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國公共利益受損的現狀及我國行政公益訴訟製度的缺失原因(1 / 2)

(一)我國公共利益受損的現狀

在我國現行訴訟法中,訴訟的公益保護功能是有缺陷的。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公益保護功能非常有限,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出現了大量公共利益被侵害而又得不到有效法律保護的事實和案例。尤其近年來我國的綜合國力進一步增強,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社會在快速轉型過程中製度的不完善、不配套,使形形色色的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層出不窮。主要表現有:

1.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據估計,20世紀80年代,國有資產每年流失500億元;進入90年代,每年至少流失80-1000億元。加上銀行壞賬、偷稅漏稅、公款消費以及決策失誤造成的浪費等,國有資產損失已是一個相當大的數目。國有資產屬於全體人民,國家機關是依人民授權管理國有資產的,故若其在管理中懈怠或濫用職權,人民應當有權直接動用司法手段進行幹預,現實是這些國有資產因訴訟製度的缺陷絕大多數已經無法挽回。

2.環境汙染案件。近年來,環境汙染事件明顯增多,一些企業為了短期的經濟利益在投資、生產過程中忽視對環境的保護,而當地行政機關往往因為本地區的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等原因而漠然視之,甚至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使得環境汙染日益嚴重。因此應賦予公民、社會團體、檢察機關等對這類案件的起訴權,從而使公共利益受到保護。

3.土地開發中的不合理利用問題。行政機關為追求一時的轟動效應,搞所謂的麵子工程,往往未經具體細致的調查研究就決定對某片土地進行開發,之後又基於一些非正常因素拖延對該片土地的開發甚至不開發,造成土地的閑置和資源的浪費。這些現象嚴重違反了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和保護國土資源的國策,如能完善我國的行政訴訟製度,建立起行政公益訴訟,這些問題都有望得到很好的解決。

4.政府在公共工程的審批、發包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在我國,各級政府的違法招標、發包行為也十分普遍。此類行為往往對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因此應將這類案件納入行政公益訴訟的受案範圍。

5.行政機關對關係公眾切身利益的公共領域因監管不力致使公共利益受損的問題。如2000年2月,某縣文化局批準位於某小學對麵的下屬文化館開設娛樂場所,該娛樂場所貼出大量帶有色情內容、影響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廣告畫。該市居民閻某因看不慣此公然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求文化局製止這種行為卻遭到文化局的拒絕,於2000年12月12日向該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以閻某的孩子不在該小學讀書,利益未受實際侵害為由,駁回起訴。類似的案件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致使公共利益遭受長期侵害。

上述五類案件因為行政機關的違法行政行為導致了公共利益大範圍的受損,雖然我國憲法和法律對公民的社會公共性權利設置了初步的實體權利體係,但由於這些權利往往由多數人共同享有,因而公民個人一般不被認為具有直接的訴的利益,其原告資格不被認可。司法必須成為保護公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任何一種法律權利要獲得實在性,必定意味著最終可以獲得司法上的救濟。公民所享有的社會公共性權利不應是停留在紙麵上的空乏的東西,而應該是具體的存在,當其受到損害時必須為其提供合法的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