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橄欖妹(五)(1 / 1)

運動接近尾聲的時候,“瘋兒”以護林員的身分代表國營林場,到明星大隊調查盜伐珍貴林木一事,他沒有提出處理意見,看了標語牌問了當事人就走了。左思朝暗自高興,認為林場的人把搞政治運動的人沒得法。

工作組離村的前一天,大隊買了幾斤肉,殺了幾隻雞,推了活水豆花,為工作組餞行。席間,工作組長左思朝感慨萬端,說工作組與幹部、貧下中農相處幾個月來,深被貧下中農的優秀品質感染,工作組響應偉大領袖“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偉大號召,嚴格按黨的政策和縣委指示辦事,沒有冤枉一個好人,沒有打擊一個幹部,沒有辦一件冤假錯案,不像先豐大隊那樣,工作組還沒有離村,伸冤信就寄到了省委。沒有功勞有苦勞,嚴格說來,我們工作組是問心無愧的。大隊書記同意左思朝的自我評論,對他們的工作表示感謝。末了,左思朝見時機已到,就問立在坡上的那些標語,油漆都快被雨水淋脫了,你們還要不要。大隊書記告訴他,這東西也沒有發揮過什麼作用,立起還占地頭,不要了。左思朝又說,不要了又不是什麼損失,書記之言有道理。

下午,左思朝以高價錢請來幾個農民,把標語牌連同柱子拆下來,裝了一拖拉機。第二天吃過早飯,便要工作隊員步行,自己坐上拖拉機,叫駕駛員把車開走。早先,“瘋兒”在茶館說:“做標語牌是表麵,他的最終目的,等到運動結束時才真相大白,兄弟夥等著好戲看吧。”拖拉機開動了,田野村落變鏡頭似的向後閃去,左思朝的目的達到了,這一車香樟木、楠木料,能把上等家具製齊呢,大隊和林場幾爺子還蒙在鼓裏。

過了龍灘河大橋,爬上平頭山,順著下坡過了碗廠,縣城的房屋已曆曆在目,“勞動”果實已經到手了。

“瘋兒”從桐子樹下閃出來,把紅旗一揮,示意車子停下。左思朝從車上下來,見桐子樹對麵是一座小樓,小樓上掛著縣木材檢查站牌子。心想今天遇到鬼了,你不是檢查木材嗎?我這不是樹棒是標語牌,不屬於違運品。他笑著遞出一支煙, 說是標語牌,大隊不要的。“瘋兒”把煙打落,伸手要采伐證、木材運輸證,左思朝那裏拿得出來?一個勁地表示知錯,望林業局寬大處理。

“好吧”。“瘋兒”開了一張條子,左思朝接過來一看,是一張護林指揮部的扣留證!

在明星大隊,文小華第一個被大隊黨支部推薦上大學,但政審過不了關。原來她的父親到緬甸打過仗,是中國遠征軍營長,在密支那戰役負傷轉業。解放後,都把遠征軍當成國民黨部隊,既然是國民黨就不是好人,他的子女上大學自然不許過關。直至職工頂替政策出台後,文小華的父親從集體企業退了下來,讓女兒頂替他的工作。幹了幾年,文小華離職經商,辦起服裝店,又打拚十幾年,有了相當的積蓄後,在沙坪壩開起一家氣派的超市,過上了舒心的生活。更令她感到欣慰的,國家承認抗日老兵的貢獻,在媒體上介紹他們在緬甸前線抗日殺敵的英勇事跡,每月發補助金把他們養起來,父親的口述文章《我參加密支那戰役的經過》深受讀者好評,父親的手機都差點被打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