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1 / 2)

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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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黎昕

社會建設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統籌推進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這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具體體現。我們要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更好地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著力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等方麵持續取得新進展。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綜合國力大幅提升的基礎上,改善民生的力度不斷加大,城鄉就業持續擴大,居民收入較快增長,家庭財產穩定增加,人民群眾的衣食住行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會保障水平都邁上了一個新台階。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這些成就與廣大人民群眾過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與全麵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新要求還有相當大的距離。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黨的奮鬥目標,我們必須更加自覺地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在推動經濟建設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建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社會建設的重點位置,進一步解決好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收入、養老等問題,讓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

就業是民生之本,是百姓的衣食之源。要貫徹實施勞動者自主創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和鼓勵創業的方針,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務,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滿足勞動就業人口的就業需求,特別要健全麵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製度,提高勞動者的整體素質和就業創業能力,在注重擴大就業規模的同時,注重提高就業的質量,增強就業的穩定性,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

收入是民生改善的基礎和保障。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2020年實現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偉目標,要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必須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堅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大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目前,我國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麵取得了重要進展,由政府主導、旨在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存和發展基本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務製度框架基本形成,但是社會建設滯後於經濟建設的格局沒有根本改變,社會事業總體上仍是現代化建設中的一塊“短板”。社會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發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基本公共服務的規模和質量還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農村、貧困地區和針對困難群體的基本公共服務還未得到充分保障,體製機製還有待於進一步完善,城鄉、區域間製度設計不銜接、管理條塊分割、資源配置不合理、服務提供主體單一和提供方式較為簡單、基層政府財力與事權不配以及監督問責缺位等問題還較為突出。因此,必須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作用的製度,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係,重點推進教育公平、就業公平、創業公平,促進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