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數點之謎(3 / 3)

其次從進口貨品的種類分析。根據國民政府經濟部統計處的調查,這段時期進口最多的物資是棉花及其製品(26.05%),以下依次為化學工業貨品(10.42%)、汽油、柴油、煤油、機油(9.68%)、機器設備及車輛船艇(9.39%)、食品及飲料(6.92%)、圖書及紙類(6.35%)、其他紡織纖維(6.17%)等。而據《中央日報》的報道,孚中、揚子公司進口的物資主要是汽車;而按當時的規定,所有汽車價格不得超過1200美元,那麼孚中公司進口900輛汽車至多隻需100萬美金,這與報道中15,300多萬美元的數額相差實在太遠。

當然,僅憑上述推論並不能說明問題,最可靠的證據應該是來自第一手的檔案資料。經過反複查閱,筆者終於在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保藏的財政部檔案中找到前文提及的5月20日“財政部簽呈”和6月14日“財政、經濟部會呈”的原始檔案。

經過認真比對,雖然6月14日財政、經濟兩部“會呈”中的內容基本與“簽呈”相同,但仍有幾處不一致的地方;而《中央日報》的報導與“會呈”相對照,除了主要文字、措詞等內容基本相同外,在次序和標題上有所變動,內容亦有所刪節,當然最重要的區別就是“簽呈”和“會呈”在公布所有外彙數額時都標有小數點,而《中央日報》除了在央行售出外彙總數中標明小數點外,對孚中、揚子公司結彙的數額均沒有任何標點符號。

最近剛剛公布的蔣介石日記也證實了這一論點。此時蔣介石十分惱火,除了立即下令徹查外,他在8月1日的日記中也流露出當時的心情:

近日為宋家孚中、孔家揚子等公司,子文違章舞弊,私批外彙□□(兩字不清),令行政院徹查尚未呈覆,而《中央日報》副總編輯乃探得經濟部所查報之內容,先行登刊發表,並誤記數目,以一百八十萬美金誤記為一億八千萬美金,因之中外震驚。餘嚴電財部公布真相,稍息民疑。子文自私誤國,殊為可痛,自應嚴究懲治,以整紀綱。

朝課後,為查究孚中等公司案,令財部與《中央日報》公布改正,必須根究查辦,水落石出方妥。……召見陸鏗,即在《中央日報》登載孚中公司案者,麵慰之,以彼甚懼我懲處其違法登載政府未公布之消息也。

從原始檔案和蔣介石的日記中我們至少可以了解以下幾個問題:其一,孚中、揚子公司確實存在以權謀私的行為,而這些弊案又都牽涉到行政院長宋子文的頭上,蔣介石為此極為憤恨,多次下令徹查,並指示迅速製定防止官商勾結的措施;其二,孚中、揚子等公司套彙的數額被擴大了100倍,《中央日報》的報道確實漏列了小數點,而後來的更正啟事則是蔣介石決定發表的;其三,蔣介石已經了解消息的來源出自於經濟部,但他並不準備追查,所以還曾當麵安慰陸鏗,因為陸鏗很害怕,“甚懼我懲處其違法登載政府未公布之消息也”。

漏列小數點之謎

既然小數點是真實存在的,那麼為什麼會在報道中漏列小數點?換句話說,漏列小數點到底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為之的呢?

我們還是先看看當事人是怎麼說的吧。

最先披露這件事內幕的是抄錄調查報告的《中央日報》記者漆敬堯,據他回憶,他是抗戰勝利後剛剛進入報社的新手,沒有經驗,“由於沒有受過正規的科班新聞教育,最初不知‘采訪’、‘寫作’為何物,以致常受責備”。當年他是奉陸鏗的旨意追查財政、經濟部的調查報告,最後是在經濟部商業司司長鄧翰良的默許下親自抄錄的。據漆敬堯回憶,當時他是“從頭抄到尾,約抄了四五十分鍾才抄完交還鄧”。今天我們在檔案館看到的這份調查報告原文一共六頁,每頁十行,連同標點符號大約不到1800字,雖然字跡十分清晰,但漆敬堯抄寫的速度算是比較快的了。

漆敬堯是中午時分到經濟部抄錄的,抄完後不敢停留,立即趕回報社(經濟部離《中央日報》社不遠,走路大約隻需十分鍾)。漆回憶說,回到報社他還是不敢拿出來,隻是到入夜後才將抄到的內容加以整理,然後再悄悄地交給前來值班的陸鏗。漆敬堯隻是說將報告加以整理,但到底是刪節了還是修改了卻沒有細說。由於當時沒有複印設備,因此漆敬堯隻能用筆抄錄,抄完後又沒有時間校對,因此抄錄過程中如果漏記了小數點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漆敬堯自己也承認,由於“無法記得當時那麼多的阿拉伯數字與小數點的‘玄機’,所以事隔四十多年之後的今天才來動筆”。

陸鏗的回憶與漆敬堯略有不同,他說沒有想到他與經濟部部長陳啟天談話後的第二天,漆敬堯就從經濟部商業司司長鄧翰良那裏拿到了這份調查報告。請注意,陸鏗這裏用的是“拿到”而不是“抄錄”這個詞。至於對報告的內容有無改動陸鏗沒有明說,漆敬堯回憶“陸主任僅在第二段動了點手腳,把來自經濟部的新聞改為來自‘財政方麵某高級官員……’”,目的是轉移讀者的視線。但陸鏗則承認這麼做的原因除了要保護消息來源之外,也是對財政部官員趾高氣揚態度的一個報複。

正如前文所述,“新聞”雖然確實抄自“會呈”,但二文之間還是有些不同,不僅個別文字略有改動,次序有所調整,內容上更是將有關中央信托局和物資供應局結購外彙的數額予以刪節。這段文字字數雖然不多,但內容卻十分重要,因為中央信托局結購的外彙有1300多萬美元,如果不列小數點,數額將高達十多億美元,於理不合;但要列小數點的話,那麼孚中和揚子公司結購外彙就應同樣標明,數額自然就不會如此驚人了。

據筆者分析,漆敬堯可能隻是個執行者,他自己也承認根本就不記得抄來的那些數字和小數點了;但陸鏗後來的回憶可能就是有意而為之的了,因為既然原文中確實列有小數點,那麼報道中漏列了小數點予以更正也是自然之事,但陸鏗卻將其說成是陶希聖憑空想出的一個補救辦法,而且還說陶“真是高手”。從這些事實分析,即使陸、漆當年抄漏小數點可能是無意之失,但四十多年後的回憶、特別是陸鏗的說法則與事實一定存在某些出入。

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漆敬堯的文章發表於1989年1月,陸鏗的回憶錄於1997年出版,而此時幾個當事人均剛剛離世(李荊蓀於1988年2月因心肌梗塞猝死,陶希聖於1988年6月病逝,馬星野於1991年辭世),因此陸的回憶也就隻能成為孤證了。至於陸鏗他們當年為什麼要這樣做,是出自對豪門資本的義憤,還是囿於黨派之間的攻訐,或者更簡單,就是無意中抄漏了小數點,真相不得而知;但四十多年後他們的回憶有一些內容與事實不相符,特別是小數點並非事後添加則是肯定的。

其實國民政府自1946年3月實施開放外彙市場的政策以來,國家對外彙的管製極為寬鬆,除了極少數禁止進口以及部分須向海關申報許可後方能進口的貨物外,大多數商品均可自由進口,任何從事進出口行業的公司申請結購外彙都很容易,既不需要什麼特殊的關照,也沒有數額上的限製。對於外彙加以管製是1946年11月17日公布《修正進出口貿易暫行辦法》,嚴格限製進口、實施輸入限額辦法以後的事。正是在這段時間內,由於其他民營公司很難購買外彙,更因難以申請到進口額度,從而無法購買外國商品;而孚中、揚子等這些“官辦商行”方顯示出其巨大的能量,利用特權,從中央銀行中套取大量外彙,再由輸入臨時管理委員會那裏領取進口配額,從中牟取暴利。因此,這才成為外商和那些沒有政治背景的進口商憤而攻擊的原因。然而財政部調查的對象卻是第一階段套購外彙的數額,對於外界輿論集中攻擊的第二階段則避重就輕、不予置評,這才是事實的真相。

當時國民政府正積極向美國政府尋求援助,而在華美商卻紛紛對中國政府的對外貿易政策表示不滿。1947年6月27日《大公報》的一篇報道中曾披露:“自輸入管製以後,所有進口貨物均由輸入管理委員會加以管製,並以規定限額,配以進口商分別進口,在華之各地美籍進口商因經營困難,均表不滿,並認為進口限額很多配給豪門資本,歧視洋商,不予平等待遇,於日前聯名致電美國國務院,表示於中國政府不予彼等便利情形下,美國政府對於中國政府之要求種種援助,亦應加以審慎考慮。”時任上海市市長的吳國楨後來在回憶這段往事時也承認,這些“官辦商行”雖然都是些剝削者、暴發戶,但他們所做的一切確實沒有問題,一切都合法(法令本身就是他們自己製定的),這是因為“他們有影響力,一切都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做的”,比如,沒有人能得到外彙(因申請外彙需要審查),“但他們的人,即孔的人是控製財政部外彙管理委員會的,所以就能得到外彙。每個人都得先申請才能進口必要的貨物,但他們卻有優先進口權。因此,盡管他們的確從中國人民的血汗中發了大財,但一切仍然是合法行為”。而當時《自由天地》的一篇文章更將此事斥之為“像是一幕事先排演熟練的戲,這幕戲演過之後有什麼效果呢?在中國之內從此以後,人們不必再指摘這三公司,因為他們已取得合法的證明,但就對美國輿論而言,這幕戲演了等於不演。因為調查的結果,與人家所指摘的,是文不對題”。

正是由於孚中、揚子等“官辦商行”在戰後經營進出口貿易中依仗特權、牟取暴利,所以才成為社會輿論攻擊的一致目標;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盡管《中央日報》在有關孚中、揚子等公司結購外彙的報道中確實是漏列了小數點,但卻為廣大民眾所信服。也就是說即使是謊言,老百姓卻都相信,由此可以看出此刻的國民政府已經毫無公信力。最後還要指出的是,這篇報道雖然內容並不完全真實,但它卻順應了廣大民眾憎惡貪腐、要求公正的心情,同時在某種程度上也削弱或阻礙了豪門資本利用權勢、攫取暴利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