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 季立耘
完美不可苛求,完美值得追求。裁判文書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內容。針對現時法院裁判文書總體質量不高的狀況,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多次強調“要加快裁判的改革步伐”,並尖銳地指出:“現在的裁判文書千案一麵,缺乏認證斷理,看不出判決結果的形成過程,缺乏說服力,嚴重影響了公正司法形象”,進而提出,“要做到裁判文書無懈可擊,使裁判文書成為向社會公眾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載體,真正具有司法權威。”理想在左,現實向右。在向左走、向右走的矛盾彷徨中,我們義無反顧地選擇掙脫現實的困境,追求崇高的理想,我們要衝破裁判文書製作的瓶頸,找到裁判文書製作的密匙。
法學是一門實踐的科學,它涉及人類生活中包羅萬象的問題,不能像其他形式的技術知識那樣為自己劃出一個明確的領域。司法活動所依賴的理性不是局限於目的的手段關係的工具理性,而是一種實踐理性。“實踐出真知”,這裏所謂的“真知”並非單純知識含義的“知”,也包含了智慧,在實踐領域中嫻熟地運用已有的知識,妥善地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智慧。誠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法律實證主義的代表人物霍姆斯的名言:“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英國17世紀大法官愛德華?柯克(Edward Coke)同樣指出:“法律是一門藝術,它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掌握,在未達到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從事案件的審判工作。”審判活動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尊重審判活動自身規律性,運用法學智慧,以實踐法學的視角來解讀司法審判活動本身,來解析裁判文書製作過程中的問題,也許我們會有新的角度,找到新的答案。
對於裝訂卷宗,筆者確信自己作為一個法學院的學生,在實習期間已經熟練掌握了這門技術,因為“技術是可教的又是可學的”。而關於製作裁判文書,雖然筆者現已具備了九年的司法審判經曆,其間審結了千餘件民商事案件,仍不敢斷言自己已經掌握了製作裁判文書的要領。因為這不單是一門技術,裁判是一項充滿了挑戰,最複雜、最困難、最需要智慧和獨立判斷的工作,依靠單純的學習並不能獲得其中的精髓,而是通過實踐理性積累起來的一種素養和能力。不可否認的是,即便是一個具有多年審判經驗、法學素養豐厚的資深法官精心製作的裁判文書,如果用語言學、修辭學、邏輯學、公文寫作的標準去衡量,仍然會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瑕疵,甚或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方麵的硬傷也難以絕對避免。這,就是事實,事實總是叫人難以回避。
究竟每年撰寫多少份判詞,或者說撰寫判詞的總量達到怎樣的數額,其間所積累的經驗與智慧,可以使一個法官擁有較高的撰寫判詞的能力和水平,又或者說,究竟什麼樣的量變的積累,才能促成質變的飛躍?盡管這樣的設問是幼稚的,裁判文書質量提高的過程並非“一加一等於二”的累加。雖然無法確知,但可以確信的是,每一次體驗與經曆都是正麵的、積極的,都是智慧的累積、能力的養成,更是對裁判文書法治使命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