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三、豐富多彩的文學創作(2 / 3)

必須說明,這三者隻是特點,它在藝術上可以成為優點也可以成為缺點,關鍵在於是遵循還是違背詩歌形象化的規律;應以此為標準,對蘇詩藝術作出全麵的評價。

詩歌散文化即“以文為詩”的傾向,在唐代大詩人杜甫、白居易、韓愈的作品中已開端倪。它主要指把散文的一些手法、章法、句法、字法引入詩中。散文常用直敘和鋪陳排比的手法,蘇軾的《遊金山寺》、《百步洪》等,或直敘遊曆,或鋪寫景物,即用此法。

這些詩雖有一些交代性的語言,如《遊金山寺》的“山僧苦留看落日”,“是時江月初生魄”,但它的整個記敘大都伴隨著許多具體的、感性的描繪,因而仍然充滿詩意。散文的結構手法也有助於蘇詩自然奔放風格的形成,特別是他的古詩,“長篇須曲折三致意,乃可成章”(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四十七引黃庭堅語),在布局謀篇上講究變化多端而又脈絡分明,頗見藝術匠心。但散文化的句法和字法卻往往削弱詩歌語言的精煉和形象性。如“問君無乃求之歟,答我不然聊爾耳”(《送顏複兼寄王鞏》),“無謀自進誰識之,有才不用今老矣”(《送任汲通判黃州兼寄其兄孜》),大用虛字做對仗,就不足為訓。

蘇詩的另一特點是議論化,這也是散文化的一種表現。蘇詩中普遍加重了議論成份。詩是容許結合形象、融注感情的議論的,如《鳳翔八觀》、《孫莘老求墨妙亭詩》、《和子由論書》等,其中的議論成份對抒寫的自由和格調的流暢是有幫助的。但抽象化的過多議論卻會損害詩的形象性和韻律美,並且容易造成詩歌語言的鬆散。

然而,蘇軾的哲理詩卻是哲理和形象的結合,理和情的統一,在藝術上獨樹一幟。如《琴詩》:“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於君指上聽?”這些詩雖然算不得形象豐滿,卻以思考的敏鋭啟迪人們的心智。前麵提過的《題西林壁》也是如此。

“以才學為詩”主要表現在用典。用典是我國古代詩歌常用的表現手段,它可以利用典故本身所包含的較多內容,增加詩歌形象或意境的內涵和深度,給讀者以聯想、思索的餘地,達到以少許勝多許的藝術目的。蘇詩中有不少用典貼切成功的例子,這是主要的;但也有用典重疊、故逞才氣的地方。如《賀陳述古弟章生子》七律,一連用了賈逵、徐卿生子的典故,又用了湯餅客、弄“獐”書以及王渾、桓溫等有關誕生的故事。這隻能使詩意艱澀,格調滯悶,走到他自然奔放風格的反麵,成了這位大詩人留給後人的藝術教訓。

(二)詞

在我國詞史上,蘇軾是豪放派的開創人。王灼《碧鷄漫誌》卷二說:“東坡先生非心醉於音律者,偶爾作歌,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弄筆者始知自振。”蘇軾對詞進行了多方麵的革新,建立了“新天下耳目”的豪放派,取代了傳統婉約詞派的統治地位。

一、內容、題材的擴大。詞最初在民間產生,內容原是很廣闊的,它與詩的不同主要在於必須配合音樂,能夠歌唱。但後來文人詞的大量發展,卻把描寫愛情或色情作為詞的專業,詞被稱為“小道”、“豔科”,在人們心目中比詩“體卑”。詞要繼續發展,就必須擴大內容,開拓題材,打破詩詞的界限。蘇軾開創的豪放派正是適應了這一要求。在他的詞中,記遊、懷古、贈答、送別、說理,“無意不可入,無事不可言”(劉熙載《藝概》卷四《詞曲概》),真是“一洗綺羅香澤之態,擺脫綢繆宛轉之度”(胡寅《題酒邊詞》),表現出全新的麵貌。

二、意境、風格的創新。傳統文人詞由於專寫男歡女愛、閑愁別恨,以清麗婉約為本色當行,又長於比興手法,雖有詞意含蓄、包孕深曲的長處,但境界狹小,風格纖弱;蘇軾則另辟蹊徑,創造出高遠清雄的意境和豪邁奔放的風格,又多以直抒胸臆見長。明代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詩餘》說:論詞“則有婉約者,有豪放者。婉約者欲其辭情藴藉,豪放者欲其氣象恢弘”(徐師曾此說取自明人張綖,見張綖所編《詩餘圖譜·凡例》,他可能是最早提出婉約、豪放之名並予對舉論詞體的人。王士禎《花草蒙拾》、王又華《古今詞論》、沈雄《古今詞話·詞品》卷上、江順詒《詞學集成》卷五、陳廷焯《白雨齋詞話》卷一等,也多稱引張綖此說。),大致說出了兩派意境、風格的區別。最能代表蘇軾這方麵革新成果的作品就是前麵已經講過的《念奴嬌·赤壁懷古》(見第66頁)和《水調歌頭·丙辰中秋》(見第32頁)。關於前者,南宋俞文豹曾記載一個故事:“東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歌,因問:‘我詞何如柳七?’對曰:‘柳郎中詞,隻合十七八女郎,執紅牙板,歌“楊柳岸,曉風殘月”。學士詞,須關西大漢,銅琵琶,鐵綽板,唱“大江東去”。’東坡為之絶倒。”(《吹劍續錄》)這個故事生動地說明了蘇軾、柳永風格的不同,也說明兩派詞風的區別。蘇軾曾自負地說過他的詞“亦自是一家”(《與鮮於子駿書》)。他的確是以提高意境和風格而“自是一家”的。

三、形式、音律的突破。詞原是配合音樂歌唱的,它的格律有時比律詩還嚴。婉約派的詞論總是強調合樂、可歌。如李清照的《詞論》就要求詞“協音律”:不僅分平仄,而且要分“五音”、“五聲”、“六律”、“清濁輕重”,因而她批評蘇軾詞“皆句讀不葺之詩爾,又往往不協音律者”。不少人對蘇詞突破格律表示不滿。(連“蘇門六君子”之一的陳師道也說:“退之以文為詩,子瞻以詩為詞,如教坊雷大使之舞,雖極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後山詩話》)據《鐵圍山叢談》卷六,北宋末年教坊司有舞者雷中慶,“世皆呼之為雷大使”,以讚其舞藝之高,這裏說他不是“本色”,也是不對的。

但前人多謂《後山詩話》乃偽托陳師道所作。)我們應該從詞的發展上來充分估計蘇軾突破格律的意義。詞的發展有兩個相互聯係的趨勢:一是打破詩詞在題材、內容上的嚴格界限,表現出詩詞合流的傾向,不合流將沒有詞的出路,這在上麵已經提到;一是詞脫離音樂而成為獨立的抒情手段,表現出詞和音樂分離的傾向,不分離將阻礙抒情藝術的進一步多樣化。這兩個趨勢是統一的:死守音律就不能充實內容,內容的革新必然導致形式的革新。蘇軾詞就適應了這一發展趨勢。

但是,蘇軾對詞律是有所突破而不是任意破壞的。陸遊有兩段話講得很全麵:一則說,蘇軾“非不能歌,但豪放,不喜裁剪以就聲律耳”(《老學庵筆記》卷五)。一則說,取東坡詞“歌之,曲終,覺天風海雨逼人”(《跋東坡七夕詞後》)。前者說明蘇軾並非不懂音律,隻是“橫放傑出,自是曲子中縛不住者”(晁補之語,見《能改齋漫錄》卷十六“黃魯直詞謂之著腔詩”條),也就是說,不願思想內容和藝術表現因遷就音律而受到損害;後者用具體實驗證明蘇詞具有很好的音樂效果。蘇詞善於利用長短句的錯落形式,造成有韻律的節奏,用字造句也力求鏗鏘響亮。前引《水調歌頭》(見第32頁)據說就由當時的歌手袁綯演唱過,今天讀來仍能感受到它的音樂美。當然,蘇軾把詞“詩化”乃至“散文化”也有一定的流弊,帶來議論過多、句子太散或麤率淺陋等缺點,這是他為詞的革新而付出的代價。

以上三點,都表現了豪放詞派的特點。但是,蘇軾對婉約派詞並不完全排斥。他所寫的傳統的愛情題材的詞作,仍以婉約見長。

他吸取了婉約派詞人抒情的真摯和細膩,又顯示出深沉、淳厚的自家麵目。如《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裏孤墳,無處話淒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麵,鬢如霜。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料得年年腸斷處:明月夜,短鬆岡。

這是一首悼念亡妻王弗的詞。十年生離死別,“不思量,自難忘”,“不”和“自”看似矛盾,卻深一層寫出永不能忘的夫婦愛情。對相逢不識的設想,對夢中相對無言的描述,在在表現出難以排遣的悲苦。結句寫夢醒後的感喟:以後歲歲年年,亡妻的孤墳就是腸斷之處。此詞寫得回腸蕩氣,一往情深。其他如《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水龍吟·次韻章質夫楊花詞》、《賀新郎》(“乳燕飛華屋”)等,都是同類名作。總之,蘇軾詞的風格是多樣化的。

(三)散文

蘇軾是繼歐陽修之後宋代古文運動的領袖。他的傑出的散文作品標誌著從西魏發端、曆經唐宋的古文運動的勝利結束。他的重大貢獻之一在於和歐陽修一起,建立了一種穩定而成熟的散文風格:平易自然,流暢婉轉。這比之唐代散文更宜於說理、敘事和抒情,成為後世散文家學習的主要楷模。清人蔣湘南說:“宋代諸公,變峭厲而為平暢:永叔情致紆徐,故虛字多;子瞻才氣廉悍,故間架闊。後世功令文之法,大半出於兩家,即作古文者,亦以兩家為初桄。”(《與田叔子論古文第二書》,見《七經樓文鈔》卷四。)這種散文風格的形成,既是對唐代韓愈古文運動的繼承和發展,也是北宋古文運動鬬爭的產物。首先,韓愈當時的文壇和他的古文理論和寫作,都遇到古文寫作的標準問題:是“難”還是“易”,是“奇”還是“平”?韓愈企圖把兩者統一起來,但他的側重點卻是崇尚“難”“奇”的一麵。宋代古文家為了使文章更好地表達思想,對唐代的古文傳統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取舍。歐陽修雖以“尊韓”相號召,但他批評為韓愈所稱道的樊紹述的奇詭文風(見《絛守居園池》詩)。蘇軾也主張“自然”、“暢達”,在《答謝民師書》中批評揚雄“好為艱深之辭,以文淺易之說”,而揚雄正是韓愈一再稱讚過的作家。(見韓愈《進學解》、《答劉正夫書》、《答崔立之書》、《與馮宿論文書》、《送孟東野序》等文)歐、蘇兩人的看法代表了宋代古文家的共同認識。其次,宋代古文運動的對立物是兩種不良文風:一是唐末五代柔靡浮豔的文風;二是宋初古文作者在反對浮豔文風時所產生的新流弊,即因追求簡要古拙而流入艱澀和怪僻。歐陽修在知貢舉時就對“新奇相尚”的時文進行貶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