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文學”的理念和“雅”與“俗”的顛覆與再造(3 / 3)

“五四新文化運動”代表著20世紀中國一次社會群體心態的大變異,它集中表現為對既往的一切政治勢力、政治努力的極度失望,希望通過全然與傳統斷裂的“西化”的“新文化”、“新青年”來徹底的改造社會。它不但要重建生活的價值體係,而且與時代激進的世界社會政治革命思潮實現了接軌。這種精英主義的社會改造目標的確立,造就五四“新文學”的一大特征,就是它將認識和教育功能置於文學的首位,而排斥文學的娛樂性,強調文學應承擔嚴肅的社會責任和具有能動地創造曆史的使命感。這種文學的“嚴肅性”首先就表現在它對於社會現實生活的關注和批判,從“文研會”時期對“鴛鴦蝴蝶派”和“黑幕小說”的批判中,就可以看到它不僅是要批判一種文學中的遊戲消遣主義和拜金主義,而且要造就一種徹底的改變現狀的“新人”、“新社會”,新文學運動是“改造國民性”的“現代性”工程的一個組成部分。魯迅的文學觀是啟蒙主義的,他認為文學“必須是為人生,而且要改良這人生”的。“文研會”也強調“把文學等成高興似的遊戲或失意時的消遣的時候已經過去了,我們相信文學是一種工作,而且有時與人生很切要的一種工作;治文學的人也當以這事為他終身的事業,正同務農一樣。”顯然這裏的“為人生”是要服務於人生的應然狀態,而非人生的實然狀態的。它追求的目標是人生的合理性。所以“為人生”的文學並不是一般性地表現現實的人生,而是要服務於它的改良人生的最終目的的。所以茅盾後來又作了進一步的說明:“文學家所欲表現的人生,決不是一人一家的人生,乃是以社會一民族的人生,不過描寫全社會的病根,而予以文學小說或劇本的形式出之,便不得不請出幾個人來做代表。”周作人對此選擇也是非常明確的,在《新文學的要求》一文中,他從曆史的角度對曆來的文學主張進行考察,將它歸納成兩派:一是人生派,一是藝術派。他認為“這兩派在文學發展上各有存在的理由,但在想從文藝上得到精神糧食的人卻不能不決定趨向”,所以他選取了人生的藝術派。因為他認為“背負過去的曆史,生在現今的境地自然地與唯美及快樂主義不能多有同情。這感情上的原因能使理性的批判更為堅實,所以相信人生的文學實在是現今中國唯一的需要。”

五四時期的“新文學”的劃分標準主要還是新舊之分,因而尚有相當的包容性,新文學既包括了所謂“為人生而藝術”的“人生派”,也包括了所謂“為藝術而藝術”的浪漫派、唯美派,甚至象征派,它是作為古典文學、通俗文學的對立麵而出現的一種主要受西方文學影響的“新文學”。在五四時期,這種新文學是兩種激進的文化思潮的糾結,一種是激進的社會政治思潮,一種是激進的審美主義文化思潮。前者的出現與其時代的激進的政治解放話語——法國大革命的理想、19世紀末西方盛行的無政府主義、社會主義思潮的引進有關;後者的出現則是受了尼采、叔本華等非理性主義哲學和現代主義文學思潮的影響。前者著眼於社會的解放成為一種時代的主流話語,後者則著眼於對個體生存的價值和意義的探詢,對人的感性生命的關注,成為一種個人主義的審美話語。這種新文學與西方文學建立起更為密切的關係,文學的世界性、現代性、創新性等成為新文學區別於舊文學的標誌,也構成了現代文學中的“嚴肅”和“雅”的基本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