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現代文學”之惑與“民國文學”之議(2 / 3)

當然,來自蘇聯意識形態的曆史劃分與西方學術界的基本概念界定存在明顯的分歧。在西方學術界,一般是以地理大發現與資本主義經濟及社會文化的興起作為“現代”的開端,Modern Times-般泛指15-16世紀地理大發現以來的曆史,這一曆史過程一直延續到今天,並沒有近代/現代之別,即使是所謂的“當代”(Late Modern Time或Contemporary Time),也依然從屬於Modern Times的長時段。“現代”的含義也不僅與“革命”相關,而且指涉一個相當久遠而深厚的曆史文化的變遷過程,並包含著曆史、哲學、宗教等多方麵的信息。德國美學家姚斯在《美學標準及對古代與現代之爭的曆史反思》中考證,“現代”一詞在10世紀末期首次被使用,意指古羅馬帝國向基督教世界過渡時期,與古代相區別;而今天一般將之理解為自文藝複興開始尤其是17、18世紀以後的社會、思想和文化的全麵改變,它以工業化為基礎,以全球化為形式,深刻地影響了世界各民族的生存與觀念。

到了新時期,在我們的國門重新向西方世界開放以後,“走向世界”的強烈渴望讓我們不再滿足於革命曆史的“現代”,但問題是,其他的“現代”知識對我們而言又相當陌生,難怪汪暉曾就何謂“現代”向唐弢先生鄭重求教,而作為學科泰鬥的導師也隻是回答說,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20世紀90年代,中國學術界開始惡補“現代”課,從西方思想界直接輸入了係統而豐富的“現代性知識”,這個“與世界接軌”的具有思想深度的知識結構由此散發出了前所未有的魅力。正是在“現代性知識”體係中,對現代、現代性、現代化、現代主義的辨析達到了如此的深入和細致,對文學的觀照似乎也獲得了令人激動不已的效果和不可估量的廣闊前程,中國現代文學史至此有望成為名副其實的“現代性”或“現代學”意義上的文學史敘述。

應當承認,20世紀90年代對“現代”知識的重新認定,的確為我們的文學史研究找到了一個更具有整合能力的闡釋平台。例如,借助福柯式的知識考古,我們固有的種種“現代”概念和思想得到了清理,現代、現代性、現代化這些或零散、或隨意、或飄忽的認識,都第一次被納入一個完整清晰的係統,並且尋找到了在人類精神發展流程裏的準確位置。最近10年,“現代性”既是中國理論界所有譯文的中心語彙,也幾乎就是所有現當代文學史研究的話語支撐點。

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我們的“現代”史學之路卻難以掩飾其中的尷尬。無論是蘇聯的革命史“現代”概念還是今日西方學界的“現代”新知,它們的闡釋功效均更多地得力於異域的理論視野與理論邏輯,列寧與斯大林如此,吉登斯、哈貝馬斯與福柯亦然。問題是,中國作家的主體經驗究竟在哪裏?中國作家背後的中國社會與曆史的獨特意義又何在?在革命史“現代”觀中,蘇聯的文學經驗、所謂的“現實主義”道路成為金科玉律,隻有最大限度地符合了這些“他者”的經驗才可能獲得文學史的肯定,這被後來稱為“左”的思想的教訓其實就是失去了中國主體經驗的惡果。同樣,在最近10餘年的文學史研究中,鮮活的現代中國的文學體驗也一再被納入全球資本主義時代的共同命題中,兩種現代性、民族國家理論、公共空間理論、第三世界文化理論、後殖民批判理論……大清帝國的黃昏與異域的共和國的早晨相遇了,兩個不同國度的感受能否替換?文學的需要是否就能殊途同歸?他者的理論是否真讓我們一勞永逸?中國文學的現代之路會不會自成一格?有趣的甚至還有如下的事實: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恰恰也是其中的一些理論(現代性質疑理論)導致我們對現代文學存在價值的懷疑和否定,而到了90年代中後期,當外來的理論本身也發生分歧與衝突的時候(如哈貝馬斯對現代性的肯定),我們竟又神奇地獲得了鼓勵,重新“追隨”西方理論挖掘中國文學的“現代性價值”——中國文學的意義竟然就是這樣的脆弱和動搖,隻能依靠西方的“現代”理論加以確定?

除了這些異域的“現代”理論,我們的文學史家就沒有屬於自己的東西嗎?如我們的心靈,我們的感受,能夠容納我們生命需要的漢語能力。

現代,在何種意義上還能繼續成為我們的文學史概念?沒有了這一通行的“世界”術語,我們還能夠表達自己嗎?

問題的嚴重性似乎不在於我們能否在曆史的描述中繼續使用“現代”(包括與之關聯的“近代”、“當代”等概念),而是類似的詞彙的確已被層層疊疊的“他者”的信息所塗抹甚至汙染,在固有的“中國近代/現代/當代文學”敘述框架內,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全身而退,通達我們思想的自由領地?

中國有“文學史”始於清末的林傳甲、黃摩西,隨著文學史寫作的持續展開,尤其是到了1949年以後,“現代”被單獨列出,不再從屬於“中國文學史”,這仿佛包含了一種暗示:“現代”是異樣的、外來的,不必納入“中國文學”固有的敘述程序。

“二十世紀中國文學”

“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是中國文學研究界學術自覺、努力排除蘇聯“革命”史觀影響,尋求文學自身規律的產物。正如論者當年意識到的那樣:“以前的文學史分期是從社會政治史直接類比過來的。拿‘近代文學史’來說,從一八四O年鴉片戰爭到一八九八年戊戌變法,半個多世紀裏頭,幾乎沒有什麼文學,或者說文學沒有什麼根本的變化……政治和文學的發展很不平衡。還是要從東西方文化的撞擊,從文學的現代化,從中國人‘出而參與世界的文藝之業’,從文學本身的發展規律,從這樣的一些角度來看文學史,才比較準確。”“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概念首先意味著文學史從社會政治史的簡單比附中獨立出來,意味著把文學自身發生發展的階段完整性作為研究的主要對象。”這樣的曆史架構顯然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直到今天依然是影響最大的文學史理念,然而,它也存在著一些難以克服的問題。姑且不論“二十世紀”這一業已結束的時間概念能否繼續涵蓋一個新世紀的曆史情形,而“新世紀”是否又具有與“舊世紀”迥然不同的特征,即便是這種曆史概括所依賴的基本觀念——文學的世界性、整體性與“現代化”,其實也和文學的“現代”史觀一樣,在今天恰恰就是爭論的焦點。

“二十世紀”作為一個時間概念也曾被國外史家征用,但是正如當年中國學者已經意識到的那樣,外人常常是在“純物理時間”的意義上加以使用,相反,“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更願意準確地呈現文學自身的性質。這樣一來,“二十世紀”的概念也同我們曾經有過的“現代”一樣,實際上已由時間性指稱轉換為意義性指稱。那麼,構成它們內在意義的是什麼呢?是文學的世界性、整體性與“現代化”——這些取諸世界曆史總體進程的“元素”,它們在何種程度上推動了我們文學的發展,又在多大的程度上掩蓋了我們固有的人生與藝術理想,都是大可討論的。例如,麵對同樣一個“世界”的背景,是遭遇了“世界性”還是我們自己開辟了“世界性”,這裏就有完全不同的文學感受;再如,將“二十世紀”看作一個“整體”,我們可能注意到“五四”與“新時期”在“現代化”方向上的一致:“我是從搞新時期文學人手的,慢慢地發現好多文學現象跟‘五四’時期非常相像,幾乎是某種‘重複’。比如,‘問題小說’的討論,連術語都完全一致。我考慮比較多的是美感意識的問題。‘傷痕’文學裏頭有一種很濃鬱的感傷情緒,非常像‘五四’時期的浪漫主義思潮,我把它叫做曆史青春期的美感情緒。”“魯迅對現代小說形式的問題很早就提出一些精彩的見解。我就感覺到當代文學提出的很多問題並不是什麼新鮮問題。”但是,這樣的“整體性”的相似隻是問題的一方麵,認真區分起來,“五四”與“新時期”其實更有著一係列重要的分歧。文學的意義恰恰就是建立在細節的甄別上,上述細節的差異不是可有可無的,它們標識的正是文學本身的“形態”的差別,既然“形態”已大不相同,那麼黏合的“整體”的也就失去了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