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以最快的速度讀完《丹青風骨》並寫了審稿意見送審後,竟發現我已經情不自禁關注起這部小說的命運了。雖然我對自己的眼力是很自信的,但藝術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乃是常情,出現不同意見亦不足為怪。然而,事實證明我的擔心是多餘的,複審彭沁陽副編審、終審高賢均副總編輯很快通過了,他們基本同意我對書稿的看法,一致認為這是一部具有很高文化品位、雅俗共賞的佳作。就是說,肯定小說的文化品位與雅俗共賞特征是我們三審編輯的共識。我們認為它將擁有廣泛的讀者,能夠滿足不同階層讀者文化消費的需要。應該指出,小說創作中要找到“雅”與“俗”的契合點是不容易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達到雅俗共賞乃是小說創作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之一。隻有這樣的作品才算是文化市場上真正意義的暢銷書。與此相反,誤把媚俗劣作視為文化市場的寵兒,乃是低趣味的玩笑。
一個好編輯,關鍵在於能挖掘作家的創作潛力,使其作品更上一層樓。基於這一認識,我總愛把自己當成一名“掘進工”,麵對作家這種“礦床”,常做不厭其煩的“挖掘”,碰到“護短”的作家,當然是費力不討好的,但卻仍癡心不改,這也許是我太迂腐了吧?《丹青風骨》原已達到較好的水平,是比較成熟的作品,可我還覺得有些不足:比如原稿開篇情節進展較慢,個別人物命運設計過於理想化等。我認為作者有足夠的能力,可以克服這些缺點,使作品達到它本應企及的高度,便又忍不住對作者羅萌進行照例的“挖掘”。
羅萌是蒙古族,十二年前下海經商,之前有過二十幾年的“爬格子”經曆(羅萌語),當時是幾家公司的董事長,用他自己的話說,“有了麵包又沒了魂兒,寫小說是為了重圓文學舊夢,找回失落的心情”。
我坦率地告訴羅萌:《丹青風骨》被通過了,也就是說,不再做潤色也已經可以發表了。但同時我又講了它的不足,說了幾句“如果那樣,將會更好”的話。我本沒有非得讓他修改的意思,可他聽完後竟主動提出要再次修改。我清楚地記得羅萌當時的表情,他粲然一笑,說:“我希望你對我能像對莫應豐一樣。”(這之前我曾送他一本我編撰的《莫應豐》專集,書後有我寫的《友誼地久天長》的文章,想必他已看過)。他的神色天真而明亮,隻有真誠麵對藝術的人,才會有這樣的微笑、這樣的神色。我當時會心地笑了。看來,他寫小說不是為了出版來裝潢個人的儒商門麵,而是確想攀登文學高峰,以圓當年文學夢。
當時他很興奮,談了他為什麼寫《丹青風骨》,由此提及他在國外做商務考察期間,看到華僑後裔被所在國文化同化後,對本民族文化疏離的現象所感到的痛惜和遺憾。他認為優秀的國粹文化乃是中華民族之根,不應在僑民後裔中斷裂,他用中藥“續斷”的名稱來喻義,要用自己的係列小說去參與神聖的民族之根的“續斷”大業,為海外僑胞提供這方麵的係統讀物。同時,也為各國朋友間接提供了解中華民族文明程度與曆史積澱的鮮活文本,供他們從中感受華夏子孫的民族精神與生態氛圍。他的創作主旨明確,並有係統的構思,準備寫十二種像《丹青風骨》這樣的國粹小說,分四輯推出,他還大致講述了每種小說的具體內容。我覺得他的選題很好,既弘揚了國粹文化,又弘揚了主旋律。鑒於《丹青風骨》的寫作水平,相信其它書稿的質量也會不錯。我便把這些情況向領導做了彙報,並提議以“羅萌國粹係列長篇小說”的叢書形式,一並推出《丹青風骨》、《杏林**》、《梨園風流》(他計劃中的第一輯),得到了領導的首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