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儒家重人治,修身為本,以求“致君堯舜上”來實現公平正義的治國之道,但曆史事實證明,從雙重效應的角度看,這種治國之道還是虛假多、真實少。要想實現儒家公平正義的治國之道,寄希望於統治者的道德自律,其實是達不到期望的。
政治體製從“公天下”轉變到“家天下”,人君的權力地位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黃宗羲看得比較清楚,他認為公天下的時代,“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家天下之後,為人君者“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皆歸於己”,“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漢高帝所謂‘某業所就,孰與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於辭矣”(《明夷待訪錄·原君》)。自是天下盡是“逐利”之君,儒家立德為先、利民為本的治國之道難以實現。
中國封建專製社會的發展,漢唐是上升時期,到宋明由成熟而逐漸走向下坡路。明清之際開始出現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黃宗羲正是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萌生出初步的民主啟蒙思想。他一方麵批判專製君權,公然宣稱“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並譴責那些“小儒規規焉以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另一方麵直截了當地指出:“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故我之出仕也,為天下,而非為君也;為萬民,而非為一姓也。”在黃宗羲看來,君、臣共負“為天下”之責,所以,“吾無天下之責,則吾在君為路人”,“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明夷待訪錄·原君》)。這是對先秦孔孟君臣對等思想的繼承和發揮,如以“師友”自居,更是基於平等的地位。
為抑製絕對君權,黃宗羲主張提高宰相的地位,建立“每日偏殿議政製度”:對進呈奏章,天子要與各大臣“同議可否”,然後“天子批紅”,批不完的“則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再不用呈給皇帝(《明夷待訪錄·置相》)。他還主張把培育人才的學校變成監察朝政的輿論陣地,做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遂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明夷待訪錄·學校》)這是要把學校變成類似近世的代議機關了。至於國家法製,黃宗羲認為三代以上行的是“天下之法”,是為天下人興利去害;後來人君行的是“一家之法”,為的是保其一家“利欲之私”。因此,他主張恢複為天下的“先王之法”,即使後世的君主“其人非也,亦不至深刻羅網,反害天下。故曰有治法而後有治人”(《明夷待訪錄·原法》)。這是對原來儒家純任人治的修正,也可以說是君主立憲製萌芽思想的反映。
基於先秦儒家重人治帶來的雙重效應,後世人君能以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治國,做到立德為先、利民為本者少;而以修身、利民為裝飾,實際行事卻專權奪利、驕奢逸樂而為害天下者多。後世儒者看君主與臣民的關係,沒有發揚孔孟講君臣對等和民重君輕的思想,相反更加維護封建綱常名分而淆亂是非。如朱熹在奏書中公然主張,審理獄訟要先講尊卑上下名分,然後管是非曲直,“凡以下犯上,以卑淩尊者,雖直不右;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朱文公文集·戊申延和奏劄一》)。試問以此治國,有何公平正義可言?這是一股思想回流。黃宗羲則反其道而行之,直接批判專製君權並提議加以限製,初步滲入了民主、民權的思想因素,承傳並發展了孔孟儒家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成為清末譚、康、梁等人推行維新變法的思想先導。
五
最後談一下孫中山。中山先生“天下為公”的題詞為人所熟知,表示出他對中國古代天下為公、大同世界的向往,但並非思想倒退,而是要實現更高的目標。儒家重人治帶來的雙重效應是負麵多於正麵,專製君主不可能成為堯舜之君,用公平正義的價值理念來治理國家也難以實現。黃宗羲提出“有治法然後有治人”,主張立公法以抑製君權,具有近代民主、民權思想的萌芽。孫中山沿著這個思路,以實際行動參與推翻了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專製統治,建立了中華民國這個民主共和國家。作為“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孫中山締造的“三民主義”,民權、民生並重。國民黨黨歌的歌詞開頭幾句說:“三民主義,吾黨所宗,以建民國,以進大同。”孫中山想用三民主義作思想指導,從建立民國進而達到天下為公的大同世界,可是後來國民黨黨徒隻會爭權奪利,誰關心什麼公平正義,天下為公隻能成為中山先生的遺願了。
綜上所述,從孔夫子到孫中山,對天下為公、大同世界的期望,是其共識。但是,由於時代和階級的局限,特別是由於儒家重人治的雙重效應,這種理想願景過去從未變成現實。今天,我們繼承這一優秀思想文化遺產,目的就在於進一步促進公平正義社會的實現。“譬如積薪,後來居上”,我們在“天下為公,民本為上,民主科學,世代向往,民生民權,民富民強,公平正義,共建共享”的道路上,將會比古人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