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功能評價指標體係的建立及其運用(2 / 3)

首先,建立失業保險的保險供給指標。根據我國失業保險的供給是由職工個人、企業和政府實行“三三製”共同負擔的原則,目前我國失業保險基金供給構成為:城鎮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財政補貼、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在繳納失業保險基金費用時,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個人按本人工資的1%繳納,不足部分由財政補貼。由此,確定衡量失業保險供給水平的指標主要有:①社會工資總額、②失業保險基金收入、③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等。其中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兩項指標,由於各地人口基數的不同,失業保險基金收入和支出不能直接用來與其他地區進行比較,而失業保險的供給水平又與當地的社會工資總額狀況相關,所以在這裏使用“保險支出在社會工資總額中所占比例”這一指標,並輔以“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即報告期內為保障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等支出的基金總額,來表示失業保險基金的供給狀況。

其次,建立失業保險就業促進功能的指標。國際上目前通用的衡量失業保險促進就業職能的主要評估指標有:失業保險金期限縮短的長度、領取失業金的耗盡率、重新就業的速度和再就業率。但是,由於我國還沒有製定出一套完整的計算再就業率和就業速度的指標,各地的統計方法又各不相同,所以利用國際慣用的指標來衡量我國各地的失業保險水平是不可行的。根據目前我國通用的衡量失業與就業狀況的指標,在這裏可以將評估失業保險促進就業職能的指標確定為“城鎮登記失業率”和“年末領取保險金的人數占參保人數的比例”兩部分。以上兩個數據反映出一個地區或國家失業人數和領取失業金人數的變化,並可以依此推測當地的失業保險製度是否在促進再就業方麵行之有效。

再次,建立失業保險在保障失業人員生活的指標。目前我國失業保險在保障失業人員生活的指標主要有:①失業保險替代率、②失業保險覆蓋率、③失業金給付期限等等。其中,失業保險替代率是衡量失業保險保障水平的一個常見指標,它是表示失業者失業前後收入的一個比例關係,它可以衡量失業給勞動者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失業保險覆蓋率的大小可以表現出失業保險製度在一個地區或國家的實施和覆蓋程度;由於我國的失業金給付期限較為固定(一般不超過24個月),社會保險替代率也缺乏相關的數據統計,所以這裏暫時不考慮失業金給付期限和社會保險替代率這兩項指標的影響,利用失業保險參保人數在城鎮勞動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失業保險覆蓋率這兩項指標,來檢驗失業保險的生活保障功能。

由此,失業保險功能評價指標體係便由三個一級指標和六個二級指標所構成。

@@@二、利用西部以及全國的平均數據對指標體係的計算

截至2007年底,陝西省參加失業保險人數330.97萬人,失業保險基金收入11.11億元,支出7.38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3.8%和31.4%,當年共有19.03萬人領取了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覆蓋率約為88%。從2006年的數據來看,陝西省新增就業人數26.5萬人,登記失業人數也達到22萬人,年末登記失業率為4.03%,陝西省失業保險工作的壓力依然很大。

@@@三、對陝西省失業保險功能的比較和測評

根據上述數據可以看出:

(1)陝西省的失業保險供給水平在西部處於領先位置。陝西省的失業保險支出占社會工資總額中的比例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陝西的支出比例為1%,全國平均的比例為0.98%,在西部十二個省、區、市中陝西省的水平僅次於甘肅的1.2%和四川的1.14%,居西部第三位;失業保險支出總額5.4億元,僅低於四川省的10.1億元,在西部處於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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