共的關係都增添了緊張”。[31]
1992年11月美國貿易代表希爾斯(Jane Hills)訪問台灣,這是中美建交13年來首度美國現任閣僚訪台,雖然此次訪問被稱為非正式的,但顯示了美國對台灣的友好姿態,以及在美國心目中台灣“國際地位”的上升。[32]
克林頓上台以後,繼續了其前任大規模武裝台灣的政策。克林頓政府批準協助台灣完成了計算機化的全自動“強網”綜合防空係統,向台灣出售並轉讓“愛國者”導彈及其改型的核心技術,支持台灣發展針對大陸的遠程高精度防空和反艦導彈係統,使台灣成為亞太高技術兵器最密集的地區之一。其結果是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可能構成“今天世界最活躍的武器市場”。[33]
1993年3月溫斯頓·洛德(Winston Lord)被任命為負責東亞事務的助理國務卿之後,美國政府就開始了自1979年以來首次全麵評估美台關係的進程,評估過程在1994年9月底結束。1993年9月7日,洛德在美國務院舉行的關於美國對台政策的背景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了“美台”關係調整的結果。調整的具體內容為:將台灣在美國的非官方機構從“北美事務協調處”改為“台北經濟與文化代表處”;提高“美台”官員的接觸層次,美願意同台灣進行內閣次部長級的經濟對話,美將允許來自經濟和技術機構的美政府高級官員訪台;允許“美台”官員在除白宮、國務院及舊行政辦公建築以外的美國政府機構中會麵;美支持台灣加入關貿總協定並尋求在一些國際組織中能夠聽到台灣聲音的機會,但美不支持台灣加入像聯合國那樣的隻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34]
這次美國對台關係調整的直接結果是升格了美國和台灣地區的關係,對美台的官方交往作了一些原則的界定,使1992年底美國貿易代表希爾斯訪台等類似的官員往來合法化和正常化,並對台灣爭取進入國際組織的努力表明了美方的正式回應。就20世紀70年代末美中關係正常化所規定的美國和台灣地區的關係而言,此次調整是一次明顯的升級,因而招致了來自中國方麵的強烈抗議。[35]
為了平衡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這次美國和台灣地區的關係調整也重申了一係列對中國大陸方麵的原有承諾: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和台灣地區的關係隻是非官方關係;禁止美國非商業、經濟和技術官員訪台;禁止台灣高級官員(包括“總統”、“副總統”、“行政院”正副院長)訪美,“外交部長”不能來華盛頓。《遠東經濟評論》指出,美國希望護住台灣,但又“小心翼翼不想因此而更多地得罪中共”。[36]
美國並不想在美國和台灣地區的關係上就此罷手。1994年10月3-7日,美國國會通過了參議員布朗提出的允許台灣“總統”及高級官員訪美的1994年移民及國籍技術修正法案,規定在六種情境下“台灣的‘總統’或其他高層‘官員’,為與美聯邦或州政府官員討論下列事項而申請赴美時,應獲準進入美國”。[37]同年10月25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該項修正法案。克林頓在隨後發表的一項聲明中說,他指示國務卿在六個指定事項下考慮台灣“領導人”訪問美國的申請案時,務必特別審慎衡量美國的外交政策利益。這些利益包括:維持台灣海峽地區目前的和平狀態與蓬勃的經濟發展,並在美國同台灣的非官方關係以及美國同中國大陸的關係間,成功地尋求平衡點。[38]
1994年12月4日,美國運輸部長費德裏科·培亞尼(F。 Beany)抵台訪問。這是兩年來訪台的美國最高級別的官員。訪問期間,李登輝會見了培亞尼,這是1979年以來美內閣官員與台“總統”第一次公開會見。作為對培亞尼訪台的報複性反映,中國方麵於12月13日宣布不接待培亞尼預定於1995年1月7—17日對中國的訪問,表明了中方不接受美國在兩岸關係中尋求平衡的做法。1994年12月15日,中國外長錢其琛在答《人民日報》記者提問時再次重申,中國政府希望美國遵守在台灣問題上兩國間已有的原則和其所做的承諾,避免中美關係的發展受到進一步幹擾。[39]
美國在20世紀90年代所采取的傾向於台灣的兩岸關係平衡政策,由於中國的強烈反對,事實上已越來越難以維持,而隻能是一項失衡的政策,它對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都產生了災難性的影響。1995年很快地證明了這一點。1995年5月22日,美國務院宣布發給李登輝赴美簽證,改變了尼克鬆政府以來美國一貫奉行的不準台灣首腦訪美的政策,準許李登輝於6月7日前往康奈爾大學做“校園外交”。6月17日,中國宣布召回駐美大使李道豫,暫停國防部長遲浩田訪美,中美關係降至1972年以來的最低點。同時,中國軍方也從1995年7—12月,在台灣海峽連續舉行登陸作戰演習,並中止了海基會和海協會的事務性磋商,對台灣當局的批評和指責也不斷升級。一時間,台灣海峽持續了近20年的平靜局麵被打破,再度成為東亞安全中最主要的熱點問題。兩岸關係也從90年代初期因經貿往來大幅度增長而有喜人的改善,突然之間達到70年代末以來緊張對峙的最高點。
促成美國在90年代調整對台政策、采取在兩岸關係中繼續保持保護人和平衡者這樣的雙重角色,但又向台灣傾斜的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90年代的中美關係發生了重大調整。雖然海峽兩岸和美國都不希望看到中美關係同兩岸關係緊密掛鉤,使兩岸關係成為中美關係的“人質”或“籌碼”,但事實上由於海峽兩岸和美國利益關係的緊密相連,以及兩岸關係自80年代末期以來的重大發展,海峽兩岸和美國相互作用的互動關係越發緊密,中美關係已經同兩岸關係糾纏在一起。[40]
自1979年中美建交以來,美國並沒有一項可以獨立於同中國大陸關係之外的對台政策。美國對台灣的政策選擇雖有別於中國大陸一麵,但從內在屬性上講是從屬於美國對整個中國的戰略考慮和利益衡量的。中國雖然一貫把台灣問題作為“內政”、“主權”等原則性問題,在80年代也接受了台灣問題是中美雙邊議程中重要問題的現實,但由於國內改革開放的需要,並不希望看到因中美在台灣問題上的摩擦而使之成為幹擾中美關係大局發展的根本阻礙和現實進程,更不希望看到台灣問題影響正在朝著積極方向發展的海峽兩岸關係。因此,中國方麵在美國對台武器銷售、實質性關係進展等方麵都保持了應有的克製。若幹年來,中美之間都盡量控製不使雙方因台灣問題而導致難解的僵局,所采取的辦法是所謂“創造性的模糊”(creative ambiguity)——按各自的理解和選擇運用外交公式。[41]具體來說,美國是“做”,即武器照賣、人員照常往來;中國是“說”——申明原則、提出抗議等。美、中兩國間的做和說雖然構成了美中關係極不和諧的一麵,但並未妨礙美中關係友好、合作的大局。
但中美雙方在台灣問題上如此的處理有兩個前提:一是中美關係發展勢頭良好,並且有合理的、堅實的關係的觀念基礎來使雙方對中美關係的發展保持足夠的信心[42];二是在台灣問題上,中美關係的處理中保持應有的底線和“度”的原則。可惜的是,90年代這兩個前提都因美中關係的調整而受到侵蝕。
20世紀90年代美中關係的調整,通常可以看作是兩個事件的結果:一是1989年中國的政治風波,二是1989年底開始的蘇聯、東歐的社會主義垮台。這兩個事件的發生與冷戰的結束在時間上近乎重合。這就使得美國對華政策的國內基礎——公眾的情緒、對中國的看法和公共輿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美國人以相當情緒化的眼光,甚至是“厭惡”(disenchantment)的心態看待中國;而且,在80年代常常被忽略的兩國之間的製度、文化和社會差異因為這些事件突然被“再發現”了,在傳統觀念中一直浸塗著濃厚反共色彩的美國人一夜之間似乎產生了對中國的“幻滅感”(disillusion)。於是,人權問題被置於美中關係的中心議程。美國對中國的“和平演變”策略的決心也大大增強。斯蒂文·萊文(Steven Levine)寫道,美中兩國“對基本價值觀念激烈的爭鬥被引入了雙邊關係”。[43]除了人權問題外,美國還不斷抱怨中國對美國不公正的貿易待遇、海外武器銷售以及種種被美國人稱為“不負責任”的中國的國際行為。
同時,冷戰的結束和蘇聯、華約(Warsaw Pact)的解體,也使美蘇全球對抗的結局發生了根本轉變,中、美、蘇大三角之間的戰略平衡暫時似乎消失了,而原來中美關係正常化的直接基礎就是中美聯合反蘇的戰略合作。在有些美國人看來,中國對美國已不再重要。在90年代,貶低中國價值的想法和主張在美國非常普遍。南希·塔克便曾寫道:“既然在一個新的世界秩序中威脅已不像原來設想得那麼大,美國已不再更多地需要中國,因此也不必對中國太慷慨或太寬容。”[44]美國前外交官羅傑·蘇裏文(Roger Sullivan)甚至揚言,“美國政府和國會應該形成一項共同的戰略:在中國結束共產主義”。[45]
其實,裏根政府時期美國就出現了貶低中國在世界權力均衡中作用和地位的苗頭。裏根政府更多地把中國當做區域角色(actor)而非全球角色。冷戰結束後,美國對華政策中這方麵的表現就更為明顯。經過20世紀80年代雙方在經貿、文化等領域裏交流的廣泛發展,中美關係的中心不單有安全合作,還有更為重要的經濟關係和經貿合作。隨著雙方關係程度的加深,合作中競爭的另一麵也大大加強。中國經濟的高速增長,綜合國力的顯著提高,使美國感到來自中國的競爭壓力也相應提高。自1993年以來,“中國威脅論”開始在美國抬頭,對中國究竟是夥伴,還是潛在的對手,甚至敵人的議論紛紛出現。隨之而來的政策建議也因各自立場不同而可以分為聯係中國(engagement)、遏製中國(containment)和解構中國(deconstruction)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