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化類型的劃分,實在是一個很困難的學術話題,困難之處在於缺少一個統一的標準,或者學者們各有自己的標準,以致標準多元化,如以文化的地域性、民族性、時代性、功能性、價值取向性等作為文化類型的劃分標準,不一而足。在此,我們試以如下標準來劃分世界主要文化類型:
1.根據地域或自然條件劃分文化類型
世界上各個國家和民族所在地域的地形、土壤、氣候、水流、資源分布等因素的統一構成了該民族生存的外部生態環境。在古代社會,由於科技水平低下,人與自然的關係主要表現為人對自然的順從和依賴,人們在適應自然環境的過程中形成了在思想內容方麵與其他地域有顯著不同的文化體係或文化類型。德國哲學家黑格爾以哲學思辨的形式考察了人類文化的起源及類型和特征。他認為,自然環境與文化類型有著密切的聯係,指出:“這些自然的區別第一應該被看做是特殊的可能性,所說的民族精神便從這些可能性裏滋生出來,‘地理的基礎’便是其中一種可能性。我們所注重的,並不是要把各民族所占據的土地當做是一種外界的土地,而是要知道這地方的自然類型和生長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的類型和性格有著密切的聯係。”因此,在古代世界範圍內,有三種基本的文化類型:第一種是高原遊牧文化。遊牧人群以狩獵、畜牧為生,居無定所,逐水草而居,因此形成了以強悍、征服為特征的文化觀念和心理性格。第二種為大河流域的平原農耕文化。大河流域所形成的衝積平原,利於耕作和水源利用,依自然節律安排農事活動,形成了以墨守成規、不思進取的惰性心理為特征的農耕文化。第三種是沿海地區的海洋文化。沿海地區交通便利,視野開闊,發展了商業和航海業,因而形成了以開放性、進取性為特征的海洋文化。在這裏,透露出黑格爾“西方文化優越論”的觀念和對農耕文化的偏見,但依據民族生存的自然條件劃分文化的類型,仍然具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古代。我國著名的曆史學家錢穆先生在文化研究中,汲取了黑格爾文化學說中的合理思想,認為世界文化類型的差異,歸根結底在於自然環境的不同,不同的自然環境決定人們適應環境的方式以及文化精神,據此他認為人類文化從其源頭上分為三種基本類型:遊牧文化、農耕文化和商業文化。與黑格爾不同的是,錢穆先生分析了農耕文化體係中注重和平、群體價值、和諧等的精神取向,尤其是對中國農耕文化的價值給予了高度的肯定。
以地域和自然條件的差異說明文化類型的不同,是研究古代世界文化類型的重要切入點。
2.根據文化所依托的經濟基礎和生產方式的差異劃分文化類型
人類社會的存在,是以人與自然的關係為前提的。人類通過有意識的活動與自然界發生物質和能量的交換,改變或創造自然物的形態,從而為人類和社會的存在提供必要的物質生活資料。在不同的曆史發展階段和社會條件下,人們變革和改造自然的技術手段、勞動生產方式是不同的,如對現成的自然資源直接獲取利用的采集漁獵的生產活動;以經驗知識和手工工具對自然進行簡單加工利用的農業生產;以科學技術和機械、電力工具對自然進行加工改造的工業生產等。文化的基本內容是對社會生產方式的反映,不同的經濟活動或生產方式必然產生不同性質和內容的文化體係,於是才有了原始文化、農業文化、工業文化以及人與自然合理交換的生態文化或現代文化等不同文化類型的區別。
3.依據文化功能發揮的方式的差異劃分文化類型
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時期所形成和建立的文化體係,總是服務於當時的經濟和政治生活,維護社會的秩序和促進社會的運行。然而,通過建立什麼樣的規範體係,通過什麼樣的方式來實現其功能,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文化類型。我們常說西方文化是“法律―宗教”型的,而中國文化是“倫理―政治”型的,正是從這個意義上劃分的。
4.從文化所表現出來的精神取向上的差異劃分文化類型
一種文化形態是一定時期人們思想、意誌、行為的規範,它往往支配和影響著人對外物,包括自然、社會、他人關係的處理態度:是克製還是張揚,是進取還是退避等等。從這種精神取向上也可以把文化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我國著名學者梁漱溟以此為依據提出中國文化、西方文化、印度文化三種不同的文化類型。他指出:“西方文化是以意欲向前為根本精神的;中國文化是以意欲自為調和持中為其根本精神的;印度文化是以意欲反身向後要求為其根本精神的。”
人類在生態係統、生產方式和社會條件之中創造了不同的文化類型。這種文化類型一旦形成,對於生活在其中的社會成員便形成了一種共同的規範,塑造該民族的民族精神,表現民族精神的特征。而且在其後的發展中,該文化類型的基本精神會像基因一樣代代傳承下去,從而形成民族文化的傳統。
(三)文化傳統的價值
文化類型逐漸穩定下來,成為一種文化傳統。文化傳統是一個國家或民族在其曆史發展中所創生並流傳的觀念、思想和原則的總和。它不僅以學術文本的形式傳世,而且內化為社會行動主體的活的精神,以此塑造著民族的獨特曆史,溝通著該民族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1.文化傳統是民族凝聚力的根源並為民族定性
對一個國家或民族來說,社會成員之間的結合和凝聚是其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前提條件。其借以凝聚的力量既有經濟利益的聚合力,又有種族血緣的親和力以及政治和意識形態的控製力,但最根本的還是社會成員對其民族文化傳統的認同感、歸屬感所產生的向心力。一種文化傳統對擁有這個傳統的社會成員來說是一種“範型”或模式,將社會成員統攝在該“範型”或模式之中,從而對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行為進行規範和整合,由此形成社會共同體。在這個共同體中,文化傳統是其共同意識和自覺奉行的原則,由此出發產生出思維、行為的趨同性、和諧性和一致性。文化傳統通過人們心理上的認同、感情上的擁戴、行為上的遵守,如同一隻無形之手將人們聯係起來,形成“同心同德”的社會整體力量。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文化傳統作為民族凝聚力的根源,穩定著特定的社會秩序。一旦民族文化傳統解構或消失,就必然會造成社會的普遍失範和混亂狀態,甚至中斷民族的發展曆史。
同時,一個國家和民族的特性也是由其文化傳統塑造的。民族性是一個民族較之於其他民族所具有的特點。它既表現於民族深層次的哲學理念、思維方式、價值取向、知識形式以及心理性格方麵,也表現在其所創造的感性外觀,如物質產品、經濟、政治製度等物化形態中。民族性具有統一性、曆史貫通性的特點。民族性的形成和穩定發展,可以從其文化傳統的源流中得到說明,甚至可以追溯到該民族的“原生傳統”中。一個民族在其發展的一定曆史時期,也即擺脫野蠻狀態,進入文明社會的門檻時期,文化創造的各種因素,如生產的發展、製度的形成、語言文字的產生以及文人階層從社會中的分化等條件的日臻成熟和具備,一些傑出的思想家會根據本民族的曆史、現實以及思想前提進行反思和概括,從而形成自己的文化體係。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將這一時期稱做人類精神的“軸心時代”。他說:“以公元前500年為中心,約在800至200年之間,人類精神的基礎同時獨立地奠定於中國、印度、波斯、巴勒斯坦和希臘。今天,人類仍然依托於這些基礎……”此一時期創生的文化,對一個民族來說具有“精神基礎”或“原生係統”的意義,它確定了民族精神和民族曆史發展的走向。如古希臘的科學和理性精神;中國周秦時期的人文意識,求善傾向;印度佛教中的超驗論和神秘主義等。對這些“原生傳統”的傳承和發展形成了不同國家和民族的穩定的文化―心理結構,在實踐的層麵上創造出不盡相同的物質財富和經濟、政治製度,顯示出民族特性和獨特的發展曆史。對此,黑格爾曾深刻指出:“我們之所以是我們,乃是由於我們有曆史。”在這裏,曆史就是文化傳統。我們甚至可以從民族現行的心理性格特點中找出其文化傳統的遺跡,如德國人的嚴謹周密與德國的思辨傳統;英國人的功利、求實與英國的經驗論傳統;美國人的自由開放與其多元文化綜合的傳統;中國人的謙恭禮讓與中國長期倡導的“中庸”、“貴和”傳統。可以說,一個民族失去其文化傳統,也即失去了自己的民族性。