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1 / 1)

宋朝元佑六年(1091)秋末的一天,掖縣知縣宗澤接到駐本城的萊州知州衙門飭令,要他今日充任監斬官去刑場監斬犯人。宗澤遵令赴任,未承想一樁驚天大案卻由此拉開序幕。

剛近巳時,知州衙門的軍士護著一輛囚車走進刑場,一位文吏將“斬立決令”交給宗澤,說:“知州大人令你以此震懾刁民,告誡百姓遵律守法,勿必在逾期內繳齊皇糧。”說完不等宗澤回話,發令將犯人綁到刑柱上,率領軍士回衙複命去了。

宗澤正想拆閱“斬立決令”,忽聽台下一陣喧嘩。他抬頭一看,隻見圍觀百姓吵鬧著圍攏過來。盡管護刑的兵士們拚命阻擋,但百姓人多,前擠後擁地一會兒便湧到官台前。縣尉劉中匆匆跑來,附在宗澤耳邊說:“大人,卑職曾多次護刑,從未見如此場麵。執行‘斬立決’不須等到午時,請下令行刑吧。”

宗澤站起身想宣讀“斬立決令”,台下有人認出他,高喊一聲,說:“宗大老爺,殺此人我們不服!您是清官,求您替百姓說話吧。”宗澤雖然來此任知縣還不到一年時間,但賢名卻已在全縣傳開。人們聽說是他任監斬官,齊刷刷地跪下來,哭喊著求他赦免犯人死罪。

劉中上前又催宗澤行刑,宗澤拆開“斬立決令”,見上麵寫的犯人罪狀是“偽造官印契據,抗繳皇糧”,心中猛的一怔。按律法這兩種罪犯一條就該判“斬立決”。處斬犯此大罪的人百姓為何不服?他請台下幾位老年人上台,讓他們陳述要求赦免犯人死罪的理由,未想到聽罷這些人的哭訴,卻使他不僅對犯人有了同情心,更由此生出父母官對百性的責任感來。

原來今年萊州因天旱糧食欠收。知州韋昕為求政績,上奏災情卻不求減征皇糧。因為宗澤反對他的主張,遂讓州衙貼出告示,聲明今年掖縣的皇糧由州衙代征,令農戶在限期內繳齊,違者重懲。百姓見此告示紛紛叫苦,卻不敢違抗。

人們繳糧大多是背著或挑著,一次拿不足數。收糧的衙役收下糧食,就寫張蓋有官倉印章的收據交給他們,最後再把每戶的一張張收據合起來結算。這個曆年收繳皇糧的老規距,今年卻被北關的王秀才鑽了空子。

王秀才名叫王炯,他為人善良,在北關大街上開了一間裝裱店,他會寫會畫又會篆刻,生意很紅火。王炯可憐窮人,平時經常將掙來的銀子救濟貧苦的街坊鄰居。這次州衙強征皇糧,他看到本街孤寡老人和喪病人家實在拿不足應征的糧食,遂動了歪心思。他仿寫了一些收據,蓋了仿刻的州倉印章,每戶給他們一張兩張,讓他們在繳糧結算時充數。

也是合該出事,北關的年輕寡婦劉秀彩在結算時被看出破綻。這劉秀彩生得有幾分姿色,每次到州倉繳糧時收糧的公人都要同她嘻戲幾句。她來繳了幾次糧有位公人記得很清楚,如今結算平空多出兩張收據,這位公人先是驚疑,後是盤問。三追兩查,王炯造假收據的事便發作了。

這幾天,知州韋昕正為‘宗澤不催逼百姓繳糧’生氣,聽到查出“假收據”的事,立即升堂審理。劉秀彩和幾名持假收據的人被判“杖責加重罰”,主犯王炯被判“斬立決”。韋昕要“殺一警百”,更想打擊一下宗澤的“抗上”氣焰,這才故意令宗澤充任監斬官。

劉中聽清案由,將宗澤拉至一旁,低聲說:“大人,知州衙門要殺的犯人為啥令您監斬?內中原由不言而喻。如今您隻可順水推舟啊。”宗澤眉頭皺了皺,讓這幾位老人退下台。他囑咐劉中護好刑場,自己要去知州衙門為王炯申訴。

劉中見宗澤要離開刑場,大驚失色地說:“大人,您是監斬官,此時離開監台有違法度。若誤了行刑時辰,是要被追究責任的。”宗澤一舉手中的“斬立決令”,斬釘截鐵地說:“為給百姓討個公道,丟官罷職我也認了。”說罷,騎上一匹快馬急奔州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