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2(1 / 1)

《火》第三部,一名《田惠世》,十九章,也隻能算是我的試作。今年四月初動筆,九月底寫成,算時間,應該有五個月的功夫,讓我從容執筆。可是許多瑣碎的事使我的心亂得沒有辦法,我常常對著麵前的稿紙發楞,寫不出一個字。在那種時候,我便讀書或者翻譯屠格涅夫的。有時擱了十多天以後,我再找出《火》的原稿來,那上麵已經布滿了灰塵。但是我還沒有忘記書中的人物。他們早已變成我的友人了。我的心靜下來時,我便漸漸地沉浸在他們的生活裏麵,我的筆又跟隨著他們的生活發展下去,雖然時寫時輟,我終於把這本小書結束了。

我承認這本小書不是成功的作品。它的罪名應該是“草率”二字。但是我想,倘使我再有兩倍的時間,我或許會把它寫成一部比較站得穩的東西。“注釋1”我說沒有時間,並不是說我年將就木,或者患病垂危。我怕的是拖久了,書印出來,售價會高得叫人買不起,不然就是印刷費漲得叫人不敢印書,再不然就是到那時,這樣的書已經成為不必要的了。

在這本小書中,我想寫一個宗教者的生與死,我還想寫一個宗教者和一個非宗教者間的思想和情感的交流。可是我並不曾寫出來,或者可以說是寫得不好。關於後者,我一點也沒有寫,文淑還隻是一個孩子,她的思想沒有成熟,關於前者我寫得也不夠。讀了這本,說不定會有人疑心我是一個基督徒,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書中的人物和事實全是虛擬的。不過我寫田惠世時,也曾借用了一位亡友的一部分的生活、思想和性格。對這個亡友我充滿著感激的懷念。“注釋2”我想要是他能活著看見我這本小書,為著思想和別的問題,跟我爭論一通,那是多麼好!可是現在……現在讓我把這個不象樣的東西獻給他在天之靈罷。

巴金 1943年10月。

“注釋1”其實這種說法也不對。主要的問題還是我的生活麵太窄,我對自己想寫的東西,知道得太少。

“注釋2”我開始寫這本的時候,我那位年長的朋友逝世不過兩個多月。我們曾在一起共過患難(見《旅途通訊》),所以我們之間有深厚的感情。這感情損害了我的寫作計劃。說實話,我設身處地替他想得太多了。這次我把《尾聲》稍稍改動了一下。我讓馮文淑離開了昆明,讓劉波和朱素貞都活起來,讓人們想到這幾個朋友將來還有機會在前方見麵。但是這個小小的改動並不能彌補我這本中存在的大缺點。(1960年1月注)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