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體製內”綜合改革的先行先試
選擇漸進式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為了妥善調節改革成本和改革收益的關係。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以增量利益調整為主,輔之有補償的存量利益調整。與其相聯係,決定了這種改革必須先經曆政策性調整,爾後逐步引向製度創新的深化過程,最終實現由舊體製向新體製轉變。從體製外增量改革入手,有利於通過發展體製外增量改革成果,為最終較為順利實現體製內存量改革創造條件。因為隨著體製外增量改革部門的發展,無論是整體國民收入,或者居民個人收入,都會越來越多地來自效率較高的體製外增量部分。社會公眾福利的提高,依賴於舊體製的程度會逐步下降,這就有利於減小舊體製的改革的阻力。與此同時,新的經濟體製即體製外增量改革本身帶來的收入增長,使得居民有可能進行“自我補償”,即用新體製所帶來的收入增長,來補償體製內改革可能帶來的收入下降,從而為舊體製改革鋪平道路。
正是沿著這種運行軌跡, 21世紀初以來,國務院應各地區申請,先後批準設立10個國家級的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即上海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武漢城市圈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長株潭城市群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市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成都市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沈陽經濟區國家新型工業化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山西省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浙江省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等。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我國經濟體製改革從以往的重點突破、單方麵改革向綜合配套改革轉變的新形勢下應運而生的,也是適應經濟全球化、經濟區域一體化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要求的戰略性選擇。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設立的核心在於“綜合配套”,其主導思想是改變多年形成的偏愛改革趨向,從生產、流通、分配、消費以及經濟、社會、城鄉、政治、文化、生態等多方麵、多領域進行創新,形成相互補充、相互配套的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增強各個領域、各個方麵、各個層次的協調性,使之充滿活力,富有效率,實現科學發展觀所要求的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國家選擇具有一定代表性、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一方麵可以以試驗區為載體,探索如何把改革與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把解決該地區發展中麵臨的主要矛盾與攻克全國性難題有機結合起來,通過全麵係統的體製創新,率先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為其他地區的綜合改革發揮示範作用;另一方麵,把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驗控製在較小的範圍內,先行先試,有利於降低改革風險和改革成本。退一步說,即使改革不成功,走了彎路,其所造成的損失也不會很大。當前我國經濟體製改革麵臨的最艱巨的任務,莫過於如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製。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雖然破除了計劃經濟體製的一個重要支柱,即“政社合一”的農村人民公社和“政企合一”的國營企業,但是,計劃經濟體製的另一個重要支柱,即城鄉二元結構體製,至今還沒有被根本上破除。為此,中央批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成都和重慶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驗區。如何把億萬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居民,是統籌城鄉發展、破除城鄉二元體製的最大難題。而作為統籌城鄉配套改革試驗區的重慶,則敢於突破這一難關。2009年重慶總人口為3100萬,城市常住人口占重慶總人口的51%,但戶籍人口僅占28%。2010年至2011年,重慶將有338.8萬農村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到2020年累計將有1000萬農村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約占現有農村人口的50%。所采取的創造性舉措是“三項保留”、“五項納入”。即允許轉戶的農村居民3年內繼續保留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作為過渡性措施;轉戶後,就業、社保、住房、教育、醫療納入城鎮保障係統。在這3年內,如果不願意在城市落戶,還可以回到農村。這是一項具有深遠意義的改革舉措。但是,這項改革,是有較大的風險性,隻能首先放在試驗區試點,還不適宜在全國全麵鋪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