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胥黎還舉了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假如我們這個半球再次變冷,那麼最能適應的生物將是苔蘚和矽藻,他們是否能被稱為是“最強”、“最好”的物種呢?
赫胥黎還對斯賓塞的無限持久進步論提出了質疑,他認為“以天演言之,善固演也,惡亦未嚐非演”,所以天演必日進善而不日趨惡的說法是靠不住的。這與後來章太炎的“俱分進化論”有相通之處。因為善亦進化,惡亦進化,善惡如影隨形,所以至善無惡之境不可能得以實現。
赫胥黎明確提出:“The theory of evolution encourages no millennial anticipation。if,for millions of years,our globe has taken the upward road,yet sometime,the summit will be reached and the downward route will be menced。”(進化論並不鼓勵一種千年預期,如果在幾百萬年內,我們的地球已走完了上行的路,那麼終點到達後,下行的路將要開始。)所以,赫胥黎是在對斯賓塞的無限持久進步說進行質疑的基礎上強調人的進化與宇宙進化的差異。
人的進化是一種倫理的進化,正像人類把狼的兄弟馴養成忠實的牧羊犬那樣,通過改良人身上所殘存的獸性來使人類得以進化。而嚴複所言的“以人持天’是建立在斯賓塞式“天行”、“進步”觀念之上的,是要借人力以行“天道”,是要憑借人的主觀意誌來達到“天演”的預設目的,所以它是對赫胥黎思想的一種誤讀,這種誤讀產生於他對斯賓塞社會進化論的前理解。在《天演論》最後幾段,嚴複表現出一種赫胥黎所沒有的激昂奮進的樂觀情緒,“誠使繼今以往,用其智力,奮其誌願,由於真實之途,行以和同之力,不數千年,雖臻郅治可也”。這與赫胥黎既不樂觀,也不悲觀的理智、審慎態度大異其趣。
縱觀嚴複對赫胥黎的辯駁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點,一是以近代西方的功利主義倫理觀反對赫胥黎對源於宗教的傳統德性的維護和信奉,對“金融個人主義”的批判。嚴複在案語中說:“赫胥黎保群之論,可謂辨矣。然其謂群道由人心善相感而立,則有倒果為因之病,又不可不知也。”他對利己主義進行了一番辨析:“自營一言,古今所諱,誠哉其足諱也。雖然世變不同,自營亦異。大抵東西古人之說,皆以功利為與道義相反,若薰獲之必不同器。而今人則謂生學之理,舍自營無以為存……功利何足病,問所以致之之道何如耳,故西人謂此開明自營。”雖然赫胥黎並未完全排斥人的這種“自營”的本能,並承認它在人的經濟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然而他基本上把這種自營的本能視作是人類有待進化的一種蠻性。他對於“金融個人主義’的批評對於尚處於前現代社會的嚴複來說尚缺乏一種切膚的痛感:“it’s from the neglect of these plain consideration,that the fanatical individualism of our time attempts to apply the analogy of cosmic nature to society。once more one have a misapplication of the stoical injunction to follow nature;the duties of individual to the state are forgotten,and his tendencies to self-assertion are dignified by the nature of rights。”(原文大意:‘正是由於忽略了這些樸素的思考,我們時代的金融個人主義想把類似於宇宙的本性運用到社會,一旦我們誤用了斯多噶主義的指令去服從自然,個人對國家的義務將被忘卻,他的自我維護的傾向將以權利的名義而得到張揚。)赫胥黎所最為關心的是:“If the imitation of it(cosmic nature)by man is inconsistent with the first principles of ethics,what bees of this surprising theory?”(如果,人對這種宇宙本性的模仿與倫理的首要原則相衝突,這個奇怪的理論會變成什麼?)
其次,嚴複在案語中對赫胥黎“以物竟為亂源,而人治終窮於過庶”的觀點予以了辯駁。“此其持論,所以與斯賓塞氏大相徑庭,而謂太平為無是物也。斯賓塞則謂事遲速不可知,而人道必成於郅治”。顯然,嚴複是把生存競爭和適者生存視為主物全體進化的原動力的,隻不過他注重的不是個體的適者生存而是民族的適者主存。嚴複首先強調了競爭的不可避免,其次則點明了由競爭的“亂”才能達到太平的“治”這樣一種在他看來的必由之路。嚴複更為關注的是民族生存的急務,更為憂慮的是“落後就要挨打”的現實,所以他強調說:‘今者天下非一家也,五洲之民非一種也。物競之水深火熱,時平則隱於通商庀工之中,世變則發於戰伐縱橫之際。是中天擇之郊,所眷而存者之何?群道所因以進退者奚若?國家將安所恃而有立於物競之餘?”社會達爾文主義所描繪的人類永無休止的爭鬥、弱肉強食的圖景,更合乎他眼見親曆的事實,這是他接受進化論的現實依據以及他與遠離時代政治紛爭的學者赫胥黎的區別所在。
嚴複著譯的《天演論》的出現,對近現代中國產生了深遠而持久的影響,並由此形成了一種占據主導地位的進步主義的現代思想傳統,它為傳統中國向現代中國的轉換起到了巨大的思想推動作用,功不可沒。但斯賓塞式的社會進化論畢竟有它自己的思想局限和消極影響,比如它突出地表現為一種對“進化”的盲目樂觀信仰。1930年毛4月19日的《申報》上曾刊登過這樣一則報道:國民政府立法院長胡漢民邀請社會名流召開了一個“解決姓、婚姻家庭”問題的討論會。在會上,蔡元培、蔣夢隋、吳稚暉、李石曾等諸位先生都一致認為“姓、婚姻家庭”這類東西隨著社會進化不久都會被統統廢除。蔣夢麟先生認為:“五十年內結婚是需要的,五十年後,那時性病已截止,那麼不結婚也不成問題了”。這些開明派的社會名流們的“奇談怪論”引起了專門從事社會學研究的學者槽光旦的激烈反應。潘光旦專門著文批駁他們進化觀念的陳腐:“一是把社會演化當成一種完全自動的過程,似乎是完全超出人力範圍以外,人類自覺的努力,至多隻能督促這種過程來得快些,可以早早達到一個理想的境界。這個理想的境界又從何而來的呢?說也奇怪,就是督促的人自己所假設,而又不認其為假設的。這種觀念講到社會的變遷,說它後麵有一個‘進步的活原則’(The vital principal of Betterment)所渭‘活原則者’,實在是一種‘活鬼’‘活怪’在那裏擺布。”其次,他們進化觀的陳庸不但就是十八世紀下半和十九世紀上半的“進步”,並且是十九世紀下半所流行的一種“定向演化觀”或稱“獨係演化觀”。他們認為社會進化過程是可以用一根不可逆的上升直線來表示的,按照他們所設定的階梯逐級實現,這也隻能說是一種一廂情願的假設。從這則時代軼事中,我們可以窺見當年社會進化論影響下人們的“冒進”心態之一斑,“時間神話、“創新崇拜”、“曆史決定論的宿命觀念”都可以從中推演出來。時至世紀末的今天,我們終於可以回過頭去重新返觀當年赫胥黎留下的思想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