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來畫我吧!”
26歲的倫勃朗和20歲的薩斯基亞,就此熟了起來。他給薩斯基亞的一幅肖像畫中,完美描繪了她的側影,頭頂的羽毛軟帽、金發上的金鏈、項鏈、紅裙、皮披肩、金色袖子和蒙娜麗莎般的雙手,讓薩斯基亞的雍容尊貴盡現畫上。亨德裏克常跟倫勃朗借錢,拿人手短,自然也不會在堂妹麵前說倫勃朗的不是。1634年,倫勃朗28歲、薩斯基亞22歲時,他倆結了婚。對當時的阿姆斯特丹市民來說,這婚姻聽來煞是傳奇:阿姆斯特丹最紅的青年畫家,娶了弗裏斯蘭省的望族美女。就在這年,他還成了阿姆斯特丹畫家行會一員,收了一大堆弟子—其中包括將來會名傳天下的費迪南德·博爾和霍弗特·弗林克。為了慶祝這完美的一切,婚後一年,倫勃朗畫了他人生裏最歡樂的一幅畫:薩斯基亞文靜嫻雅地回頭凝望,前景處是倫勃朗左手攬著妻子,右手高舉酒杯,戴著羽毛帽,配著長劍,仰著頭笑得臉都爛了。
對那時的倫勃朗而言,錢來得容易,於是逐手散盡。他喜歡華麗的事物,喜歡周遭被璀璨的光芒占據。他有錢,妻子家底豐厚,所以他放心大膽地租豪宅,買東西。結婚那年,他就有一幅紙上自畫像:他扮成個東方權臣,手持短劍,滿臉異域風情。教會當然不滿,覺得這廝是個異教徒,對基督教不虔誠,但他才不管呢。婚後他的一些銅版畫裏,都把自己打扮成土耳其貴人,手持煙鬥,好像在玩角色扮演遊戲。他收集盔甲、長劍、意大利畫、地球儀,各類五光十色的玩意,堆滿家中。妻子很溫柔,不幹擾他的小孩脾性。1639年,他33歲,搬進了約丹布利街上,那價值一萬三千盾的大豪宅中。
從他到阿姆斯特丹、結婚、搬進豪宅這八九年裏,他的訂單多到應接不暇。人們要求他畫宗教題材、神話題材、肖像、靜物,他一一接過,完成得遊刃有餘。他能夠描繪場麵,表現動作,通過明暗色彩,使之栩栩如生。他對動作和光線的把握,讓人看畫時如觀戲劇。但他不隻因為約稿而畫畫:他熱愛自己的工作,他沒事就畫自己,也畫薩斯基亞。他讓薩斯基亞穿上希臘式的服裝,穿上羅馬式的服裝,扮演美神,扮演花神,讓他一再描繪。他一直在企圖尋找那之後的秘密:超越畫本身的秘密,他的魔法。
到1642年,他相信自己已經掌握了藝術的秘密。阿姆斯特丹市民自衛隊的訂單送來時,他覺得這是個機會。就像十年前,他曾經描繪了杜爾普教授的解剖學課,並從此為“現代醫學”標明姿態那般,他希望,在這幅自衛隊的畫像裏,描繪出一些其他東西。他不想把十六個人描繪一遍,這不夠;他想描繪這個團隊,更進一步,他想描繪出這個團隊的靈魂,這個團隊所代表的“市民義務”。他知道要表達這一切,需要色彩、光影和動作,就像一個劇作家安排他的演員似的。
他期望這幅畫能帶給他四千盾左右的收入,緩解他還房貸的壓力;不隻如此,他想震驚全阿姆斯特丹,乃至整個歐洲。當然,他為此勞作時,妻子的身體似乎不大好,但反正四年以來,妻子的身體一直不怎麼好,也許隨著季節過去,她的肺會好一點呢?畢竟在荷蘭這個多雲多霧的鬼地方,季節的變換就可能改變空氣濕度,改變一個人的健康。
以這幅畫為代表,他希望改變自己的人生—實際上,確實改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