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2年的荷蘭人富裕度冠絕歐洲,而且以貪吃嗜飲聞名。因為他們在北方的海霧中,不像意大利南方陽光裏的居民那樣自在。他們需要熱量來補充身體,所以吃得甚多。但那時候,法國人總愛嘲笑他們的飲食很節製:不在於數量—荷蘭人一天可以吃四頓—而在於質量;荷蘭人吃得,再客氣地說,實在是很糟糕。
他們煮水加鹽,加點肉豆蔻,加點肉末,就敢說是肉湯。尋常市民經常一周隻燒一次飯菜,吃一天熱的,餘下六天冷食過日子。他們吃不到什麼新鮮肉,每星期能吃一次醃肉,過節時會吃種怪菜:牛羊肉剁成肉末,加些蔬菜,澆橙汁,泡酸醋,用火燜。德國人嘲笑荷蘭人隻吃奶酪和牛奶。他們會檢查魚類質量,以免腐化,但鄉下人常吃變質小麥。他們的城市建在海上,平時缺水,所以日常飲料靠啤酒支撐。荷蘭老百姓愛吃糕點餅幹,主要是各類水果和雞蛋。老百姓吃不起栗子。他們是歐洲食用蔬菜最多的人民。
因為缺少穀物,荷蘭人做的麵包,法國人吃不下,嫌它們黑軟黏緊,一無是處。老百姓吃黑麥、大麥、蕎麥、燕麥甚至蠶豆粉做的麵包,也有人消費上等小麥製的麵包,但那或者是富人家庭,或者是老百姓周末吃頓好的,打打牙祭。
所以,在荷蘭,負責對付小麥的磨坊老板,是件挺高尚的活兒。
倫勃朗·哈爾門鬆·範賴恩的爸爸哈門·格裏茨鬆·範賴恩,就是個萊頓大學城的磨坊老板,倫勃朗的外公則是個麵包師:一家都跟穀物打交道。雖然萊頓是個毛紡業中心,但畢竟誰家都要吃麵包的。倫勃朗是家裏第九個兒子。妙在他父親是新教教徒,母親是天主教徒,不過荷蘭孩子都很務實,不會為宗教和思想問題自尋煩惱。倫勃朗跟那時的許多孩子一樣過日子:進拉丁文學校,然後進了萊頓大學。
一般傳說中,14歲上,他就能在畫布上塗抹了。周圍的人對此並不支持:那時距離達芬奇和拉斐爾逝世不過百年,羅馬和威尼斯已經創造了人類文明史上的無數精華,荷蘭人嚇壞了。他們相信自己是化外蠻民,認為一個荷蘭人要成為畫家,必須去羅馬、佛羅倫薩和威尼斯。但也就在那時,倫勃朗已經有了這樣的念頭:
“繪畫不過是觀察,看到什麼,就把它們畫下來。”
他去跟萊頓的一位曆史畫家斯旺納伯奇學畫。這位斯旺納伯奇先生去過意大利,學了全套的意大利技藝回來之餘,還娶了個意大利老婆。他教給倫勃朗所有荷蘭以南名畫家們業已發明的技藝:紐倫堡的德國大師丟勒強調的透視法則;意大利已故大師拉斐爾強調的構圖法則,正確的素描,如何著色;17世紀初剛被名畫家卡拉瓦喬大肆發揚的明暗對比技法……但有許多東西,是無法教導的。在一個靠譜的傳說中,故事是這樣的:
某個早晨,倫勃朗在父親的磨坊裏工作,地板上放著一個老鼠籠子—不用問,磨坊老板最恨偷吃穀物的老鼠。倫勃朗聽著窗外風車巨翼扇動的聲音,嘎巴嘎巴的響動;每當風車翼經過窗口,室內就暗一下子;風車翼閃過後,室內重新被陽光籠罩。
這場景他並不陌生,但那一天,似乎是命運賜福,點中了他的心。在室內時而漆黑一片,時而陽光明媚的變幻中,倫勃朗忽然感受到了一切。長久以來,他學習繪畫,都在被教導如何運用線條和色彩,但這一時刻,當陽光在老鼠籠子旁搖曳不定時,他感受到了色彩與線條之外的東西—空氣、色彩、光照、空間、位置。
他想描繪物體,想描繪空間之中的物體,想描繪物體的運動。他相信自己可以靠顏料來完成這種巫術。繪畫是種狡猾的技藝,盡人皆知,畫家用顏料和線條描繪一些事物或一些人,讓觀者產生錯覺,以為近在眼前。倫勃朗想把握的不是某個題材或某種存在,他想把握事物本身—好像隻要掌握這種巫術,這種光、空間與位置的把戲,他就能描繪一切了。
他跟斯旺納伯奇學了三年畫,然後去跟了阿姆斯特丹的名畫家彼得·拉斯特曼。半年之後,他出師了,他哥們揚·列文斯跟他合開了一家工作室,那是他18歲時。到21歲,他都敢收徒弟了—其中一個是後來荷蘭的大名家赫裏特·道。23歲,他結識了當地名流康斯坦丁·惠更斯—這一年,惠更斯老爺正好生了個兒子,也就是後來的克裏斯蒂安·惠更斯,土衛六、獵戶星座大星雲和土星光環的發現者,當然,那是後話了—惠更斯老爺喜愛倫勃朗的畫風,把他介紹給了尊貴的荷蘭執政腓特烈·亨利,倫勃朗的好日子,就此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