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有甚者,雖然已被賦予一係列“現代性”的意義指向,“二十世紀”卻又無法終結人們對它的“時間”指稱。新的問題由此產生:人們完全可能借助這樣的“時間”框架,重新賦予不同的意義,由此在總體上形成了“二十世紀”指義的複雜和含混。在20世紀80年代,“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提出者是以晚清的“新派”文學作為“現代性”的起點,努力尋找“五四”文學精神的晚清前提與基礎,但是近年來,我們卻不無尷尬地發現:美國漢學界已另起爐灶,竭力發掘被“五四”文學所“壓抑”的其他文學源流。結果並不是簡單擴大了文學的源頭,讓多元的聲音百家爭鳴,而是我們從此不得不麵對一個彼此很難整合的現代文學格局,在晚清的世俗情欲與“五四”的文化啟蒙之間,矛盾力量究竟是怎樣被“整合”的?如果說,“五四”的文化啟蒙壓抑了晚清的世俗情欲,而後者在中國其實已有很長的曆史流變過程,那麼,這樣壓抑/被壓抑雙方的曆史整合就變得頗為怪異,而“五四”、二十世紀作為文學“新質”的特殊意義也就不複存在,我們曾引以為自豪的新文學的寶貴傳統可能就此動搖和模糊不清。難道,一個以文學闡釋的“整體性”為己任的學術追求至此完成了自我的解構?
我們必須認真麵對“二十世紀中國文學”這一概念,包括其並未消失的價值和已經浮現的局限。
“民國文學”
作為一種新的文學(史)敘述方式,我們應特別注意那種“還原性”的命名及其背後的深遠意義,比如“中華民國文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學”的概念。
1999年,陳福康借助史學界的概念,建議中國文學的現代/當代之名不妨“退休”,代之以中華民國文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學之謂。近年來,張福貴、湯溢澤、趙步陽、楊丹丹等人都先後提出這一新的命名問題,我之所以將這樣的命名方式稱之為“還原”式,就是因為它所指示的國家社會的概念不是外來思想的借用——包括時間的借用與意義的借用——而是中國自己的特定生存階段的真實的稱謂,借助這樣具體的國家社會形態框架,我們的文學史敘述有可能展開為過去所忽略的曆史細節,從而推動文學史研究的深入。
我以為,在中國現代文學的考察中引入符合曆史實際的國家形態的框架,不僅僅是呼應了“中國文學史”固有的秦漢一唐一宋一元一明一清的以國家社會形態為基礎的敘述模式,而且更有利於在一個準確的時空範圍內厘清中國作家的特殊人生體驗、社會遭遇、政治處境以及他們所依托的文化傳播方式。事實證明,恰恰是在這些對文學影響甚深的領域,中國文學因為有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而呈現出了一係列的重要差別。至少,我們可以看到:前者在“內戰”、“內亂”、“分治”之下尚未被國家的意識形態體製所馴服,它保留了中國知識分子在“自然”狀態下謀生、發展和自我實現的基本形式,其經濟待遇、人際關係、寫作環境、出版傳播條件都有值得注意的特點:中國作家有機會廁身“中產階級”生活圈,保有較大的寫作空間與出版傳播的可能,雖然他們不得不承受國民黨的獨裁統治的壓迫,也不得不麵對軍閥混戰與日本侵略的種種災難,然而戰爭與準戰爭狀態下的某種“失序”倒也帶來了新的生存空間,在這樣的局麵中,一個以“同人”精神為主導的文學格局基本形成,即以對文學的信仰為紐帶構造精神的大廈,以個體的力量為基礎實現群體目標的整合,國家的力量不斷形成對個體理想的壓抑和衝擊但並未造成對個體追求的摧毀和替代。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紀下半葉以後,中國文學更多地被納入到了一個嚴格的國家體製的管理當中,作為獨立撰稿人而存在的中國作家變身而為“國家幹部”,這一方麵是為廣大作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經濟保障,但另一方麵卻也使得作家的身份變得曖昧起來:究竟是作為社會的監督者與批評者的“知識分子”,還是作為國家體製一部分的“幹部”?顯然,在國家幹部的定位中,中國文學的“同人”時代結束了,中國作家更在生存環境與寫作環境方麵都較前者有了根本的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學雖然與中華民國的文學一樣同屬於廣義的“現代”,但卻已經發生了一係列重大的改變。
在過去,我們擁有“從舊民主主義革命到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曆史表述,這顯然無法準確解釋其中的複雜變化,尤其是文化精神與藝術精神的微妙而複雜的變化。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們試圖尋找對曆史的新的解釋係統。於是,“現代性”審美與“現代民族國家建構”的理論模式又先後被引進。這樣一些新的描述方式在彌補了“階級鬥爭”話語的諸多遺憾之後,卻也留下了諸多的問題。例如,我們能否將魯迅的《阿Q正傳》、曹禺的《原野》、沈從文的《邊城》、穆旦的《城市之舞》與柳青的《創業史》、浩然的《金光大道》視作同樣一種“審美現代性”的過程?所謂的“現代民族國家建構”,在《甲寅》月刊、《新青年》雜誌的“非國家主義”思潮當中,在國民黨的“民族主義文學”運動當中,在共產黨的“民族形式論爭”當中,在“反帝防修”的“十七年文學”當中,究竟是否存在一樣的“民族國家建構”理想?顯然,我們依據所謂的“現代性”審美追求或者“民族國家建構”的宏大目標同樣嚴重混淆了諸多的曆史差別,因為,按照這樣的邏輯,從“中華民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都隻能屬於一個同樣的進程。
隻有將曆史的朝代分野自覺地納入到我們觀察的視野,文學史所擁有的時空意義才會分明地凸顯出來。對於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文學而言,“民國文學”的闡釋框架顯示了更能“還原”我們曆史形態的效果,因此值得我們加以特別的重視。
“還原”首先當然是對文學生長情形的細節再現,而不是對國家政治形態的某種緬懷。“中華民國”雖然來自特定的國體稱謂,但我們所謂的“中華民國文學”卻不是為國民黨政治招魂。早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台灣就標舉了“中華民國”的文學(史)敘述方式,尹雪曼總纂的、《中華民國文藝史》1975年6月由台北正中書局出版,此外,在如周錦《中國新文學簡史》等“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的史論中也強化著文學的“中華民國”論述。但是,在國民黨文化專製的氛圍中,這裏的“中華民國”分明已不是一段社會曆史的樸素概念,而是充滿國共之爭、包含著顯著的“冷戰”思維的國家意識形態的指向。《中華民國文藝史·導論》論證的是:“中華民國的文藝發展,雖然波瀾壯闊,變幻無常;但始終有民族主義和人文主義作主流;因而,才有今日輝煌的成就。”“至於所謂‘三十年代’文藝,則不過是中華民國文藝發展史中的一個小小的浪花。當時間的巨輪向前邁進,千百年後,再看這股小小的浪花,隻覺得它是一滴泡沫而已。其不值得重視,是很顯然的。”《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編印緣起》的曆史定調是:“中國新文學運動,是隨著中華民國的誕生而來。盡管後來有各種文藝思潮的激蕩以及少數作家思想的變遷,但中國現代文學卻都是在國民政府的嗬護下成長茁壯的……”這些以國家政治思潮修正文學史實的思路,顯然與我們所要提倡的“國家社會形態的文學認定”大相徑庭,也絕非我們所肯定的“還原”式的文學史敘述,中華民國文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學的敘述在今天完全應有全新的內容與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