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一則新聞引起轟動
1947年7月29日,南京《中央日報》第四版在居中的位置刊登了一則新聞,標題並排分作三欄:“孚中暨揚子等公司破壞進出口條例財經兩部奉令查明”,披露“孚中、揚子等公司年來有破壞進出口管製條例之情事發生”,為此“最高當局特令財政部、經濟部會同嚴查,頃已將全部經過調查竣事,並由財、經二部會稿呈報”雲雲。該報記者並聲稱從財政部方麵得知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其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涉及到孚中實業、揚子建業及中國建設銀公司利用特權、套取大量外彙的內幕。
這則新聞稱,自1946年3月4日政府開放外彙市場到同年11月17日修正進出口貿易辦法、強化管製進口的八個半月以來,中央銀行共售出外彙381,552,461.13美元,而在同一階段,孚中實業公司共結外彙153,778,723美元,揚子建業公司結彙180,691,069美元,中國建設銀公司結購外彙87,762美元。同時,該報還披露了這三家公司進口汽車及其他電器的數目。
這篇報道中提到的幾家公司來頭可不小,其中中國建設銀公司是戰前宋子文聯合國內最大的十幾家銀行創立的投資公司,而孚中實業和揚子建業公司則是抗戰勝利後宋子良和孔令侃搶灘登陸、在上海成立的進出口貿易公司。由於這幾家公司具有強勢的背景,卻又以民營公司的身份注冊,所以當時人們都形象地將其稱之為“官辦商行”。他們利用勝利初期政府開放外彙和貿易的政策,大量進口汽車、電器和西藥,壟斷市場,牟取暴利,特別是當政府對於進口商品實施嚴格管製之後,他們則通過特殊關係獲得配額,並套購外彙,從而引起國內外輿論的強烈不滿。
這則消息的發布引起外國記者的注意,合眾社記者就此事寫下一則消息,稱“當美國政府派遣特使魏德邁將軍來中國調查大陸實況之後,C.C.派所控製的《中央日報》今天刊出消息,向宋、孔兩家公司開了一炮”。消息當天在上海主要英文報紙刊出後,立刻在國民黨和政府的上層中掀起一陣軒然大波,因為《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中央機關報,刊登如此重要的消息,一定代表最高當局的意見,特別是報道聲稱此消息來自於財政部,為此財政部長俞鴻鈞更是惱羞成怒,立即下令徹查消息泄密的原因。
7月30日上午剛剛上班,俞鴻鈞的秘書黃苗子就奉命召集有關當事人開會,對此事進行排查。可能是時間過於緊張,更可能是心慌意亂,看來他們並沒有仔細核對全文(特別是數額),隻是大致從二者的主要內容上加以比較,最終得出的結論是:一、報載內容翔實,標題與數字與本部會同經濟部呈覆國府的措詞相同,因此可以肯定“確係根據原會呈而發表”﹔二、該會呈係由本部起草,由各級呈閱後再交經濟部會核,過程極為嚴密,“決無抄出可能”,因此“由部泄露之成份極少”,但“原呈於6月14日送府,迄已一月有半,究係何方透露,殊難判斷”。
這個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起社會上的議論和猜測,因為大家都知道,揚子、孚中和中國建設銀公司是孔宋子弟親自開辦的公司,具有濃厚官方背景,而《中央日報》又長期掌握在與孔宋家族勢不兩立的國民黨內C.C.派手中,刊出這一消息,一定有其背景。明眼人紛紛議論,好戲就要開始了。
果不其然,7月30日《中央日報》第四版又刊登了記者訪問監察院監察委員王冠吾的談話,他說奉於右任院長的命令赴上海調查孚中等公司的賬目已逾三周,目前“已發現孚中等公司有利用人事關係,獲取特殊權利之重大嫌疑,且有以取巧手段、圖謀重利之情形,如將容七人以下之汽車,改裝成容七人以上之汽車而輸入。此種不擇手段、花樣百出,確有礙政府之法令,吾人決不能否認孚中等公司為官僚資本之表現”。接著他更要求政府組織一個調查委員會進行徹底調查,“如確有政府官員利用職權而營私舞弊者,自可依據所獲得之事實,遵循法律途徑,以求合理解決”。
同一天出版的《救國日報》專為此事發表社論,題目就是《請先沒收孔宋豪門資本》。社論在曆數豪門資本依仗特權、巧取豪奪之種種事實之後抨擊道:“我們可以看出豪門資本勢力之權威,竟是違禁輸入品照樣通過海關,竟拿得到特別許可證,竟敢違法輸入嚴格禁止的化妝品,這豈不是由政府有權發特許證的高級機構,直到海關,都是孔、宋二家私人的機關嗎?”社論最後大聲呼籲道:“政府當局若不懲治孔宋二大豪門資本,實無以對全國的軍民,和一切因保衛國家而犧牲的死難者!”上海《大晚報》也以《徹查進出口公司》為名發表社評,聲稱“有少數國人所辦之進出口公司,被認為有破壞外彙及貿易管製之嫌疑,外間傳說紛紜,真相難明,事關國策及政令,此項事實在政府方麵自應詳細調查,並予公布,以明是非,而釋群疑”。
消息傳到海外,也立即引起眾多華僑的極大憤慨,國民黨駐美國總支部在致中央海外部的報告中聲稱,孔、宋二人及其家族“利用其政治上之特殊勢力,壟斷我國出入口貿易,由美輸華商品,不論大小,囊括無遺,國內外正當商人備受壓抑,難與競爭”;“最近中外報紙輿論揭載孔、宋二氏所經營控製公司、商號數十家,此等公司向政府所購取之官價外彙是否合於法定?其所購進之入口貨有無違反入口貨管理規程?其所獲得巨資有無繳納賦稅?實有徹底查究之必要”。因此呈請政府“派員調查孔、宋二氏所組織之公司財產賬目,並依政府經濟緊急措施方案,征用孔、宋二氏存於外國銀行之款項,以充國庫”。
然而就在國內外輿論為此事爭論得沸沸揚揚之際,兩天後,還是這家《中央日報》,還是在同一版麵上又刊登了一則針對前日報道的更正啟事,主要內容是:
其一,本報記者並未親眼所見財政、經濟二部的調查報告原件;其二,該報道中對孚中、揚子和中國建設銀公司結購外彙的數額漏列了小數點,因此應將上述公司套購外彙的數額縮小一百倍。這件事雖然被遮掩過去,但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撲朔迷離,長期以來一直是個謎。
財、經二部調查報告的由來
要想了解這件事的真相,必須要對戰後初期國民政府財政政策的演變以及豪門資本在這一時期的活動有所認識。
抗戰勝利後百廢待舉,國民政府先後製定和實施了一係列財政政策來應付這突如其來的巨變,其中最明顯的改變就是由戰時的管製外彙到戰後初期的開放黃金和外彙市場,由戰時對進出口貿易實施嚴格的統製到戰後放棄統購統銷政策,同時對進口商品采取極為放任的態度。當時主持國家財經大政方針的是行政院院長兼最高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宋子文,實施這一政策的初衷是想藉開放外彙市場和出售黃金來收回過量發行的貨幣,大量進口外國的商品,是為了解決物資供應不足、物價不斷上漲的局麵,希望能在較短的時間內製止自抗戰中期即爆發並日益嚴重的通貨膨脹。然而事態的發展卻與當局的意願背道而馳,開放金融市場導致國庫中在戰爭期間積存的大量外彙和黃金急劇外流,而放任外國商品的自由輸入則使得國際收支嚴重失衡。開放外彙市場的政策實施不久,內戰就全麵展開,緊接著上海這個中國最大的商業都市又爆發了金融恐慌,物價飛速上升,而且很快就波及全國。在這種形勢之下,國民政府不得不修改政策,一方麵嚴格控製進口商品的輸入,對於外彙和黃金又重新加以管製,而主持財政方針的宋子文亦被迫辭職,黯然下台。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推行開放外彙市場政策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進口管製極鬆、外彙管理極濫以及外彙彙率極低,雖然此時國家已經大幅度提高了外彙的價格,但進口商品的成本與國內物資不斷上漲的價格之間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由於這種“鼓勵輸入”和“低彙率”的政策對於經營進口貿易極為有利,眾多商人就充分利用兩者之間的差價大量進口商品,從中賺取超額利潤。據當時報紙記載,由於“國內物價高,對外的彙率低,法幣的對內價值與對外價值有極大的差別,進口商結得廉價的外彙輸入貨物,依國內高昂的市價出售,一轉手間利市三倍”。就以進口硫化元染料為例,當時從美國購運一擔硫化元到上海,成本約40美元,而在上海售出後所得法幣,卻可依官價結購到外彙500美元;若以之再向國外訂貨,則又可買到12擔硫化元,這樣幾經轉手,時間不過四、五個月,扣除運費、關稅、保險等各種費用,竟有數十倍的暴利可賺。因此戰後初期上海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商行紛紛注冊,不但經營的戶數劇增,而且經營的貨物也無限擴大,人稱“無貨不美”,呈現出一派蓬勃興盛的畸形繁榮景象。由於對進口商品采取極度放任的政策,致使“政府原存600萬盎司之黃金,與九億以上之美金,大半消耗”,流入私人手中。當然,這些“私人”並不是一般的人物,大多都是那些手眼通天的進出口商行,而在這些商行中,特別是那些以民營公司的形式注冊、卻又與政府間具有密切聯係的豪門資本最為令人矚目。這些公司為數不多,但能量卻極大,他們利用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及其與政府的微妙關係,戰後迅速在上海“搶灘登陸”,一方麵獨家代理美國各大廠商的在華經銷代理權,壟斷汽車、電器、藥品、奢侈品等非生產性的物資進口,特別是當政府改變進出口貿易政策、對進口商品實施配額製度後,他們更是依仗特權,申請配額,套購外彙,賺取超額利潤,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幾家“官辦商行”就是孔、宋家族成員經營的孚中實業公司、揚子建業公司和中國建設銀公司。
“官辦商行”利用特權申請配額、進口物資、套取外彙的行為引起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上海商人強烈不滿,外商對此更是憤憤不平。1947年3月13日,具有美資背景的上海《大美晚報》刊登了一條合眾社記者龍特爾的報道,稱目前中國的國營商行“購有價值數十萬萬元之進口貨,絕不受結彙限額及進口條例等限製,本市環球貿易公司、中央信托局及中國供應局現大量進口奢侈品,如汽車、無線電、電機、冰箱及其他政府嚴禁進口之貨物。此次奢侈品大部分為政府有關之商行所定購,供應私人買戶,且傳獲利以飽私囊”;而“中美商人對於宋子良所主持之孚中公司、宋子安之中國建設銀公司、孔令侃之揚子建業公司利用特權經營商業尤多指摘”;另外,這些公司的一些頭麵人物還持有中國外交官的護照,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這個消息一經披露,第二天上海各家報刊紛紛轉載,《大美晚報》又發表社評稱,“從其他方麵所得之報道,與合眾所稱者相符,望官方能對此事予以說明”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