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裝配圖中,凡是配合表麵,不論間隙多大,都必須畫成一條線;而非配合、非接觸表麵,不論間隙多小,都必須畫出兩條線。
8.裝配圖中,按不剖繪製的某些零件,如標準件(螺母、螺釘、墊圈、銷、鍵等)和實心件(如實心杆、滾珠)等,若剖切平麵通過其基本軸線時,這些零件仍按不剖畫出。
9.當裝配體上某零件在一個視圖中如已作過表達,在其他視圖中可將其拆去不畫。這時,應在拆去該零件的圖形上方標注“拆去××零件”。
10.在裝配圖中,假想用剖切平麵沿著某些零件的結合麵將裝配體剖切,這等於將某些零件拆卸掉再進行投影,此時,在零件的結合麵處不畫剖麵線,其他被剖切到的零件則要畫剖麵線。此時,可不標注“拆去××零件”。當剖切位置不明顯時,應注剖切位置符號和在該剖視圖上方注“×—×”。
11.為了表示裝配體中某些零件的運動範圍和極限位置,可在某個極限位置上用粗實線畫出該零件,在另一個極限位置上則用雙點劃線畫出其外形。對於與該裝配體相關聯,但不屬於該裝配體的零件,為了表明它與該裝配體的關係,可用雙點劃線畫出其輪廓圖形。
12.在裝配圖上,當某個零件的形狀需要表達清楚時,可單獨畫出該零件的某個視圖,此時,應在該圖上方寫“×零件的×”或“×零件的×—×”。
13.在裝配圖上,對於同一規格並在裝配體上均勻分布的螺釘、螺栓等標準件,允許隻畫一個(或一組),其餘的用點劃線表示出軸線位置即可。
14.在裝配圖上,零件的工藝結構,如倒角、倒圓、退刀槽等可省略不畫。
15.在裝配圖上,對於方螺母、六角螺母等因倒角而產生的曲線也允許省略不畫。
16.在裝配圖上滾動軸承采用簡化圖法。
17.對於厚度、直徑在裝配圖上不超過2 mm的被剖切的薄、細零件,其剖切麵線可以用塗黑來表示。
18.對裝配圖上的薄墊片、細金屬絲、小間隙,以及斜度、錐度很小的表麵,如按實際尺寸畫,很難將其表示清楚,這時允許誇大畫出,即將薄部加厚,細部加粗,間隙加寬,斜、錐度加大到較明顯的程度。
19.裝配圖中應標注以下幾類尺寸:
(1)性能(規格)尺寸。這類尺寸表明裝配體的工作性能和規格大小,它是設計該裝配體的原始數據。
(2)裝配關係尺寸。這類尺寸是表示裝配體上關聯零件之間裝配關係的尺寸,如配合尺寸和重要的相對位置尺寸。
(3)安裝尺寸。部件安裝在機器上或機器安裝在地基上進行聯接固定所需的尺寸。
(4)總體尺寸。裝配圖上要注出裝配體的總長、總寬、總高三個方向的尺寸。
20.裝配圖上的序號與編法是:在裝配圖中每種零件可見輪廓內用細實線畫出指引線,在指引線的起始處畫一小黑圓點,另一端畫出水平細實線或細實線圓,在橫線上邊或圓內注寫序號。如所指部分很薄或是塗黑的剖麵,則可用箭頭代替黑圓點。
21.裝配圖中所有的零、部件都必須編寫序號,並與明細欄中的序號一致。
22.裝配圖中每一種相同的零件或組件隻編一個序號,其數量填寫在標題欄內。
23.裝配圖中所畫指引線不可相互交叉,不要與剖麵線平行,必要時可畫成一次折線,對一組緊固件或裝配關係清楚的零件組,可采用公共指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