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產黨員中,應該大力弘揚最高層次的奉獻精神,即“無私奉獻”。這不是分外的要求,而是與中國共產黨的宗旨完全吻合的,是黨員義務所要求的。誰是共產黨員、誰想當共產黨員,誰就應做好隨時無私奉獻的準備。
我們一直用“無私奉獻”來詮釋“為人民服務”的含意,《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公民道德建設的核心,賦予“為人民服務”以新的含意。我們黨對公民和對共產黨員不可能提出同樣的道德要求,因此,《綱要》使我們認識到“為人民服務”具有兩層含義。等價服務是為人民服務的第一個層次,公務員從事公務行為,獲得納稅人給予的工資待遇,是為人民服務;商店售貨員從事商業活動,獲得店主給予的工資,也是為人民服務;無償服務是為人民服務的第二個層次。公務員或售貨員在上班以外的時間,加班加點工作而不計較報酬、沒有獎金,是無償服務。這裏的無償服務可以等同於上述所說的“無私奉獻”。
在國家公職人員,特別是國家公務員隊伍中,應該倡導“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並將其作為公職人員的職業準則,不想如此和不能如此的,就不能當公職人員。
在全體人民中,應該著力推廣“助人為樂”這種基本的奉獻精神。近些年的“1+1助學行動”、“誌願者行動”、“愛心救助行動”等等,就是這種奉獻精神的體現。這說明這種層次的奉獻精神,在廣大人民群眾中有很好的基礎,應該結合貫徹《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來大力倡導,使之向廣度和深度發展。
不同層次的奉獻精神,適合在不同人群中倡導。但隻要共產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隊伍比較好地發揚了較高層次的奉獻精神,則基本層次的奉獻也就能夠得到很好的弘揚。鑒於此,我們應把重點放在前兩個群體上。
重視履行職業責任是為人民服務的重要體現。職業責任是指從事某種職業的人依法應負的責任,或者是應盡的義務,是從事某種工作所必須的行為規範,違反這種規範,不但要受到道德的譴責,還要受到法律、行政等方麵的追究。如人民把行政執法的權力委托給政府官員,政府官員以獲得工資報酬為代價進行公務活動,就要依法掌好權,公平公正地行使手中的權力。這既是政府官員的責任,也是他們的義務,既然從事這個職業,就必須這樣做,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行政的追究或者道德的譴責。同樣,老師教書、醫生治病、工人做工都以自己的勞動為代價獲得工資報酬,他們有責任、有義務遵守這個行業特有的行為規範。同樣,不遵守這種規範,也要受到法律的或規章製度方麵的追究或處理。
從上麵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奉獻”,沒有體現行為的目的,很難給予相應的評價;“無私奉獻”是無償地、不計較報酬地為人民做貢獻;“職業責任或職業義務”,是從事某種活動,更多的是指從事有償勞動所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這個規範不屬於道德範疇,而屬於法律範疇。
(四)“為人民服務”思想的與時俱進性隨著21世紀的到來,黨中央提出了要在本世紀頭20年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們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奉獻精神也有適應形勢和任務,與時俱進的問題。
誠然,那種艱苦奮鬥、兢兢業業、埋頭苦幹的奉獻精神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可少的。但我們也需要樹立起一種新的奉獻意識:各級領導幹部不但要奉獻力量、奉獻幹勁,更應該奉獻思想、奉獻形象、奉獻魅力。
奉獻思想,就是要站在時代的高度,結合當地實際,有效地為當地的改革、發展、穩定出謀劃策,出思路,想辦法,支高招,引導並促使其沿著正確的方向和道路發展。奉獻形象,就是要樹立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學風和生活作風方麵的新風采,使人民群眾通過我們的領導幹部,看到新時期我們黨實事求是、身先士卒、有勇有謀,帶領各族人民脫貧致富奔小康的形象。奉獻魅力,則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奉獻。這種魅力的奉獻,有領導幹部職務的影響帶來的,但更多的是非領導職務的影響帶來的,是一種體現時代要求的人格、道德、素質的綜合作用,是共產黨人強大凝聚力、號召力、影響力的一種外在表現。
樹立起新的奉獻意識,需要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在開闊視野、增長才幹上下功夫。
(五)等價交換與“為人民服務”思想適用範圍不同有人說,無私奉獻與市場經濟通行的等價交換原則相矛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再提倡發揚無私奉獻精神已經不合時宜了。在前幾年的抗擊“非典”鬥爭和抗洪搶險中,廣大醫務人員、解放軍官兵和許多幹部群眾為保護人民生命安全表現出來的無私奉獻精神,以勝於雄辯的事實證明了新時期無私奉獻精神仍然具有重要社會價值和強大生命力。
任何道德準則都有自己特定的反映對象和適用範圍。無私奉獻與等價交換屬於兩個不同領域的準則,各有自己特定的反映對象和適用範圍,既不能相互替代,又不是水火不容,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全可以並行不悖。
等價交換是商品交換領域通行的原則。在市場上做買賣,隻能講等價交換,而不能要求買賣的任何一方無私奉獻,否則就不符合市場經濟的運行規則,就是不公平、不道德。但也應看到,等價交換並不是所有社會關係領域普遍適用的原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人與人及個人與社會的關係也是多種多樣、多側麵的,並非都是商品交換關係。例如,我們黨內同誌之間及個人與組織的關係、黨與人民群眾的關係都不是商品交換關係。處理黨內關係和黨與人民群眾的關係,就不能講等價交換。再如,親情友情、扶貧濟困、見義勇為等等體現的都不是商品交換關係,都不能簡單照搬等價交換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