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傳明
南開大學中文係 郵編300071
晚清以來,被強行推入“現代”之門的中國,沿海與內地、城市與鄉村的差異日漸拉大,由於社會財富迅速向都市、城鎮轉移,農村日趨貧困。從文化延續上來說,晚清科舉製度廢除之後,傳統知識精英斷絕,現代西化的“新學”所培養出的“洋學生”——現代知識分子已不再能在鄉村發揮傳統“儒生”的社會功能,鄉土村落文化逐漸枯竭,鄉村生活日趨粗鄙、荒蕪,鄉村與城市之間產生隔絕和敵意。相對於變化迅猛的外部世界,作為內地的“鄉土中國”成為了停滯不變的坐標,當外部世界在“時時更新、刻刻進化”的時代精神主導下從“不得不變”到“主動求變”,掀起一浪高過一浪的社會變革浪潮之時,“鄉土中國”的表現明顯滯後,一個世紀以來變化甚微而且極為緩慢。這種變與不變的“現代”與“傳統”、“山裏”與“山外”之別,在致力“現代性”啟蒙的“新文學”中,往往是以愚昧與文明、進步與落後之間的對立、衝突方式來展現的。而且,這種“新文學”幾乎成為時代唯一的、主導性文學,“鄉土中國”在其中隻是被言說的對象,他們自身基本上是沉默的,無法發出自己的聲音。他們的“本質”由“外來者”賦予,其生存的價值和意義隻有被納入到“現代性”的意義係統中才能得到確定。對於被啟蒙的對象來說,這樣一種啟蒙話語顯然具有一種異己性和外在性。這種缺乏對話的單向性的啟蒙,顯然影響到了“新文學”表現鄉土生活的真切與自然。
在啟蒙主義的“新文學”經曆了一個世紀以來的成功與挫折之後,李銳的係列小說《行走的群山》,則試圖突破這種單向的“現代性”啟蒙,懸置先在的二元對立的價值判斷,讓以往“獨調”的世界轉化成一個“複調”的世界,因此它所表現的“山鄉之變”,就不再是周立波式的《山鄉巨變》之“變”,而是要努力描畫出作為“自在”之物的“群山”自己的行走軌跡,這對於啟蒙主義的文學發展而言,無疑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變化。《無風之樹》寫出了位於群山深處的“矮人坪”作為一個封閉的近乎與外界隔絕的鄉土民間社會,是有它自己的生存軌道和運行規律的,而外來的“軌道破壞者”和“新世界”宣諭者所掀起的改天換地的“變革”,並沒有給它帶來多少福祉,反而加劇了它的苦難。《萬裏無雲》則通過頻繁的視角轉換,展示了一個異聲同嘯的複調世界,一種“外來者”與“山裏人”之間激烈的話語對抗。這種超出常規的啟蒙主義文學的流變,正表現出20世紀末的知識分子在信念與現實、事實與判斷之間的矛盾和彷徨,它集中體現著一種彌漫於當下知識分子之中的文化困惑,即知識分子如何看待現實,如何重建自我以及啟蒙如何可能等問題。
五四以來的“新文學”在表現鄉土生活的時候,表現為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典型情感態度,它實際上代表的是一種主動地去創造曆史,建成一個理想世界的積極性的目標,而這種積極性的目標恰恰是沉溺於世俗生活、被動的鄉土社會,所不能理解、無法接受的東西。啟蒙主義這種改造生活的意向性決定它的鄉土文學的基本模式,其意既不在於“寫實”也不在於表現“人性”,而是要通過其特定意義上的“寫實”和“人性”描寫,來進行“現代性”的社會動員。至80年代的尋根文學,又將對文化形態的揭示作為文學表現的目標,對現實人生的理解帶有了“文化歸因主義”色彩,反而造成了對人的真實生存處境的簡化和遮蔽。李銳是較早地走出這種既成觀念的作家。他認識到:“我們再不應把國民性、劣根性或任何一種文化形態的描述當成目的,而應把它當成素材,把它們變為血液中的有機成分,去追求一種更高的文學表現。在這個表現中,不應以文化模式的描述的完成,當作目的。文學不應當被關在一個如此明確又僵硬的框架內,文學應當撥開這些外在於人而又高於人的看似神聖的遮蔽,還給人們一個真實的處境”。因此淡化過於強烈的作家的主觀意願,讓更具複雜性的原生態的事實浮出海麵,便是李銳在這個係列小說中所要做的工作。這時的李銳已不再像鄭義的《老井》那樣將山鄉的現實抽象成某種生存文化的象征,而是要對山鄉人生存的現實進行一種事實性的描述,讓意圖、信念在與現實的碰撞中得以修正和重建。
如果說“五四”時代的啟蒙還是一種思想觀念上的說服和引導,那麼,“文革”時期的“啟蒙”則成為一種政治權力行為,直接導致“啟蒙”走向了其反麵。在《行走的群山》中,外來的“改造者”由對其“神聖使命”的實踐所造成的對於鄉土生活的戕害,得到了充分的表現。《無風之樹》首先將“被改造者”被壓製下去的聲音釋放了出來,“矮人坪”的拐叔對公社來的幹部劉長勝和立誌改變矮人坪的落後麵貌的插隊知青“苦根兒”發出這樣的憤慨之言:“你恁大的個,苦根兒恁大的個,跟你們說話就得仰著臉,仰得我脖子都酸了。你們這些人到矮人坪幹啥來啦你們?你們不來,我們矮人坪的人不是自己活得好好的。你們不來,誰能知道天底下還有個矮人坪?我們不是照樣得平平安安的?不是照樣活了多少輩子了?瘤拐就咋啦?人矮就咋啦?這天底下就是叫你們這些大個的人,攪和得沒有一塊安生的地方。自己不好好活,也不叫別人活。你們到底算人不算人啊?你們連圈裏的牛都不如!”矮樹坪人的這種質問就不能不讓人反省這種外來“改造”者的那種積極性的政治目標的合理性問題。這些在虔信那種政治目標的人看來不言自明的東西,在被改造者顯然很成問題。李銳並沒有放棄他自身作為外來者要改造鄉土生活的信念和立場,但他把這一切複雜化了,不再以單一的外來的改造者的視角來看待矮人坪的現實,而讓矮人坪人發出了自己的聲音。因為在他來說,要實現改造,首先“要還給人們一個真實的處境”讓啟蒙者得以重新認識自己、認識鄉村現實。作為一個外來的“知青作家”,李銳是有著他根深蒂固的“知青情結”的,“苦根兒”的理想主義中的某些因子仍是他追懷、留戀的對象。這就需要判斷這種理想主義中哪些是可以推己及人的基本需要,哪些是超乎人性、悖乎人情的“特別訴求”,特別需要提防的是將這種“特別訴求”當成“普遍要求”,而強行推及他人。因此,苦根們的生存就不能隻是為他的信念負責,還要為他的行動所可能造成結果負責,不管他的目的如何崇高,他的行為也不能因此得到某種道德上的豁免權。苦根們的失敗並不等於說矮人坪的生活就不需要改造了,但這種改造必須建立在對人性的深刻理解之上,從根本上說,必須建立在改造者和被改造者在平等對話基礎上形成的真實關係之上。社會進步的曆史進程是許多方麵合力作用的結果,不可能找到一條“打雞血治百病”似的全盤解決之道,也不可能憑唯意誌主義的一廂情願來一蹴而就。啟蒙主義者對人的思想、意識的“進步”抱有太高的期望,實則經濟發展對於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大、更為直接,因為它的發展無需改造人性而是建立在人性的基本需要之上的。一向“停滯”的群山終於能夠行走起來,靠的似乎還是一種經濟環境的變化。“新文學”進入八十年代中期之後,開始重視對原生態的生活真實地再現,而懸置、推遲價值判斷,這種變化與某種回歸世俗民間生活的文學潮流有關,但李銳顯然與這一派有很大的差異。他是想在信念與現實之間、事實與判斷之間求得新的統一,進行價值的重建,因此其小說中內在的矛盾衝突就更為劇烈:一方麵,他對山裏世界的體認雖然達到了改造者所可能達到的較高限度的真實,但他仍沒有放棄一種“外來者”的視界,他不是像其他書寫民間的作家那樣徹底融入了民間,並似乎在民間那裏得其所在,李銳秉承“新文學”的啟蒙主義的文學傳統,並敢於將對虛無和荒誕的承擔視為是一個永無止境的現代精神探索者的天命,在挫折和困境中,仍沒有放棄高出於個人的社會關懷,在文學普遍進入一種私語狀態的時代,仍然堅持了文學的社會性、現實性和批判性,應該說是難能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