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濟特區與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共性、個性
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20世紀80年代就已建立的經濟特區相比較,既有共同點,也有明顯的差別。其共同點都是為了通過深化改革,促進計劃經濟體製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轉變。經濟特區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體製外”增量改革,發展非公有製經濟,以及在這個基礎上發展市場經濟,進而取代計劃經濟,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開辟道路;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主要任務,是通過“體製內”存量改革,即深化體製內改革,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創造條件。兩種經濟體產生的時代背景不同,經濟特區產生於我國經濟體製改革啟動階段的20世紀80年代,經濟體製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則是產生於21世紀初,此時經濟體製改革的目標已轉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重點突破尚未完成的“體製內”改革任務。這就要求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要與經濟特區一道,繼續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創造條件。當前,我們既要繼續辦好經濟特區,使其成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排頭兵,也要大力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發展,充分發揮它們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中的重要作用。改革創新是經濟特區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基本屬性。 其區別主要表現在:(1)經濟特區在其發展的初期階段,主要是借助於特殊優惠政策,借助於不公平的競爭,來獲得超常規的發展;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從一開始就不是依靠政策(即優惠政策)驅動,而是依靠創新驅動,即依靠體製創新(爭創新優勢)來獲得超常規的發展。這就不難理解,20世紀80年代改革力度最大、優惠政策最多的經濟特區,都是設置在與傳統體製關聯度較低甚至與傳統體製不沾邊的海灘、荒地、邊陲小鎮。而到了21世紀初,之所以選擇傳統體製較為典型的上海、天津、沈陽、武漢、成都等地區,是因為此時改革的重心已經進入體製內改革,破除舊體製,創造新體製是主要任務。(2)經濟特區在其發展的一定階段,主要是依靠外資、外商的力量來發展自己,或者說,主要是依靠外部的力量來發展自己;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主要是依靠內部體製、機製的創新,或者說,主要是依靠內部的力量來發展自己。與其相聯係,經濟特區都是設置在沿海對外交通較為便利的地區,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則不受區位條件的限製。(3)改革的廣度和深度也不一樣。這是因為,綜合配套改革是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即我國經濟體製改革發展到攻堅的階段,或全麵推進的階段,是以經濟全球化、區域一體化為背景,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為目標,因而其改革的廣度、深度遠遠超過以往經濟特區所進行的改革。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是我國經濟體製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的產物,所以,即使是作為老牌經濟特區的深圳也申報(並獲準)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廈門經濟特區也在積極申報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把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稱為“新特區。”
(作者係廈門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級突出貢獻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